杭州许某作案后一直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难道他不害怕吗?

作者:邴鸿泽时间:2023-07-30 06:25:40

导读:" 杭州许某作案后一直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难道他不害怕吗?1.许某作案后选择在作案时的房间里睡觉,引发公众疑问。2.官方调查发现,杭州许某在作案后选择在犯罪现场留宿,引发社会关注。3.杭州市警方近日逮捕了许某,他被指控犯下了一系列盗窃案件。4.杭州市警方表示,许某在"

杭州许某作案后一直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难道他不害怕吗?

  1.许某作案后选择在作案时的房间里睡觉,引发公众疑问。

  2.官方调查发现,杭州许某在作案后选择在犯罪现场留宿,引发社会关注。

  3.杭州市警方近日逮捕了许某,他被指控犯下了一系列盗窃案件。

  4.杭州市警方表示,许某在作案后选择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这一行为引起了公众的疑惑。

  5.许某的行为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人质疑他的动机和心理状态。

  6.心理专家表示,许某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可能与他的心理状态有关,但不能一概而论。

  7.一些人认为,许某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可能是一种挑衅和嘲讽,显示他的犯罪心态。

  8.另一些人则认为,许某选择睡在作案时的房间里可能是出于对犯罪现场的熟悉感和安全感。

  9.杭州市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许某可能是一个具有自大和自信心理的人,他对警方的能力和追捕意愿不太担心。

  10.不少网友对许某的行为表示愤怒和不解,认为他的行为是对受害者和社会的蔑视。

  11.有观点认为,许某的行为可能是为了引起更多的关注和煽动舆论,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12.心理学家指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简单地从表面判断他们的心理状态。

  13.许某的行为引发了公众对犯罪心理和治安问题的关注,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和潜在犯罪分子的监管和干预。

  14.杭州市警方表示,他们将继续深入调查许某的行为和动机,以便更好地了解犯罪心理和预防犯罪。

  15.社会对许某的行为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以保障公众的安全感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杭州来女士遇害,其夫许某是凶手,为什么他有那么强大的心理抗压能力?

  目前,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已经成功告破,其丈夫许某就是作案之人,说句实话,这不得不让人毛骨悚然,同床共枕多年的夫妻,却会做出如此丧失良知的事,在大家为来女士感到可惜与同情之时,许多人对他的丈夫也是感到深深的愤恨。自来女士失踪案发生以来,案情侦破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是由于来女士的尸骨迟迟没有找到,二是作案之人强大的心理素质,让得侦破方向发生了诸多曲折。

  相比一般人而言,来女士丈夫许某的心理素质确实强大,在他杀害来女士之后,不光能够从容的处理掉她的尸体与作案痕迹,更能够镇定的应对警察的各种提问,显然他的心理素质确实强过一般人。不过他杀害的可是自己最“亲近”的一个人啊,因此,也难免会心有害怕之时,不过还是不得不佩服他那强大的心理抗压能力,那为游睁培何他的心理抗压能力如此之强呢?在我看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作案之人许某是一名退伍军人,他有着极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且还有着极强的反侦查能力。

  也正是由于此,在警察开始调查这一案件之时,他总是有意的在将侦查的方向引导至错的方向,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应当是他说的这样一段话:“以她的智商,她不可能一个人从小区不留痕迹的消失的,我跟她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很了解她”。显然,他是故意为之,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警察以及大众制造一个错觉,让得大家认为来女士的独立自主能力不强,再加上他得当的伪装,因此,很难让人把目光聚集至他的身上,从而让警方怀疑有第三者。

  二、作案人许某在作案之前以及之后都已经想好了各种对策,有了深思熟虑的心理准备,从而让得他表现得临危不惧。

  在我看来,作案人许某杀害自己的妻子来女士并不是一时之冲动,而是有着十分充足的准备的,这一点从他杀害受害人之后,还能够若似若无其事的处理掉尸体,且告诉来女士亲人们,她已经失踪。

  不仅如此,在报警之后,他也是做足了各种准备,以随时应对警察的上门取证和询问,显然,这是一起相当有谋划的神唯故意杀人案。

  有着强大的心理素质,再加上有了充足的准备,才让得他的心理抗压能力强得可怕,但仔细观察,虽然他的早嫌心理素质确实是强,不过在询问他时,他的眼神总是飘忽不定,显然,他的内心还是有着一丝恐惧和害怕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作案人许某的心理素质强大,作案过程掩饰得很完美,不过只要是发生过的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因此,最后事情的败露是必然的,不要妄想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挑战法律的大网。

杭州许某某作案后的近二十天都没有逃跑,是不是他存在侥幸心理?

  许先生没有逃跑,问题是他能跑到哪里去呢,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想逮住一个人很容易,有些人迟迟没有捉到,是因为没有人把你当回事,如果真的下了死命令,没有破不了的案,没有捉不到的罪犯,我老家有个警察,有一次在两省交界的地方执勤,遇害了,这还是几十年的事,此案惊动了公安部,两省公安厅抽调几百人,拉网式的排查,终于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罪犯被绳之以法,那个时候,还没有多少监控,办案全凭目击证人和走访摸排,难度吵祥很大,可就是这样一点头绪也没有的案子最后也破了。

  许先生不是存在侥幸心理,而是破釜沉舟,反正已经做了,就慢慢等待结果吧,你要承认,55岁的许先生不是个普通人,杀人分尸而且谈笑风生,若无其事,能坚持20多天,不露点蛛丝马迹,不容易呀,这个人心理素质过硬,想一想后背就发凉,可怜我杀个小鸡也不敢。

  许先生的行为害了自己、害了来女士,害了两个家庭,大家要引以为戒,遇到这种家庭矛盾,不要冲动,要想想后果,想想法律,通过极端的方式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冲动是魔鬼呀,围绕来女士的案子会引发我们许多思考,我想起流浪大师沈巍的故事,他也有个分房子的事,流浪大师选择的是让步,有时候,吃亏是福呀,钱财是省外之物,不要看的太重,有的人是舍命不舍财,其实,他就没有明白,命都没了,要这么多钱有啥用呢,还不是替别人攒的。

  人这一生,还是洒脱一些,看开一些,尤其是在大局和钱财方面。

他为什么要跑呢?他没有跑的理由啊!我觉得,如果他想到杀人后要跑路的话,那他就不会行凶杀人了!从他行凶的目的,手段和行凶后的表现就能看得出来!

  他之所以要杀妻,主要是因为长期的家庭矛盾造成的。在家里,可能因为经济基础的原因,他在家里的地位应该很低,妻子可能比较强势,平时在言语上可能对他有些带有侮辱性的,伤自尊性的攻击,一个男人长期要忍受妻子的歧视和无视,可能会导致他的心理发生扭曲!后来可能因为儿子要结婚需要婚房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更加激烈的争吵或者矛盾,可能因为妻子的某一句话刺激到了他早已变态的神经,导致他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看他杀妻的手段应该非常的凶残,到现在都找不到尸体,甚至连一块像样的骨头都找不到,手段和方式可想而知,他之所以采取这种极端的杀人方式,一方面是为了发泄对妻子的不满和愤恨,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更好的掩藏自己的罪恶行径。他觉得这样是很难让人发觉得到的,找不到人你就无法定他的罪!

  看他杀人后的淡定表现,就知道这是蓄谋已久的。他能够想到这么一个荒诞的方式报案,说妻子在家里无端失踪,上演了一个当代的离奇大戏,本以为这样的方式不会暴露自己,岂不知正是这握御过于离奇的方式成为了网上争相谈论和报道的话题,他完全没有料到当今舆论的力量,不清楚如今那些挖苦心思寻找能够吸人眼球的题材的网红们。

  他这样做的理由一个是为了泄愤,他可能觉得这样以后就清静了,他的世界终于可以自己做主了。他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了,所以他不会跑!他觉得这样还能够解决了儿子的婚房问题,儿子可以结婚可以幸福的生活了,他怎么可能跑?一个心理已经扭曲了的人,他可能怀着的是一个欣赏的心态看待着这一切段碰岩,他更不会跑!

我是仁者厚德载物,我来回答杭州许某某作案后的近二十天都没有逃跑,是不是他存在侥幸心理?

杭州55岁男子许国利在7月5日凌晨把53岁的妻子来惠利杀人分尸,7月6日晚上许国利向警方报案说妻子来惠利失踪之后,许国利并没有被限制人生自由,一直到7月23日凌晨一点被警方刑事拘留,在这十几天时间里,许国利成为舆论的风口浪尖,很多网友都怀疑是他杀害了妻子,但许国利似乎没有垂死挣扎试图逃跑,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许国利的杀人动机主要是谋财害命,而不是其他原因杀人,如果是其他原因杀人,比如仇杀,许国利在杀人之后肯定会想方设法逃跑。但许国利杀害妻子来女士的动机显然是为了谋财害命,毕竟来女士名下有两套房子以及七位数的存款,因此许国利千方百计让来女士人间蒸发就是为了这些财产,既然他的杀人目的是为了继承来女士的财产,许国利当然就不会考虑逃跑。

  其次,许国利是高智商犯罪,他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警方根本找不到他的犯罪证据。

  许国利能够在7月5日凌晨几个小时之内杀人分尸,却把作案现场处理得干干净净,连警方都没有发现蛛丝马迹,可见许国利蓄谋已久,作案手段非常高明,更重要的是,许国利成功地躲避了小区四十多个监控摄像头,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许国利对自己作案手段非常自信,认为警方不可能找到他的作案证据,因此没有试图垂死挣扎或者逃之夭夭。

  第三,在7月6日晚上19点许国利等报案来女士失踪到7月23日凌晨一点许国利被警方刑事拘留的这十几天时间,既然广大网友都怀疑是许国利杀害妻子来女士,警方不可能对许国利一点都不怀疑,因此警方虽然没有限制许国利的人生自由,但肯定是外松内紧,许国利的一举一动都在警方的监视之下,他就是想逃跑也很难摆脱警方的监视。

  第四,许国利还要照顾11岁小女儿的生活,母亲来女士失踪,11岁小女儿当然无法离开父亲许国利的照顾,这也是许国利没有逃跑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许国利之所以在孤注一掷把妻子来女士杀人分尸以后没有逃跑,是因为他利令智昏丧心病狂,用妻子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进行一场豪赌,目的就是为了继承妻子名下的七位数存款与两套房子,结果许国利因为人性泯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家庭惨剧。

  你还别说,还真就是存在侥幸心理,如果不是物业提供他那天用水异常,一下子用了两吨水,估计警察也不会去抽化粪池,那样谁知道他把老婆杀了,且已经毁尸灭迹了。

只要就这样拖下去永远找不到他老婆尸体,那么就不好下结论说他老婆死了,那样这个案子就永远的都是悬案,而他永远不会被人怀疑,这样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花他老婆留下来的那些钱了,那样他儿子正好也有房子结婚了,这是多么完美的计划,那样为什么要逃呢?如果逃的话不正好证明自己的犯罪事实了吗?

  我们知道,杭州来女士失踪查用水量这是因为警方在没有其它线索的情况下怀疑有碎尸案的可能,毕竟网上很多网友都这么怀疑,所以去物业查看来女士失踪当天的用水量,然后物业告诉警察,7月5日当天他们家一下子用了两吨水。

  两吨水你知道什么概念吗?两吨水就是两个立方米,那是非常庞大了,可以说除非家里有游泳池需要这么多水,或者就是家里有水管爆了没人知道的情况下漏水,否则一天根本不可能用了那么多的水,因此我认为,这是来女士丈夫碎尸后再用水把来女士尸体冲进马桶,以达到毁尸灭迹。

物业提供两吨水线索

  我们知道,杭州来女士失踪后,警方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一个地毯式搜索,什么天台、地库、电梯井都找了,甚至连很多居民家都是挨家挨户的去搜索,什么冰箱里、洗衣机里、床底下、衣柜里也都翻了个遍,但是还是没有线索。

  这个时候网络上就出现了很多讨论,怀疑会不会是和以前发生过的碎尸案一样,毁尸灭迹,把来女士碎尸后用马桶冲走,但是如果那样的话就需要用很多水冲才行。

  咱们都知道,一个人很重,如果用马桶冲并不是太顺利,需要少量冲击,这样可以预防下水道或者马桶拥堵,毕竟一旦人家楼下水管拥堵了,人家找物业维修很快就发现问题了,那样不用说案子就破了。

  所以凶手许某某没有这么傻,他肯定是慢慢用水冲,这样碎肉很快冲进化粪池,时间长了直接腐烂,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这案子变成悬案了,毕竟警察找不到尸体,那就没法怀疑他杀了来女士,这样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继承来女士的所有钱财了。

  可以说计划很完美。但是却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就是因为他当天用了两吨水的记录让他成为阶下囚。

  现在凶手许某某已经被警察强制刑事拘留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上的宣判,毕竟来女士尸体已经找到,虽不完整,但是碎肉已经被法医DNA鉴定过,确认就是来女士的,那样结合他7月5日两吨水的用水量,可以说是很充分的证据,所以由不得他抵赖。

  来女士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贪财的丈夫手上,而且不念十几年夫妻之间感情,现在她死了,凶手丈夫等待他的也是死刑,那样的话他们生的那个小女儿估计真的彻底没有亲人了。

  因为同父异母的姐姐嫁人了,但是看见她就会看见她父亲的样子,估计也会恨吧,同父异母的哥哥也一样,估计也不会照顾她,只能说因为许某某自己一念之差的贪财杀妻,自己把一个完整的家庭给毁掉了。

  其实警方早就已经怀疑他了,只是证据不完整,不会轻易公布。也是保密怕打草惊蛇,只是在稳住他,说不定早就已经掌控他的出行,他是跑不了的。

  这个人伪装能力很强,周围的人没有人怀疑他,来女士大女儿曾经怀疑过他,后来被他忽悠了。

  不是侥幸心理,是他看到了警察刑侦方向一步一步指向了他,其实他也早知道凶多吉少但他同时也知道他虽然是自由的,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确凿前警方不会带走他但肯定他已经24小时都会有人盯着他,说句不好听的他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是警察怀疑的作案第一人。

  这样算起来,他们两个就不了十一年的感情了,之前就同居了,只是都没有离婚。

  可能是女人有点爱他,男人就是图她的房子和存款吧。

  这个男人不是当地人,和她在一起,也算是借房子躲雨吧。

  许某某杀妻是畜谋以久的,其主要目地便是杀妻后房产财产大部归己,况且亲生女儿还小,财产房产便有他支配,他与前妻的儿子婚房也就解决了。

  他杀妻压根就是赌一把,绝对不会跑,赌赢了啥都解决了,赌输了无非搭上命而已。

  但此案恐怕还有人协助他,因为杀妻后人身的软组可以粉碎,但骨头特别是骨架不易粉碎,警察在粪池中也没发现骨头类,看来骨架还藏在某处或转移到小区外面,如果转移到小区外,很有可能有人协助,因从监控中并没有发现许某某搬运过东西。

  只要回迁房户主是来女士,并且是婚前女方财产所有,只要女方活者,男的是无权支配的,何况双方婚前各育有子女,所谓半路夫妻两张皮,随着时间洗礼,都会只顾自己的孩子,何况男的岁数大一些,不敢保证晚死,所以迫不及待的急于获得财产所有权,把户主来女士杀死,那么,即便是最坏情况,作为继承权来分割,孩子们都可以分的,所以,他不会跑。

  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就是因为天衣无缝甚至搞得有点科幻小说了(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突然从卧室就不见了,监控也没有,就跟土行孙会一样)所以才有了重大嫌。从警方挨家挨户检查冰箱就知道警方已经怀疑被碎尸了,当时没抓他也是为了法律的谨慎,因为法律不是儿戏,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不然你怎么就说人家是杀人呢?

  他就压根没有想到跑,他也是一个聪明人,无非是想赌一把。跑的越早,被抓的越早,其实,当他报案之时,公安早就知道是他,无非是等待证据而已!

  许为什么会逃呢,首先要弄清楚杀妻的目的,许的最终目的是妻子的钱和房子,两口子之间哪里有完全没有矛盾的,如果许只是为了解恨在杀了来之后就有可能逃跑,因为他要的是财产,跑了就是什么都得不到所以许是不可能跑的。

  警方已经否定在邻居家分尸和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的说法,如果分尸警方不会找不到一点线索的,如果用下水道冲走,骨头怎么办?用斧子电锯肯定声响很大,用水冲隔壁肯定能听到,再说一个人在家分尸,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完成,如果选择到外面抛尸,那男子必须拖着大箱子外出,弱分散抛尸必须频频进出小区,他是怎么避开小区监控的?他要远处抛尸,那外出时间更长,不可能没有任何踪迹,所以虽然警方说男子承认了杀人抛尸,但证据并不确实,很有可能另有隐情,也许是被逼供的,也许是警方有意为之,麻痹真凶的吧。

  该罪犯残忍到无以复加,他不逃是因为自信自己罪行踏雪无痕,无懈可击,他赌时间和高温能使化粪池中的‘’低智商‘’的妻子化为乌有,届时就成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永远的无头案。

  另外罪犯也知道现在的刑侦技术和大数据他是逃不掉的。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想刑警对他的监视一刻都不曾停止,不马上控制他,是想让罪犯暴露自己,以及可能存在的同伙,因为在查看小区监控录像时发现案发当晚小区地下室有拍到一个下半身的身影,并且要实施这么残忍的犯罪手段而且不留下任何作案痕迹,结合地下室拍到的下半身人影,可以想像应该有同伙协助作案。

  这有待案件的进一步深入审讯后就会有答案。

  许某深知自己不能跑,如果自己跑了,那么来女士被害就坐实了。自己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杀人凶手。

  许某让我最佩服的一点就是他的心理素质。

  但这也是他最愚蠢的地方。

  没有人在家人失去联系以后还能摆出一副分高清淡的样子。

  这一点就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怀疑。

  如果他在这个时候跑路的话,那么他肯定会被列为追逃对象。

  而且他的样貌在警察走访那天就已经被媒体全部曝光。

  可以说是中国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他了。

  但他又没有出国的能力,所以出头也是死路一条。

  与其这样,不如坐等消息。

  他已经将妻子扔进了下水道里。

  在那里面所有东西的腐烂速度都是非常的快的。

  如果一个月内还没有任何消息。

  那么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做一个法外之徒,因为在那之后已经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妻子被杀害。

  最终也只能被列为失踪人口。

  被列为失踪人口的话,妻子生前的所有财产全部会落入徐某的名下。所以说,许某很清楚的知道,如果他出逃,肯定没有了任何机会。

  但如果他静下心来等待消息,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他在这20多天以内,虽然不会因为妻子而难过,但是他在面对大众对他的质疑肯定是寝食难安。

  所以说,许某招供和我每个人都有原因,我们多一个人质疑他,就对他是多一份压力。

  即便他的心里防线再过坚固,也会有崩塌的一天。

  如今他已经完全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正验证了哪一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据警方介绍,因为长期的家庭矛盾引发的悲剧。但是具体因为什么样的事情引发得矛盾,我们不得而知。

  有人在是因为房子要留出一套给儿子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不能杀害别人。

  许某在杀害老婆后,处置不可谓不冷静,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在媒体前冷静侃侃而谈,冷静的对立就是冷漠,也许是在掩饰吧。

  不选择逃跑,意味着警方的工作重点可能在别处,一旦跑掉,那么就是嫌疑最大了,没问题跑啥跑。

  他自负的认为,现场处理非常好了,甚至马桶得清理已经非常到位了,但是血液不同于其他物品。

  通过一定的照射能够反射出来,然后再进行鉴定,就能知道来女士得血液留在了马桶上,接下来就会去找马桶下水道联通的地方,即化粪池。

  许某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小区的污秽之物是先聚在一起进行化学反应,然后才会进行处置,于是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就被留在了化粪池中。

  许某以为冲到了下水道就会流走,所以没有证据不能怎样,于是便在大家面前表演起来了。

  杭州许某某作案后的二十天里都没有逃跑,不是存在侥幸心理,而是他对自己的杀人计划、杀人手段非常之自信,胸有成竹。他认为这样做得天衣无缝、不留痕迹的毁尸灭迹,警察肯定破不了案,会不了了之,他今后就可安逸地享受掠夺来的财富!

因为这是许某某蓄意已久的谋杀,所以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早已计划好,当然也包括杀人后自己怎么应对亲戚、媒体、公安等方面,都做了详细周密的考量计划!因此在案发后他可从容面对媒体,面对亲人,面对公安的盘查而不动声色!

  作案后逃跑的反而是应激杀人的多,他们因为没有预谋,所以杀人后会不知所措,出于人天生对死亡的恐惧,所以为保命落慌而逃!而许某是谋划已久的杀人,且杀人的动机是谋财,如逃跑,一会直接暴露自己是杀人犯,二是会未能顺理成章地继承来女士的财产。这结果肯定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且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不是有网友说肯定许某某不是凶手吗?其实谁都明白:许某某逃跑就确定他是凶手,不跑如找不到证据他反而安全!

我不得不佩服许某某的心思细密,杀人计划周全!如来女士没有其他亲人,(如与前夫的女儿和外甥毛先生,)这案就没人会及时报案,没人及时报案的话,过段时间,等来某某尸首化为乌有,许某某就会以来某某失踪的原由自己报案,到那时就算公安查,也死无对证了!自己就可心安理得、毫无顾忌地过生活了!如逃跑,亡命天涯,提心吊胆,这生活好过吗?

这是个老奸巨猾的杀手!可能他以前有过杀人经验,不然不可能做得这么淡定,藏得这么深!

许某某做案二十多天后为啥没跑,是抱着侥幸心理吗?

  我认为,他并无侥幸心理!他认为他无需侥幸,他有绝对的把握让天下人相信:那个女人就是人间蒸发了。

第一,他“天赋异禀”,演技高超,思维缜密

  事发之初,面对媒体,流畅的说辞,切换自如的各种表情,让大家只惊叹于事件之离奇,而并无过多怀疑他。

  他说其妻失踪时穿着睡衣,企图转移警方注意力。在感觉到了来自亲人的怀疑后,他果断悬赏10W寻妻,即消除家人的疑虑,也瞬间让无数网友放心了。

第二,有着异于常人的超强心理素质

  7.5日其妻失踪,12天后的7.17日许某之弟才知消息(最爱的人失踪,居然没告诉自家兄弟?),震惊之余,18日一早两口子去探望许某,以期宽慰其兄。

  到许某处后,许却不在家,一小时后才返回。

  中午许带着女儿,弟弟两口子去外面就餐,随后许某儿子也来吃饭。

  (妻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么多天,还有心待客就餐?)。

  饭间许某又重复了一次事情经过,并说:警方让我主动交待,争取宽大处理,我身正不怕影斜,我没做的事,怕啥?并安慰弟弟两口子,没事,有啥进展,我会通知你们。

这已是案发后的12天了,在警方已对他提出警告后,还能如此气定神闲,理直气壮,几人能做到?

  其妻失踪后,许某如往常一样,有条不紊地生活工作,并不忘用步行加骑车的方式来锻炼自己,直到7.22晚7点过均如此。

  (除了精神病,没人能在失去至亲后,短时间内这么有规律地生活。

  )。

第三,许某极度自恋和自信,本性凶残,事后每天淡定地出现在大家面前,高度疑其不是第一次作案

  其妻失踪后,媒体中的许某,从外形上,看不到一丝常人失去亲人后的颓废、憔悴,反而衣着整洁,容光焕发。加之其身材高大,仪表堂堂,走路腰板挺直,那形象正如其妻曾对他弟媳所讲:你家大伯好帅滴!

  据许某弟媳讲,来某对其大哥非常崇拜,非常爱。和他生活那么多年,来某居然不知枕边人,光鲜的外形下却是虎狼般的凶残,

  来某崇拜式的爱,换来的却是碎尸于化粪池。

  老婆离奇失踪,惊动全国,全民眼光几乎都聚焦在这事上。

  许某居然每天还有心思把自己打扮得那么利索干净,是怕上镜对不起关心这事的广大网民吗?。

  蓄谋已久的精心策划,案发现场的平静无异,当事人的正常表现,四周邻居的中肯评论,整个事件天衣无缝。这样的无懈可击估计许某自己都崇拜自己了。

  无论是7.4日晚上,还是7.5的凌晨杀妻,在那么短时间内,做得如此干净利落,以致于警方都一时找不到明显线索。个人觉得,许某不像第一次做类似的案子,希望警方能深挖,细挖,顺藤摸瓜,将其罪行全部掲露。

  不得不说,许某智商情商均高。

  但他抗衡不了高科技刑侦技术,更抗衡不了全国网友的智慧。

  他可能没想到,他的这场阴谋引发全民参与。

  55岁的他可能还不知道,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是透明的,只要想扒你,那是秒秒钟的事!。

在此,奉劝那些被

杭州许某某作案20天后,为什么不选择逃跑?

  因为许某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没有人发现,就还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在他完成凶杀案之后,并没有选择逃跑,也没有惊慌失措,更多的是淡定。

  许某某先是报警自己的妻子失踪了,让警察去查这个案子,将自己置于受害人一方。

  许某某动手前是做了万全的准备的,因为他在残害自己妻子的时候,迹腔不仅没有惊动邻居,而且连身边的女儿都没有惊动,可见他的准备是多么的谨慎。在如此缜密的犯罪准备之下,许某某有信心不被发现,所以才没有逃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许某某的计划多么天衣无缝,也逃不过人民警察的法眼。

  在杭州许某妻子失踪一段时间之后,警察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并且敲开了破案的大门。

  许某某因为残害自己的妻子,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一、许某某谋害妻子的计划十分严谨

  杭州许某在谋害自己妻子的时候,没有惊动任何人。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非常缜密的计划,能做出如此缜密的计划,说明许某某谋害自己妻子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蓄谋已久。

  他排除了所有确定的因素之后,才向自己的妻子动手。

  杭州许某某在某害完自己妻子的过程后,有条不紊地做了善后工作,就像一些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除了自己的妻子不见了之外。整个善后工作做得精致到连自己的邻居和自己的女儿都发现不了有什么破绽,并且自己的心境也能调节到波澜不惊。

二、先报警,凳胡让自己站在受害人的位置

  现实中有很多问题,一旦我们主观意识认为成某种样子的时候,很难改变我们的主观意识,也很难跳出这个思维方式。杭州的许某某在做完自己的犯罪行为之后,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说自己的妻子无故失踪了,就是利用了这种思维。

  在这种先入为主的思维驱使之下,公安机关并没有第一时间想到这是一个谋杀案件,而是帮助许某某寻找自枣州拦己失踪的妻子。

  如果这个案件一直这样进行下去,那么许某某的确就没有必要去逃跑了。

  因为他站在受害人的位置,很难有人联想到他就是罪魁祸首。

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

  就在杭州的许某某,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可以逃出法网不被追究的时候,有人发现了这个案件当中的蛛丝马迹,也是敲开这个案件,大门的一块敲门砖。这块敲门砖就是许某某家中的用水量非常大,并不是正常家户的用水量。

  根据这个线索,警方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最终发现许某某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许某某也没有想到如此缜密的计划,却因为用水量的原因被人识破。

  最终许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犯罪后,在做善后工作的时候用了大量的水。

四、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有法网恢恢

  杭州的许某某正是以为自己的犯罪是完美的犯罪,所以才没有逃跑。但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犯罪,等待他的只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今的侦查手段,依靠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缜密。

  就算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多少犯罪分子在逃亡之后依然被抓获。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千万不要犯罪。

许某作案后没有逃跑,是侥幸心理吗?我们身边是否也有类似的人?

  他怎么也不可能逃跑。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会认为迟早会被警察破案,能跑就赶紧跑吧。可站在他的角度是不可能逃跑的。

  理由很简单,他作案的目的是得到房子和钱。没达到目的之前,他怎么可能跑?

  至于会不会被警察识破?他要是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观点来看,他就不会作案了。既然他选择了作案,没有达到目的之前,他肯定不会跑,否则他之前所做的一切,对于他自己来说岂不是毫无意义了?

  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分析他,他既然选择了下手,不管他有没有把握,有没有经验,他都一定会等待他想要的结果。所以他肯定不会跑!

  首先,许某某作案后并没有选择逃跑,因为在这个时间空激逃跑,无疑是自己暴露。

  许某某在事情发生后,一直就很平静。

  从这个角度来看,许某某有些善于伪装。

  再者说,在当时的情况下,许某某可能就不需要逃跑。

  在许某某报警的时候,其实距离真正的案发时间已经有三十多个小时,在这期间,许某某早就做好了充分准备。

  比如说,邻居们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其实,在整个过程中,许某某的手段可能是非常残忍的,许某某早就设计好了一切,怎样将来女士的尸身处理掉。

  包括一些破碎的组织可以冲进下水道,从而涌入化粪池。

  再者,一些无法处理掉的则先放在某处,等趁着出门的时候可以处理掉。

  相信在处理完这些事情后,许某某还是会有些侥幸心理的。

  但是,任凭许某某如何善于毁尸灭迹,也不能够遮掩真正的现实。

  经过经过细致而认真地寻找证据,观察蛛丝马迹。

  确定出许某某家那天的具体用水量,许某某的所作所为才逐渐浮现出来。

  许某某起初的侥幸心理只是自己安慰自己,渣悔终究难以逃过警方的法眼。

  通过这样的案例,可以知道对于夫妻双方,本应该选择信任,然而,结果却是这么残忍。

  在日常生活中,不要为了财务和房产等伤害家人,有什么事情不能沟通解决。

  选择伤害别人的方式,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提醒生活中有矛盾的夫妻双方,一定要静下心来,互相体谅对方,处理问题不要选择暴力的方式,尽量以和为贵,生活应该充满奋斗和希望,而不是冷漠和无情。

看了来女士被害案之后,我早就怀疑是其丈夫所为,贼喊捉贼,但也没想到他会如此残忍!许某作案后没逃跑不是他存有侥幸心理,而是早就预谋好的不跑!因为他的目的就是杀妻争夺房产!跑了不是失去杀妻的意义了!

我觉得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是一个极端自私、虚伪,冷酷,表里不一的所谓的帅男子,在来女士眼中,也许把他看成是一个值得依赖的人,也许平时在他面前表现得也非常好吧,他伪装的好,且善于伪装!从他们前后邻居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许某某是一个外地人,两套房子都是来女士名下的,作为一个男人,能够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生活在一个非常优裕的环境当中,应该是值得庆幸的,他和来女士有了一个女儿,已经11岁了,说明两人已经生活这么多年,彼此之间的性格与为人处世应该相互了解得很清楚!

也许来女士对她的丈夫是100%的信任,只不过不同意将自己的房产给他的前妻的儿子,这个一般的女人都可能是这样的,这也不能怪来女士,因他前妻的儿子不是来女士的儿子,她为什么要给他的儿子房子呢?如许某要送房子给儿子,自己挣钱去给儿子买房呀!

如果说她非要将一套房子给他的儿子结婚,或者也许可以将它们现在居住的50多平米的小房子,先让给他们的儿子,再慢慢地与来女士做工作,我想如果说他的态度比较诚恳,而且确实他儿子结婚需要房子,现在买不起房子,他们帮助他儿子一把,也许他儿子将来有出息了,自己买房了,还得感谢他们这样两全其美,其不更好吗?我真不知道为什么身在如此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当中,许某某还想杀妻分尸的手段来获得拆迁房的房产,全想着将拆迁房送给他的儿子吗?她就为什么没有想到杀人偿命,即使她自己掩饰得非常好,做反侦探的手段,极端的高明,但是要知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像这样杀人案迟早总会被发现的,你不可能考虑的那么周全,而且现在的现代科技那么发达,到处都是监控录像,警方判侦破案组的方法和手段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迟早总会被发现,最后什么也得如亏正不到了,而且必须杀人偿命,自己的小女儿也会成为孤儿!他那么考虑周到的思维,逻辑缜密的男人,为什么他就不会想到这一层呢?不杀妻分尸,他可能慢慢的巧言花语的骗得来女士的信任,一次不行,两次,三次,三番五次一直在来女士面前争取这个利益,也许说不定某一天来女士就会动摇,就会得到一套房子,或者是给一部分钱给他的儿子,也说不定呀!自己的女儿也得不到扶养了,也没有母爱了,一个家庭就被毁了,再说自己杀人偿命,被抓以后,女儿该如何生活?该如何面对她的今后的人生呢?像许某某这样一个聪明反被聪明聪明误的男人,不可能,没想到这一层,也许他真的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太凶残,太冷漠了,就是在记者采访的时候,我看到她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什么的凭她的智商是不可能一个人出去的,好像有种鄙视,瞧不起他妻子的智商,或者一直以来就以为他的妻子是那种傻乎乎的女人,好像对他所做的一切,什么都不知道,或许他跟她结合在一起,当初也就是为了她的财产,为了她的房子吧,或者说对来女士从来没有真心实意的爱过,只是在乎她的金钱,把它当做摇钱树,因为他自己的钱都因为炒股被输掉了,自己都养不好自己,还有一个小女儿正在抚养,他凭什么开口张口就想给前妻的儿子送一套房子呢?一个连自己都顾不了的人,他有什么权利?有什么资格如此大方,如此出手不凡呢?真是打肿脸充胖子,你要送给儿子房子,那你自己去买呀,你自己去拿一部分钱去贷款,买房子给儿子,来女士也绝对不会有意见,你为什么要将来女士名下的房子想送给你的儿子呢?

  从目前警方获得的消息来看,来女士与许某某从前就曾经相处过一段时间,后来由于某种原因,两人分手了,有各自成了家,有了家庭,有了孩子,可他们不知为什么许某某又向来女士借钱,向其丈夫借钱不还,结果两个人偷偷在一起婚内出轨,最后,许某人自己离了婚,然后来女士离婚,最后两人走到一起,按道理说,这样的婚姻也不错。

  其实他们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认识,对双方就有所了解,现在结婚了,没有跟自己所喜欢的人在一起,两个人也都到了离婚的状态,说明两者的婚姻都不是太幸福,然后两人又走到了一起,按理说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婚姻,应该相处得很不错,再说来女士现在的经济条件那么好,那么多房子,家里有退休工资,还在外面打一份工作,对来女士来说,她已经对这个家庭非常的负责任了,为什么还要下如此毒手呢,就仅仅是为了那套给他儿子的房子吗?他就为什么不想想你这样杀了妻子,总有一天会暴露的呀,即使你杀妻子这个案件由于时间的关系暂时不被查出,但迟早都有可能被警方发现的,所以你根本就逃不出警方的侦查,也就不可能,不可能获得来女士的家财、房产,他不逃跑,也许自以为自己的方法非常的聪明,非常的隐蔽,警察不可能查出此案是他所为,这种人的智商也太自以为是了!聪明反被聪明误,再说他不跑并不是侥幸心理,而是认为自己是非常聪明的。

  因为这件事情是他早已预谋好,策划好的,可能考虑了好长时间才下定了决心,采取这种方法,在她女儿生日的那天,也就伤害了她的妻子,作为女儿的生日,也就是母亲的忌日,作为一个父亲,怎么会残忍到如此地步?不为妻子,也得为女儿想想呀,你这样做,叫你女儿以后如何生活,如何继续呢?。

许某人杀妻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家财与房产,想送一套房子给她的儿子,她如果逃跑的话,就很快被警方发现,就会很快破案,所以他早就想好了,他绝对不会跑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之下,他都淡定自如,从容自如地回答问题,报警,接受记者的采访以及写寻人启事十万悬赏,这些工作对于一个杀人犯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一个自以为安排待天衣无缝,聪明的很!那我要说了,他把这个来女士杀死了,他早就预谋好了,那为什么他在来女士离开的时候不给来女士的单位打个电话,请个假呢,那样的话,来女士的单位就不会打电话给他的大女儿,那么她的大女儿也就不会打电话找她妈,也就不会发现母亲失踪。

他以为大女儿不会发现,妈妈的失踪,或者妈妈不在了,也就没有人去追究她到哪里去了,说不定过了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以后,等到人们再发现的时候,他那个处理的这个案子就可能成为一个不了了之的案子,那么这样的情况之下,许某人的阴谋才会得逞,说不定真的由于时间久了查不出凶手是谁了,也许这个案子就成了无头案,到最后会不了了之!

  那么许某人就会顺其自然获得来女士的所有家财,这个人的想法看上去很聪明,但是你要想想哪里有这么简单呀?警察都是吃干饭的吗?网上传播出的什么电视访谈、电话访谈了,以及他在众人面前的视频都很淡定,人们都无法看出他的那种虚伪的下面有那个一个极度肮脏的心脏,其实在警察查出案子之前,有不少网友,包括我自己,看到她丈夫报案、采访时淡定的模样,我就觉得这个案子肯定是她丈夫所为,也有不少读者都已经猜到,我们普通人或者一般人都可以猜到凶手就是她的丈夫,那么警察也许早就怀疑是她丈夫,只不过欲擒故纵,故意不打草惊蛇,故意装着不知道,到处去查视频,还花时间精力把他所说的那条河里的水抽干了,所有楼层的邻居都进行了盘查与清查,甚至于人家的冰箱,却都没发现。因此锁定了小区内的化粪池,抽测出粪水中含有一些来女士的衣物,以及一些人体部位的残物,做DNA鉴定,最后在证据确凿之后,将许某人逮捕归案,许某人在证据面前也不得不承认,对犯罪事实,供人不讳!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网上也都是人们猜测的,作案过程分析过程,至于许某人究竟是如何作案,如何杀妻分尸?如何分散尸体又如何装作若无其事的应答所有记者的?或许在审讯的过程当中,许某人也不会将所有的细节或者所有的想法都如实招供出来的。那么所有网友的猜测与分析也都无所谓了。

我还想说的是,来女士跟许某人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们之前就认识,没有走到一起,肯定是有原因的,后来各自成家,又各自离婚,婚内出轨,最后又走到一起,注定他们就是一个一波三折,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作为来女士来说,她自身也有原因,这样的一个男人,有什么地方值得你托付终身呢?他借钱不还,还在外面炒股,又没房又没车,我真不知道来女士看中了他的哪一点,是他的帅气吗?他有那么帅吗?

  看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地要跟着这么一个男人呢?借钱不还,本身就是一个人品问题,一无所有,作为来女士来说,你有房有工资,家庭条件那么好,你为什么要跟这样一个男人去结婚呢?白思不得其解,所以来女士遭到这样的结局,人们常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许来女士太伤心,她的丈夫如她丈夫所说,凭她的智商,他是不可能想得那么多的,她是不可能想到她的丈夫有那么恶毒的,如果她想到她的丈夫会那么恶毒的话,她早就应该跟她的丈夫沟通,宁可自己少拿一套房子,也应该满足他丈夫的要求,反正家里房子那么多,何必为了一套房子而丢失了自己的性命,所以这个里面来女士自己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她能,或者说他们俩自己的生活过得确实还不错,就算资助一下或赞助一下许某人的儿子也没关系呀。这就是一个胸怀的问题,如果来女士的胸怀足够大,她应该可以答应许某人,暂且借一套房子给他儿子结婚,等他们以后生活好了再还清他们的房款,解决他们目前的燃眉之急,这样不也是两全其美的方法吗?为什么来女士不会想到这一点了?所以我觉得任何离婚案,任何杀人案双方都或多或少有些问题,都强加于某一个人也是不合情理的,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两个人都不是那么自私,都不是那么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如都能够为对方着想,为对方的子女考虑,我想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所以在此,我认为许某人作案后没有逃跑,不是他存有侥幸心理,而是他自以为很高明,自以为自己的逃跑不是侥幸心理,而是早就策划好了。根本就不想逃跑,再就是如逃跑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无意义了,他也就不需要去杀妻分尸了!

  如果不是为了房产,他可以跟他的妻子、女儿一起好好的无忧虑的生活在一起。

  如果条件可能的话,可以用自己挣的钱去补助给前妻的儿子,我想来女士也不会反对,或者即使反对,也阻挡不了的,他自己偷偷的把自己挣的钱给他的儿子,来女士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吃的住的都是来女士的,居然还不知足,还要去炒股!亏了很多钱,还不收手股,估计来女士也是对此痛恨得不得了,但说了骂了许某人还是不听,所以才不愿给钱许某人的。

  许某人觉得来女士的智商太低,他的智商高,可能平时他老骗来女士男女士没发现吧!。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唉,不过算了,像这种十恶不赦的坏人,你不能给他有任何幻想!他杀妻分尸的想法就是违法的,不存在思想问题,就是设计得再好,总有破绽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所以每一个人还是要正大光明,脚踏实地地工作、学习、生活,不要对金钱、房产抱有幻想,天上不可能掉馅饼的,别人的房产,别人的钱财即使是妻子的,也不是你的。

  不管是头婚也好,二婚也好,婚姻里面都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体贴,不可能太自私,更要相互体谅,婚姻才可长久,家庭才可幸福。像他这种杀妻分尸案的人不是个案,但也是极少数的,我们不要因为有这么个凶残的男人,就害怕男人不想与男人结婚,特别是二婚的是你自己本身没有把握好,没有认清爱情,家庭,婚姻之间的关系,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没有正确的人生观,爱情观,家庭观,所以才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悲剧的发生,希望所有人能够从中吸取教训,能够正确对待家庭婚姻,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要想把家庭维护好,就得把对方放在心里,为对方着想,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维护对方的利益,不要为了自己,不顾对方,最后只会适得其反!

头婚不易,二婚更不易,且行且珍惜!

  许某作案后没有逃跑,我觉得是存在侥幸心理,他赌的就是自己的精心策划,警方一时难以破案。如果一旦警方找不到来女士的踪迹,此案就将无法告破,那他将可以继续逍遥法外。

  如果他直接逃跑了,那就直接应证了那句“此地无银三百两”了,自己也没必要精心策划那么多了。一旦逃跑,警方必定展开全面追捕,自己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那也失去了自己精心策划这一切的目的。

  而他存在侥幸的心理之外,却忽略了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他做的再怎么天衣无缝,也难逃警方的法眼。

  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虽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也终究斗不过警方。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人啊!千万不要冲动行事,更不要做出违背良心,伤天害理的事情!永远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可以顺利逃过警方的调查,要相信警方的能力是你永远无法斗得过的!

而至于我们身边是否存在类似的人,我不敢去想象,这个是一个比较残忍恐怖的问题,还是要引以为戒,千万不要抱着同样的侥幸心理去效仿,得不偿失,尽量做个好人吧!社会不需要你做多大的贡献,至少不要做出伤天害理,违背道德观念的事情就好!

  许某作案后为什么要逃跑?首先看许某杀妻的主要动机是什么,我看首先是房产以及夫妻共有的其他财产,认为当初许某要求其妻把属女方的一套住宅丶给许某与前妻生的大儿子时遭到拒绝,恐怕那时已经杀意初起,以后的杀妻碎尸过程,都是在他长时间精心策划和机会寻找中完成。当天夫妻为小女儿做生,一家子高高兴兴,其妻完全放松了警惕,或者平时就无警惕,许某认为下手的机会已到,做出了自认为干净利落的伤天害理之事。

  从整体来看,许某杀妻为的就是获得包括产权属女方的所有财产,故他为什么要逃跑?自知跑不到那里就会被抓,还有不打自招之嫌,那时人也没了,财产也没了。

  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许某自认为杀妻案做得无懈可击,确在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且害了包括大儿子在内的一大家子人,这家人尽管不承担法律责任,却永远生活在此恶性事件的阴影中。正告极少数有类似恶念之人,赶紧中止犯罪念头,要知道法律是无情的,高科技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办案效率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强大!

  首先他敢作案,就是觉得自己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

  所以也就不会考虑到要逃跑了,并且他作案就是为了房产。

  要是跑了,不什么都没了吗。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实当他报案的一刻起,警察就已经把他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了,肯定会有警察在监视他的。

  警察是专业干这行的,见的人多了。谁有没有嫌疑,其实一眼就能瞅个大概了,不过需要的就是证据。

  并且类似的案件也是相对有规律的,一般夫妻有一方遇害了,往往都是另一方干的,这种概率已经超过50%了。

  完美犯罪是不存在的,只要做了肯定就会有蛛丝马迹遗留下来,按照现在的科技,破获案件是早晚的。

  特别是最近两年新发生的命案,几乎破案率在99%以上,最难破获的是那种随机大街上犯案的,罪犯和受害人不认识的,那种案件比较难侦破,像这种有预谋的几乎是必破的。

他为什么要跑啊,如果跑了那么他杀人还有什么意义?

  他杀人并不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忍无可忍杀人。而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

  首先我们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其实他们夫妻之间并没有感情上面的问题。

  妻子来某某和别人聊天时说对丈夫许某很崇拜,也就是说妻子很爱丈夫。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妻子来某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

  他们之间唯一的矛盾就是那套正在装修的110平的新房子。

  许某希望那套房子给他带来的儿子,可是来某不同意,为这事他们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我想这套房子才是许某真正杀人的原因。一旦来某去世,那么作为最大受益人的许某将有独立财产分配权,那么他将房子给他的儿子将是顺理成章。

  回到你提的问题,他作案后为什么不逃跑。

  他为什么要逃跑呢?一旦逃跑,那么他杀人将毫无意义。

  这也说明他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只要没有找到尸体,死无对证。

  可惜他低估了人民警察的破案能力,也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愚蠢贪婪而又凶残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认为许某某是贪欲作祟,他在做这件事之前,已经进行了多日的筹备工作。杀害妻子→毁尸灭迹→掩盖事实→接收财产,这四个步骤都是事先预设好的。

  其最终目的是继承来女士的遗产,至始至终都没想过要跑。

  跑了,就等于说承认自己杀人,那他杀人还有什么意义呢?再者说了,如今是科技腾飞的时代,满大街都是监控摄像头,干什么都讲究实名制认证,仓促之间许某某能跑到哪里去呢?在逃跑的情况下,不出两天这件案情就会圆满告破。

  许某某与来女士年轻时候是恋人,原本就打算组成家庭,但是来女士的家里面不同意这门婚事。

  后来来女士就嫁给了第一任丈夫并生下了大女儿,许某某也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人后来又凑到了一起。

  因为此事,许某某的前妻还跟来女士起过争执。

  此后,来女士威胁前任丈夫离婚,许某某也与前妻离了婚,昔日的这对恋人终于组成了家庭。

  不过对于这样的重组家庭,矛盾往往很多,最敏感的就是孩子问题。

  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是,因为大部分的重组家庭都有这样的情况,过不好大不了离婚。

  只是这来女士太有钱了,最近得了一套回迁房,价值好几百万。这属于来女士的个人财产,如果许某某选择离婚,那么房子他可能一毛钱都得不到。

  当他建议把房子给儿子当新房遭到来女士拒绝后,便萌生了杀念。

  为了把杀妻罪行掩盖住,许某某杀人之前做了精密的布局,制造了来女士故意玩失踪的假象。

  至事发第18天,警方还未取得案情进展,许某某就更加自信自己的手段不会被警方侦破。因此,直到来女士的尸块在化粪池中被找到,许某某都没想过要逃。

  许某作案后没有逃跑,心存侥幸是肯定的,他觉得自己的谋划是天衣无缝。所以才会用极其残忍地手法将枕边人毁灭于人世,仍然能够泰然自若的留在家中,心理素质也是异乎常人的强大。

  听老一辈人讲,几十年前我们的村里就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类似许某的杀妻案。

  当年,村里有位年轻有为的男青年,婚内出轨。因为怕离婚影响自己的前程,而伙同情妇趁深夜妻子熟睡之际,用绳子将其勒至窒息。

  然后,两人趁夜黑风高之时,将逝者丢进水井里。

  并在井边放着扁担和水桶,伪造了失足落井的现场。

  但是,一只遗失在半路上的鞋子,和被害人颈上的勒伤,很快被警方排除自杀的可能。

  也许当时警方是欲擒故纵,先后抓了几名嫌疑犯,也没怀疑到逝者丈夫。其夫也是很具表演天份,佯装自己从外地回来,抱妻痛哭。

  男青年的姐姐也曾多次劝告他,如果是他做的,就去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是,他却一再失口否定。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最后,我们的人民警察同志打着赤脚,潜伏在两位凶手幽会之处屋后,听到两位作案者的谈话,随后此案便真相大白天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钟长鸣。

  人们永远不要心存侥幸,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是对自己、对家人的高度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的高度负责。

  愿逝者安息。

  许某人心狠手辣,老谋深算……!他杀死二婚老婆财产按法律上规定归他所有的。许某人当初与来女士结婚就是冲财产来的……!许某人没想到婚后来女士对自已的财产管控这么严,完全不吃他温柔香梦的那一套,在来女士那里许某只能得到她身体,得不到她心,想要财产门都没有,她早已看透了许某人的心……!故许某决绝杀妻谋财……手段极其残忍……!人心很黑暗……!

许某人明知杀人要偿命,巨额财产的受益人是许某人的子女,他的死有所值……!来,许两人婚后育一女是最大受益人,这样避免了来女士的财产留给来女士头婚女儿得全部,至于许某人头婚儿子能否分到一杯羹,也是许某人考虑的问题……!必竞两人育的女儿尚年幼,而且与许某人头婚儿子有一定血缘关系,出现某些状况也正常……!许某或早有安排,结果如何尚待观察,以许某人的老辣在案发这么久才破案,许某人恐怕早就有预案,对策了!

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杀人案!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报警就是因为在7月6日,公司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儿,表示说她母亲,没有来上班,所以才会他们才会选择报警,来女士的大女儿确实不知道,这个实际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结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儿的我觉得肯定是会听到动静的,不过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过程来看,如果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没有准备好,确实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粪池调查,差点许某某就蒙混过关了,可见许某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确实很完美。

  而小女儿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听到肯定是正常的,许某某估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药,所以女儿睡的比平时要更死一些,这才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来女士是在7月5日被杀害,而且当天他们家用水量2吨,可见许某某冲洗的是多么的干净,以致于警犬都没有发现。我们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们夫妻虽然是半路结识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儿在采访的时候还在说,许某某为人不错很有礼貌之类的,所以其实从刚开始报案的几天,确实他们不会怀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显示来女士,肯定不会来开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许某某的嫌疑最大才开始怀疑。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来女士大女儿和父母没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儿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亲没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报警,所以许某已经处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亲家也不会发现,再者就是在他们眼里认为许某肯定是不会的,毕竟现在说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观点和看法:

  最关键的30个小时,手机最重要的就是许某作案的几个小时,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许某的长期计划和安排,包括监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对于杀害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不发声异响,不让女儿发现,不让邻居发现,不让警察发现等等,这些实际可以看出来许某的心思缜密,确实说起来不像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反侦察的能力很强,所以身边人没有发现很正常。

回答完毕

  杭州女子失踪案已经确定来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刚开始网传是在隔壁一户人家分尸,后来通报这个消息不实。

  如果在家分尸,其场景简直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想象的。家里有个十一岁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杀死妻子,早上7点多孩子起来,估计能在毫不惊动孩子的情况下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分尸完。

分尸那得多大的动静而且不留一点痕迹?

  所以我猜想,一开始并没有处理尸体,可能尸体藏在家里某个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儿起来肯定要发现。

  然后嫌疑人并没有马上报警,这样给自己争取了处理尸体的时间。他完全可以白天想办法让女儿出去玩或者去亲戚家,这样独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处理尸体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给女儿的吃食里面下安眠药,这样就算弄出很大的动静女儿也有可能不知情。

  后面报警的时候说是失踪,还暗示老婆有外遇,误导警察往谋杀方向想,这样他就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案运告磨发现场了。

  当然,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女儿可能隐隐约约知道一点,只是不愿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胁了她,比如说你要跟警察连爸爸也没有了,会变成孤儿什么的,让女儿在警察面前说谎。

  至于大女儿根本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实,本案的这对夫妻,是凑拢班子,都是离异的二婚男女,来女士是先与许某某勾搭在一起,与前夫离异以后,才和许某某结成百年之好。

  来女士,生前与前夫育有大女儿,大女儿判给前夫的;小女儿今年才11岁,三人有个新家庭。

  婚后,许某某的户口,关键政策才从外地迁入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摇身一变,成了杭州的乘龙快婿,改变了许某某历来不如意不得志的人旁斗生,平常钞票不够用时,都是往来女士拿的,毕竟其手头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

  来女士生前,许某某曾提出让来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装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结婚用房,有自己亲生友运女儿的来女士未答应许某某这个不合常理的要求。

  对此,许某某怀恨在心,为了霸占来女士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就实施了残酷的杀人碎尸行动,让来女士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抛弃他处。

  许某某作案时,肯定是瞒着小女儿的,也不可能将来女士的尸体让其女儿发现,因此,在碎尸过程中,避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应该是不知情。

  网络上有些推文许某某威胁小女儿不能将其此事说出去,甚至对其打了镇静剂,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许某某利用以前做过鱼粉生意的知识,可能使用了某种化学药品,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捣鼓成了碎沫,利用厕所的下水道,迅速冲进了化粪池,部分骨骼被其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提高监控画面锁定来女士于7月4日17时04分,与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次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在获知许某某家某天用了将近2吨自来水的数据以后,则集中力量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和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检测确定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案件遂告侦破,许某某被执行刑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虽然现在杭州碎尸案已经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种疑问仍困扰着广大网友。

  比如许某某凌晨如何独自分尸、尸骨如何通过下水道抛进化粪池、如何在分解尸体时避开女儿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动静和清洗案发现场。

这些疑问一个一个都没有详细的公布出来,只有网友不断的猜测,各种柯南、福尔摩斯不断涌现,各种离奇的分尸想法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谁能辩出个所以然?

  许某某演技堪称一流,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让人不寒而栗。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首先碎尸时间应当不到30小时,大胆猜测初步分尸的时间仅有5到6个小时左右,当晚他们一家还给女儿过了生日,到熟睡之际应当是到了凌晨,从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个小时,在此期间许某某完成了杀害、初步分尸的过程,早上许某某支开了女儿,想必是在进行第二段的抛尸。

  凌晨分尸过程,女儿是睡着了,按照一般常理来说,小孩子睡觉比较深,不容易醒来,并且整晚也不用上厕所,所以这个时间段女儿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亲杀害了母亲,并且还分尸了。

  其次重要的当天凌晨,许某某是肯定无法完成分尸的,大胆猜测,他只是将杀害的来女士分解了软组织部分,切割成小块利用下水道冲进化粪池内,想利用化粪池来分解这些软组织到达销声匿迹的作用。

  而人体除了软组织之后还有骨骼,这些骨头处理起来比软组织难多了,在凌晨如果强行将骨头弄碎,势必会产生极大的响动惊醒楼上楼下的邻居,所以大胆猜测,骨头是白天绕开监控被抛弃了。

  而当天晚上,家里只有小女儿在家,而小女儿年龄尚小,对于母亲的突然消失可能没有大人那么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亲下了狠手杀了她的母亲,另外根据相关报道,许某某还曾支开过她女儿,这就更加确定了女儿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猜测,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报确定,现在失踪案变成了预谋分尸案,令人震惊之外留给我们的是半路夫妻该如何平安相守度过下半辈子,自古有句老话“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许某某杀害妻子的动机是什么,他对枕边人下手,可见心有多狠,法律不会放过他,最后等待他的将是严惩。

  首先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们在一块住。来女士不见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现碎尸痕迹。

  小女儿据嫌犯供述,分尸的时候将小女儿支出,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分尸过程。

  根据后来报道来女士和这个嫌犯以前有过恋情,各自结婚又离婚。根据来女士的前夫所述,来女士为了和他离婚打了两场离婚官司,而且扬言不离婚就把钱花光,并且网贷。

  与此同时嫌犯也是威胁前妻离婚,并说出不离婚让你活不了的话语。

  据知情人张女士的介绍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嫌犯曾向她借钱,当时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额给他,这个嫌犯直接挂断电话。

  在一年之后,相见还对此耿耿于怀,并嘲笑张女士小气。

  可见这个人是个记仇极深的人,而且善于伪装。

  从他面对镜头的坦然,还引导警察往失踪方向想,足以看出这人之阴狠。

  所以这次谋杀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个人在处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干净,并且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不能说内心强大了,而是内心扭曲。

  据周围人供述,双方表面上是比较恩爱的。来女士在婚姻重组后肯为其生下一女儿,也表示他们不是随意凑合。

  两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给自己当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

  从前面张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周围邻居对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

  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原因让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认为来女士理应把一套安置房给儿子当婚房,但事与愿违。

  纠结、矛盾让犯罪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时要不是非得和前夫离婚也不见得遭来杀身之祸,留下年幼的女儿怎么办?

  来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儿表示愿意当其监护人,最终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还要得到其亲属同意。

  更重要的是谁来陪这个小女孩走出这段阴影,对于成人来说这段可怕的经历都是难以接受的,何况一个小女孩。加上媒体的报道,这件事情的影响将被拉大,小女孩的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有讨论价值的是他的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大女儿(继女)已经出嫁了,没有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亲“失踪”的消息,因为母亲没去上班,母亲单位打电话通知她的,大女儿报警。

  许某的11岁的小女儿和父母许某、来女士同住在一个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妈妈杀死了而且在厕所里用了30多个小时去碎尸,她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许某在杀妻子前,把安眠药放到她们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着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许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杀死,具体怎么杀的?这个很简单,用枕头闷死,或者衣物绳子勒死都有可能。

  杀死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对许某来说易如反掌。所有的声音都被外面的雨声淹没,街坊邻居们谁也没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女儿在熟睡。

  杀死妻子后,许某会把妻子的尸体先藏起来,床下应是不错的选择。

  他这时不会把妻子放在卫生间更不会去碎尸。

  因为大晚上的不开灯根本看不到,没法碎尸;另外,长时间开灯会被邻居们看到,引起怀疑。

  整整一夜小女儿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儿。

  据警方披露小女儿被许某支走了。

  这时邻居们也陆续上班出门。

  许某开始继续作恶,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丢进马桶冲走,整整用了两吨水。

  这中间用了30多个小时。

  小女儿30多个小时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许某提前交代好的。

  许某会伪装心思缜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女儿这边定是做足了功课。

  那天许某把一切都处理的干干净净。

  后来警方调查,就连敏锐的警犬鼻子也没有闻出异味。

  许某能做到这地步得需要多细心。

  说实话这个许某把整个犯罪过程做的近乎完美。

  事发后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妻子,提供一切“线索”(假线索蒙蔽)淡定地和邻居打招呼。

  可是再完美的谎言都有漏出破绽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而正是因为那两吨水的损耗,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警察去化粪池搜索,多辆吸污车同时作业,在38车粪水提炼里,警察发现了东西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经DNA鉴定这些碎肉是来女士的,许某作为嫌疑人被强制拘留。

  如果没有来某大女儿的报警,没有警察夜以继日地调查,恐怕来某谋杀案就永远沉入大海了。

  许某落网,不止一次说:“我女儿怎么办?……”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虽然许某和来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几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儿的份上,也不应该下狠手啊,许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儿,也许就不会如此了。

  更让人担忧的是他的小女儿,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亲生父亲残忍杀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而许某也终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许某碎尸过程,他的大女儿已婚在老公家住,一无所知。对于他的小女儿,许某一定不会让她看到,心思缜密的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牵扯进来,这样更容易暴露,所以对小女儿选择下药和支走,无论如何不会让她成为目击证人。

  杭州碎尸案成为时下社会热议的焦点,人面兽心的丈夫釆取极其惨忍的手段,将自己的枕边人杀害又碎尸。而在其厕所碎尸30个小时里,两个女儿为何浑然不知,案情细节还需公安机关去取证确认,在此只发表个人看法。

  从媒体上得知大女儿是来女士与前夫所生,但是案发当时大女儿并不在家,这样可以肯定,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也就不会知道了。

  那么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来女士跟小女儿购物回来,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镜头中,可以判断小女儿此时是在家里面的。至于丈夫许某某把来女士杀害后,又在厕所碎尸30个小时,这其中肯定有大动作,而小女儿却没发现,我认为许某某应该这样谋划,杀害来女士后,先将其尸体藏匿起来,后又选择在夜间,在小女儿进入熟睡后,才进行其惨无人道的碎尸行动。

  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纯属假设。

  忽悠一个11岁的孩子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理尸体产生的那种腥味,这个才是最难的,其实白天处理尸体,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这个难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时间把整个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也说明了他在就在寻找短时间内不出门能快速处理尸体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没有跟死者他们住一起,只有11岁的小女儿跟他们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岁的孩子睡眠质量好的,一般的小动静不会容易惊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点点安眠药,那就更不可能惊醒,嫌疑人杀人就不会造成孩子的发现,更不用说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儿了,这是肯定发现不了的。

  晚上不处理尸体,因为晚上处理容易制造出来一些动静,大半夜的这些动静很容易会被一些人记住,一旦后面查起来就容易被怀疑,所以只能白天处理尸体,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动静其实很容易被别人当做做家务来对待,根本不会怀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对劲的地方,尸体死亡几个小时就会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会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难,等孩子出去了才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因为这是早有预谋的杀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处理尸体其实早就想好,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不过工程量的确巨大,也肯定会拿过家禽的肉来试过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时间处理尸体这个不奇怪,毕竟计划准备了那么长的时间。

  掩盖处理尸体产生的腥臭味,这个才是最有难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会产生喷溅物,在地上铺上一层垫子,这样地上也不会有身体组织留下,气味这个东西怎么处理,这个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会在网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计划的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完成和掩盖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会动手,既然敢选择动手了,就说明他准备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发现,只是再周密的计划都会有漏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时间会处理尸体,且时间不能过长,许某某的碎尸时间肯定用不了30小时。

  这种判断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许某某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和预谋,二是许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许某某是否有预谋,这个警方已经给出确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抛尸、应付各种询问,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访时,许某某表现的镇静自若,就是源于他对作案过程的自信。虽然也有不自然神态,但还是心存侥幸。

  有媒体报道,许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发前用现金购买的,如粉碎机(绞肉机)、手工锯及各种清洗剂等。

  也就是说,他在作案前已将大部分可能性都考虑了,当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时间精心策划,只要中间不出岔子,做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许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个是许某某以前在上海开过养殖场,经常宰杀鸭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让现场不凌乱且证据少。

  鸭子虽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结构与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样放血,如何骨肉分离,怎么清洗以及绞肉等等。

  有了长时间的准备和丰富的宰杀经验,许某某就只等哪天动手了。

  7月4日下午5点多,监控记录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时后的7月6日晚8点,被害人大女儿与许某某一起报警。

被害人失踪后,许某某声称5日凌晨(4日晚)1点半妻子还在睡觉,等到5点半人就不见了,他为何强调这两个点?

  因为这个时候的被害人确实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许某某4日当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现场。

  被害人不高且比较瘦,体重应该有80斤,按人体结构划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人体组织。

  对于一个有预谋的嫌疑人来说,处理这样一具尸体应该不太费事,人体组织搅碎之后完全可挪开马桶冲走。

  骨头则可以截断包好,择日分批在外面抛尸。许某某让小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大女儿时,他已完全处理妥当。

  也就是说,在7月6日傍晚之前,许某某还在陆续抛尸和清理厕所,直到他认为一切很完美时,才通知家人失踪一事。

  由此可见,在这数十个小时内,许某某的作案和分尸应该就在4日当晚,天亮前应全部结束,之后就是清理现场。

  从时间上来讲,许某某行凶和碎尸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小时,他应该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清理和抛弃骨头上了。

  那么,小女儿当晚在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呢?据警方披露,许某某在分尸前将小女儿支开了。

  但没有说具体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应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开到外面,则会露出马脚。

  具体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儿当时被支开了。

  再看大女儿,大女儿是被害者与前夫所生,并没有与被害者和许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许某某处理妥当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儿用被害人的手机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下落。

  直到这时,被害人大女儿才知道了母亲“失踪”了,随后她与许某某报警。

  起初大女儿怀疑是许某某干的,但许某某早有预案,立即表示出10万元征线索,这才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警方还是在厕所马桶处发现重要证据,随后打捞化粪池,最终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检测,嫌疑人正是许某某。

  综上,许某某在碎尸时,小女儿被支开,大女儿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没有机会发现许某某的犯罪行为。

  其作案的残忍程度就不说了,为什么能够将一个那么大的尸体一夜之间处理掉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谜让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没有用到30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许某应该是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雨夜杀人,肯定是连夜处理掉了尸块和其他的痕迹。

  网传后来其小女儿上厕所发现有血迹,而误以为父亲许某在厕所宰杀鸭子。甚至还用手机拍照了。

  关于小女儿为什么没发现,11岁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有怀疑父亲杀害母亲的能力,也很容易被亲近的父亲蛊惑误导。甚至在杀人现场,小女儿或已被父亲许某用某种方式让其没有办法知晓。

  关于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觉,因为作为正常人的思维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报案后许某还主动出十万元悬赏费,这其中任劳任怨各处奔走寻妻的样子,还让人怎么去怀疑呢!

  关于杀人碎尸肯定是在缜密计划之下完成的,然后通过避开监控的方式连夜抛尸,在天亮后回归正常以隐藏异样。

  或许就像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一样,根本就没有高超的技术,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能想到许某是用怎样的方式做到天衣无缝的,或许后期消息一出来,会惊呆众人吧!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缺余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猛基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

  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

  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伏知滚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

  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

  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

  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

  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

  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

  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

  这一雨遮百声。

  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

  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

  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多行不义必自毙。

  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

  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

  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

  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

  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

  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

  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

  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

  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

  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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