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

作者:朱铭程时间:2023-07-30 06:34:02

导读:"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是黑龙江省财政厅的下属机构,负责财政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定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会计管理局负责制定和修订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监督财务会计工作的执行:会计管"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是黑龙江省财政厅的下属机构,负责财政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会计管理局负责制定和修订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监督财务会计工作的执行:会计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检查财政部门和各级财政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3.统一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局负责统一财政部门和各级财政单位的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4.指导会计工作:会计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帮助财政部门和各级财政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

  5.处理会计问题和纠纷:会计管理局负责处理财政部门和各级财政单位的会计问题和纠纷,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履行以上职责,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明确财务会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加强对财政部门和各级财政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加强与各级财政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建立健全会计问题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纠纷和争议。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会计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将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管理全省会计工作;

  2贯彻实施全国和拟定全省性会计管理法规、制度;

  3负责全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戚丛作;受人事部门委托,负责高级会雹仔物计师评审工作,参与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源液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的培训工作;

  4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负责管理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基础工作;

  7负责全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的介绍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主要负责会计委派码慎昌制试点工作;负责管理会计学会工作;指导迟扒和管理社会孝空计工作。

黑龙江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8个内设机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调研组织协调以及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工作。

  (二)综合处。

  分析和预测全省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住房改革财政政策;负责全省土地出让收支政策、预算编制及执行等管理监督工作;审梁弊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拟订分成、减免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策;拟订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政策;承担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彩票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法规处。

  负责拟订全省财税立法规划和年度财税立法计划;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税方面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段渣瞎作;负责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四)税政处。

  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政策;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减免税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年度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提出关税实施方案调整建议。

  (五)预算处。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省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省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预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省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省对市县的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县预算管理;承担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汇总工作。

  (六)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研究并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决算和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和地方债发行、兑付等相关业务工作。

  (七)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军队、武警部队(消防)等方面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外事财务管理制度;管理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

  (八)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握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省级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经济建设处。

  负责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管理产业技术研发、石油价格改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专项资金。承担工业信息、商务、供销、粮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基金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并拟订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质量技术监督和粮食行业的财政财务管理。

  (十一)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森工、水利、气象、畜牧、扶贫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研究拟订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设立支农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参与支农项目立项审核论证;管理森警部队经费和农口企业国有资产。

  (十二)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牵头审核、汇总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

  (十三)企业处。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财务政策,承担省级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费用的测算及确认工作;按规定管理地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负责企业决算编制和快报的编报及分析工作;负责省国资委及与企业有关的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

  (十四)企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省派驻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以及派驻财务总监和按法定程序派驻监事长的管理工作;组织财务总监的资格考试,审核认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管理、监督、指导财务总监工作;组织企业按规定编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并负责催缴等工作;组织对地方国有企业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国际金融处。

  承担政府融资业务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内外债管理;拟订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活动和对下工作指导;审批和确认中介机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乙级资格;核准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人员培训;负责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日常工作;核准省级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负责处理省级政府采购投诉;负责公务用车定编和审批。

  (十七)非税收入管理处。

  承担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负责省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执行和非税收入监缴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非税收入信息系统和项目库,分析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办理省级非税收入的减免、退付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收缴管理改革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票据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管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等中央和省对乡镇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代偿风险财政补助、支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小城镇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乡镇债务;监督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落实;监督指导全省“乡财乡用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和“村财乡管”改革工作;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十九)会计管理局。

  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省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检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评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全省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监督管理全省会计账簿设置工作;负责全省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指导会计学会工作。

  (二十)注册会计师管理处。

  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负责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分设及合并审批;负责全省的会计师事务所终止事项和变更事项的备案管理;负责全省注册会计师执业和注册批准人员名单备案;负责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二十一)监督检查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打击报复案件;接待和处理财政监督方面的来信来访;监督本厅内设机构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及厅直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全省财政监督业务工作。

  (二十二)绩效评价处。

  拟订全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全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部署检查;推进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及市、县财政业务工作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全省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指导市(地)、县(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设、管理全省财政绩效评价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二十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承担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按规定承担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批;承担省本级文教企业和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四)资产评估处。

  拟订并执行地方性资产评估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审批全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合并和终止行政许可;负责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按规定对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及省政府授权监督管理以外的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核准和抽查管理;承担财政部、省政府委托的资产评估事项;指导、监督省资产评估协会工作。

  (二十五)农村财政财务处(挂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负责村级偿还公益性债务奖励资金管理和村级三项经费财务监督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资金管理;组织承办乡镇以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的核定和落实;负责财政涉农有关信访的调查处理;组织对农业企业、农民税费改革调研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的综合、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

  (二十六)罚没收支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罚没收支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罚没(扣押)财物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罚没(扣押)财物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省级执法机关罚没(扣押)物品公物仓管理和执法部门办案补助支出管理;负责全省罚没收支决算和罚没票据管理工作。

  (二十七)财源建设工作指导处。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省财政收入增收政策;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和吸引社会投资政策;负责组织财源建设项目考察和跟踪问效工作,编制财源建设项目扶持计划,组织落实财源建设项目扶持资金;负责财源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定期对各地财源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十八)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和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管理系统教育培训经费;指导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是什么?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

  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会计制度颤旦;

  2、管理本市会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规定;

  3、负责会计人员管理;

  4、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茄山扰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二)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对经济、社会唯没调节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有关政府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审核及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请问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的会计岗位主要是做什么的吗?

  请问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的会计岗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委派会计的管理、协调、工作安排;

  2.做好委派会计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他(她)们安心本职工作;

  3.指导、帮助委派会计做好帐务管理,尽职尽责,提高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水平;

  4.做好零户统管单位的帐务核算工作,做到帐实、帐帐、帐款相符;

  5.加强与零户统管单位的沟通,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水平;

  6.加强与被委派单位的沟通,为委派会计营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

  7.指导协调办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核算工作,把“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推向深入;

  8.做好“乡财县管乡用”帐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困洞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古义是集会议事。

  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拍念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

  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汪贺枯即成“会计”。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是什么?

职能主要有:

  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会计制度;

  2、管理本市会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规定;

  3、负责会计人员管理;

  4、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

扩展资料

财政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桥嫌策,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参与制定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区与街乡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制定财闷余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批部门年度预决算。

  (三)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参与拟订本区政府蚂消滚性债务管理办法及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四)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本区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本区彩票资金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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