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作者:向老师时间:2022-11-10 02:06:56

导读:" 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1、校本部:2、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

  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1、

  校本部: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初。

  2、报名地点:江苏函授站(教学点)。

  3、报名手续: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相片3张(根据工作人员准备的一寸照片),到广州电大设立报名站点咨询报名。

  二、招生专业(新增招生专业)

  1、专升本:

  (1)理工类:

  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财务管理

  (2)经管类:

  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

  2、高起本:

  (1)文史类:

  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3、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4、高起专:

  建筑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5、其他专业(7个数)

  三、学习形式:

  业余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理工类: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经管类:

  函授

  (2)经管类:

  函授

  四、毕业

  1、报名: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州招办(或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电子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

  (2)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考试费:

  165元(专升本、高起本各专业考试课程)。

  (3) 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科。

  2、毕业证书:

  完成业的学生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生可以获得由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统一电子注册、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五、学校简介

  上海电力学院是全国首批建工“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管理科学与工程、法、能源与动力工程等20多个学科协调发展。

  学院建有研究生院

  21世纪30年代中期,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

2022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宽唤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4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编:40216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约935亩,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14余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实习基地300余个(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的有3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3亿元(生均1.2万),藏书近81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

  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8个专业大类。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

  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橡历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

  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建卡学生给予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50元/学期。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批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第一年在我院的福州铁路分院校区就读,地址:福州火车站桂山路109号,后两年在校本部就读。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29年,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院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涵盖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学院占地总面积1080亩(含福州、厦门基地),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73人。

  在90多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院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咐罩三明市CAE技术研究中心、三明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技术及先进纳米材料研究中心等14个产学研平台。

  拥有福建省水电培训中心、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多个对外技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水利、电力、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与咨询,是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基地、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

  学院开展高技能、新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与各地市水利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或企业合作,承担省水利厅“基层水利人才培训计划”等资格考试和培训。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

第三章招生类别及计划

  第五条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并由教育部备案,学院招收的批次为专隐举科批次衡携闹或专科提前批;我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机构统一公布为准。

第四章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七条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新高考改革省份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其他省份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各省份投档规则请考生和家长参考各省(市、自治区)向社会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

第五章监督和保证

  第十条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规定。

  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录取结果公布及通知书发放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招生所在省份的官方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第十四条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五条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制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六条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生·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八章专科升本科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毕业班学生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符合所报本科学校录取条件的,可升入本科院校就读本科专业。

第九章学历文凭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职业资格证书,由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章其它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和资格审查等。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为辅的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邮编:366000

招生咨询电话:0598-8823857(兼传真)、8823856,

招生咨询QQ群:188702297,

  招生投诉电话:0598-8823880。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里建校区)

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联合办学点)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联合办学点)

  第九条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学院总面积1100.13亩,校舍总面积37.7万平方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2人,专任教师443人,其中高级职称145人,拥有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7人,硕士以上202人。

  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63个高职专业(方向)。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5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270多人。

  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多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三章录取

第十条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培册、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30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专业

序号

专业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2

供用电技术

3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4

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

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6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方向)

7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8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9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1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1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1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14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15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16

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

17

建筑室内设计

1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2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22

工业机器人技术

2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4

通信技术

25

计算机应用技术

26

计算机网络技术

27

汽车电子技术

28

新能源汽车技术

2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3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3、因特殊工种行业限制,对于以下专业,体检标准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体检标准要求。

序号

专业

序号

专业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2

供用电技术

3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4

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

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6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方向)

7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8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9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有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一)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御中老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镇升关专业。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二)基层水利定向招生。

  基层水利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广西普通高考录取高职高专提前批次进行。

  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将出档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在定向生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就有招生计划的其他县(市、区)征求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

(三)单独招生

  1、考生联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低于120分(含120分)为合格,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未达到联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10门),有2门及以上成绩等级为D的考生不予录取。

  3、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且合格的考生,我院依据出档考生的联合测试总成绩(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分)高低为依据进行录取(外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我院对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四)中职对口高职招生

  1、已经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二年级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都必须参加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参加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2+3直升单列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在经中职学校、我院及教育厅同意盖章备案的《2018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内的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在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加分项目前三项的考生(同等学历的考生、退役士兵、获奖的考生)。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我院对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四)计划未满按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1、2款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一、学院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学费等费用。

  学费:6000-8000元/年(按专业不同);

  住宿费:500-105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

  书费:按实支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

  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另外,每年还有宝鹰奖学金、中锐奖学金等各类校企合作办学的奖学金等。

  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

  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

  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年,资助名额由当年国家标准定。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

  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

  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四、中锐奖学金

  中锐奖学金由上海中锐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设立,2017-2020年的奖金总额为10万元。

  中锐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学院汽车工程系在籍在校注册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2017-2020年的中锐奖学金分3年评选,一般在10月份进行。其中2017年评选12名,2020年评选13名,2020年评选15名,每人奖励2500元。

  第十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085228,208522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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