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本科申请学位条件(辽宁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近年来,北京自考本科申请学位的条件变得愈加严格,要求申请者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技能。
北京自考本科申请学位条件
(1)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条件是:
一、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实践)成绩合格;
三、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四、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
六、符合《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曾因违法违纪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一、辽宁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布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7、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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