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中是否存在反倾销的实例?

作者:郜浩越时间:2023-07-23 13:02:13

导读:" 中美贸易中是否存在反倾销的实例?1.介绍中美贸易关系-中美贸易关系是全球最重要的双边贸易关系之一。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涉及数百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由于贸易规模巨大,中美贸易也面临各种挑战和争议,其中之一就是反倾销。2.解释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是指一个国"

中美贸易中是否存在反倾销的实例?

1.介绍中美贸易关系

  -中美贸易关系是全球最重要的双边贸易关系之一。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涉及数百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

  -由于贸易规模巨大,中美贸易也面临各种挑战和争议,其中之一就是反倾销。

2.解释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采取措施限制或制裁进口国家的产品,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

  -反倾销主要通过对进口产品征收高额关税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来实施。

3.中美贸易中的反倾销实例

  -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措施:美国多次对中国的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对一些产品征收高额关税。例如,美国曾对中国的钢铁、铝制品和太阳能电池板等产品征收关税。

  -对美国产品的反倾销措施:中国也曾对美国的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例如,中国曾对美国的大豆、汽车和猪肉等产品征收关税,作为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战的回应。

4.反倾销的影响和争议

  -正面影响:反倾销措施可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维护本国产业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负面影响: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贸易摩擦加剧,加剧贸易紧张局势,对两国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进口国家产品施加高额关税也可能导致消费者价格上涨。

  -争议:反倾销措施往往引发争议,被批评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限制了自由贸易的发展。另外,反倾销调查和纷争解决机制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

5.结论

  -中美贸易中存在反倾销的实例,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和对抗也使得反倾销措施成为一种常见的应对手段。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负面的影响,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平衡贸易关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美双方应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贸易争端,促进更加开放和公平的贸易环境的建立。

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

1、美终裁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美国商务部2012年10月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2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2、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2006年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最终裁定将由欧委会提交欧盟理事会通过,于10月8日前公布。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到2008年1月31日止。

  2006年10月24日,由于成员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钼铁的市场价格过高等因素,欧盟委员会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暂停9个月。欧盟委员会在此次公告中称,由于成员国内市场并未好转,因此决定继续暂停该反倾销措施。

3、加拿大申请对我油气套管进行调查

  加拿大TenarisAlgomaTubes (TAT)公司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制油气套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TAT公司称,2001年以来,由于存在大量补贴,中国企业薯陆判得以长期低价向加拿大市场倾销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就中国政府对涉案产业的各种补贴进行反补贴调查。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于8月13日前就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加拿大对我铜管件作出复审裁决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管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中国应诉企业天力管件有悉扮限公司、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零;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2%,补贴率为17.73元/千克。

4、武钢成功打赢巴西涂镀板卷反倾销官司

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反倾销调查结果公布,此次反倾销调查以零税率结案,这个历时一年半的反倾销案件以武钢获胜圆满结束,此次胜诉为武钢减少惩罚性关税1400万美元,

  此次巴西涂镀产品反倾销应诉获得无税结案,为武钢进一步开拓南美市场,扩大钢铁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武钢的行业地位,并为将来我国应对其他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1年4月,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对2010年全年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由于武钢出口数量和金额居国内各钢厂之首,中钢协决定由武钢负责牵头此次反倾销应诉工作,宝钢、鞍钢、邯钢和唐钢等单位协助配合。

  在案件调查中,巴西调查机关将武钢涂镀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韩国企业数据测算,高出武钢出口价格30%。如果本次反倾销应诉不成功,武钢将会面临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为确保应诉取得胜利,武钢成立了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在国内外反倾销应诉领域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和抗辩工作。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中钢协在行业的影响力,联合多家钢铁企业多次前往外交部和商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5、巴西对我曲轴连杆举行听证会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数改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举行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整体曲轴连杆的反倾销终裁听证会。

  根据巴西法律规定,并不强迫参加听证会,欲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

  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8月13日前,向贸易保护局提交书面抗辩材料。

  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

巴西对我纤维毯发放调查问卷

  日前,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进行反倾销调查。在召开终裁听证会前,有关代表可要求巴西贸易保护局组织更多利害关系方参加会议,以便讨论案件进程并发表意见。

  有关利害关系方须书面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其指定的应诉代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由该代表签字。如指定境外代表,须通过巴西驻该国外交机构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确认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在现在经济全球化的时期,中美之间的冲突与合作有哪些事件?

  中国对美国的贸易反倾销案例:

  1.中国对美国肉鸡启动反倾销反补贴

    时间:2009年9月27日日前商务部已启动对美国进口的肉鸡产品和部分汽车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立案审查程序,这标志着立案受理的开始。

  2.中国对原产美国的排气量在2.0和2.0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发起反倾销

    时间:2009年11月6日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3.中国对美国钢材展开反倾销

    时间:2009年6月3日中国启动了据信是首次针对美国进口钢材的反倾销调查,加剧了美中之饥粗间的紧张形势。

  4.中国决蠢肢粗定对美己二酸征反倾销

    时间:2009年11月2日对进口自美国、欧盟、韩国的己二酸产品征收5%~35.4%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美国对中国贸易反倾销案例:

  1.美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油井管征收反倾销关税

    时带镇间:2009年11月6日,美国商务部5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

  2.美国对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钢丝层板、钢格板、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石油管材展开反倾销

    时间:今年以来,美国发起了8起。

  3.美国对中国的铜版纸反倾销

    时间:从2007年10月20日开始。  

  4.美国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乘用车轮胎产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

    时间:2009年9月11日决定,对从对中国进口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第一年为35%,这是美国奥巴马政府对中国发起的首例特保调查的结果。

  贸易战争是必须的也是长期的,在经济总量不对等,且美元占据国际国币市场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我们要的就是保护自己国家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有很多贸易壁垒战已经不再是新闻了,美国无端的指责和对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做法我们必须予以回击!

中美贸易摩擦的实际案例

  2009年,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随后,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在现行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2011年12月14日,中仿锋神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2012年9月底,奥巴马签署了22年来第一个禁止外国投资备亏的总统命令,否决三一重工的关联公司在美国的风电投资基旦。

  2012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发布调查报告,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国两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和中兴进入美国系统设备领域。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13日,美国太阳能公司Solyndra向中国最大的三家光伏制造企业尚德、英利和天合提起“反垄断”诉讼。

美国对华纺织品反倾销现状~!!! 及历史~~

  美国对华反倾销九月无战事碰没   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一季度的9个月内,美国对中国产品一直没有发起新的反倾销调查,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美国国内外的普遍关注。2004年,美国共发起6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依次为冷冻或罐装暖水虾、薄棉纸、皱纹纸、金属镁、环形焊碳质管道管件和三氯异氰尿酸。

  一、美国对华反倾销未立案原因分析

  美国对华反倾销在9个月内一直没有立案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2004年,美国经济发展良好,证明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较难

    近年来,美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据美国政府公布的数据,2004年第一、二、三季度,美国经济增长率分别为4.5%、3.3%和3.9%。

  据美国商务部2005年1月28日公布的数字,由于巨额贸易逆差对美国经济的影响,2004年第四季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仅为3.1%,低于先前市场预期的3.5%,为自2003年一季度以来最低。

  但2004全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达4.4%,创1999年以来最高纪录,2002年和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9%和3.0%。

  与此同时,尽管自2001年经济衰退以来缓慢复苏的美国劳动力市场形势仍然严峻,但2004年,美国的就业人数增加了220万,实现3年来的首次增长。

    从反倾销损害证明的角度考虑,由于证明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建立国内产业受到实质阻碍一般要考虑影响产业状况的所有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评估,包括销售、利润、产量、市场份额、生产力、投资收益或设备利用率实际和潜在的下降;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影响;对现金流动、库存、就业、工资、笑野纳增长、筹措资金或投资能力的实际和潜在的消极影响等。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自2001年以来,美国经济缓慢复苏,国内生产总值连年递增,企业的利润率有较大的提高,2004年的就业率还出现了首次增长,因此,在美国经济发展态势趋好的情况下,证明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较难。

  (二)美国倾销计算方法违反世贸组织规则

    世贸组织多次裁定,美国的倾销计算方法违反世贸组织的《反倾销措施协议》,其中,“归零法”比较典型。

      “归零法”是指在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将被调查产品分类成相同或广泛相似的产品组。

  在计算倾销幅度时,美国商务部首先对每一组的产品进行适当的调整,为每组产品计算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然后比较每种产品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之间的差额。

  通过计算,有些产品组的加权平均出口价格低于加权平均正常价值,有些加权平均出口价格高于加权平均正常价值。

  在累计合并上述差额的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将加权平均出口价格高于加权平均正常价值的差额化为零,只对存在倾销的差额进行累计合并。

  将上述差额累计合并的结果除以出口总量就得出了被调查出口商关于被调查产品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

    在印度诉欧盟进口床单案中,世贸组织作出了关于“归零法”的突破性裁决。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裁决认为,调查机关没有完全考虑某些出口交易的价格,即那些出现负倾销幅度的出口交易。

  通过“归零法”计算出来的倾销幅度被调查机关人为地扩大,同时,也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议》第2.4条和2.4.2条要求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公平比较”的规定。

    在美国与加拿大软木争端中,世贸组织专家小组作出“归零法”违反《反倾销措施协议》第2.4.2条的裁定。

    此外,世贸组织还作出了许多对美国反倾销措施不利的裁定,如关于关联交易的测试。

  美国商务部采用“非关联交易”测试来判断关联客户销售是否按照正常贸易程序进行。

  以非关联交易价格的99.5%为标准,如果关联交易的价格低于非关联交易价格的标准,就认定关联客户销售不是按照正常贸易程序进行,否则就认定关联客户销售是按照正常贸易程序进行。

  在日本诉美国的热轧钢案件中,世贸组织裁定美国的该测试方法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措施协议》。

  这些裁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

  (三)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计算

    由于美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所以在计算倾销幅脊局度时采用生产要素的替代国做法,直接导致了倾销幅度的不确定性。在迄今为止美国对中国产品立案涉及金额最大的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终裁结果显示:在所有应诉企业中,7家强制抽样企业分别获得0.83%,2.32%,2.66%,4.96%,7.87%,15.78%,198.08%的单独税率;所有填写A问卷的企业有115家获得6.65%的分别税率;未应诉企业一律获得198.08%的惩罚性税率。

    如何应对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是应诉成败的关键。

  在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中,中国家具生产商从俄罗斯购买木材并以市场价格进行支付,而俄罗斯自2002年起就被美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因此,美国采用了俄罗斯的木材价格来计算中国家具的正常价值。

  在一定程度上,此举使中国获得了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的最终胜利。

  (四)美国对华投资增加

    入世后,中国按国际惯例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因此,国外企业对华投资的不确定因素逐渐消失。

  国外企业大举投资中国的制造业、农业、电信和高新技术等领域。

  作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的美国也不例外。

      据中国商务部官方统计,2004年,中美贸易总额达1696亿美元,同比增长34%。

  其中,中国对美国出口1249亿美元,同比增长35%;中国自美国进口447亿美元,同比增长32%。

  同时,美国在华投资项目已经达到4万多个,实际投资近470亿美元。

  尽管2005年1~2月,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的企业数同比下降22.60%,合同外资金额下降0.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下降18.94%。

  但作为第二大贸易伙伴,从长期来看,来华投资的美国企业将逐渐增多。

      从目前出口的情况看,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的产品占出口总量很大比重。据统计,在中国外贸200强中,74%的企业出口值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

      还有很大一部分产品出口是通过贴牌生产的方式进行的。

  目前情况下,发达国家的企业(如美国),把自己的产品外包至中国生产,然后将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出口至美国进行销售。

  中国贴牌产品制造商只按照美国企业的要求生产品牌产品,产品的销售由美国企业负责。

  这样,购买方(如美国企业)的销售渠道和品牌优势与供给方(如中国制造商)的制造优势共同构成了产品的整体竞争优势,给双方都带来了实际的利益。

  因此,贴牌生产合作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根据中国家电OEM合作会统计的数据,2002年,家电行业的国际合作总量与2001年相比增长了30%,国内多数企业都是通过为国外企业做贴牌生产的加工方式进行出口,包括格兰仕、小天鹅等知名企业。

  只有少部分以普通贸易方式和自有品牌出口。

  而一些跨国公司也加大在华的市场工作,希望借助中国工厂的低成本直接在中国市场扩展品牌,也为中国贴牌生产的国际化提供了条件。

  未来更多的国际大型企业将到中国寻求贴牌生产合作。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外资在华投资越来越多,而由国外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投资的企业(包括美国企业在华投资)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也会持续增多,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结果。在此情况下,如果美国对华反倾销,在很大程度上会损害美国本国企业的利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

    (五)《伯尔德修正案》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征收

    1.《伯尔德修正案》

      2001年9月,11个世贸组织成员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认为美国的《伯尔德修正案》违反了世贸组织的相关协定。

  2002年9月,世贸组织作出肯定性裁决。

  由于美国未根据世贸组织裁决废除《伯尔德修正案》,2004年11月,世贸组织授予欧盟、加拿大、日本、巴西、智利、印度、韩国和墨西哥8个国家(地区)制裁美国出口产品的权力,制裁金额达1.5亿美元以上。

      《伯尔德修正案》是《2001年农业、农村发展,食品、药物管理和相关机构拨款法案》的一部分,全称为《2000年持续倾销和补贴补偿法案》。

      根据《伯尔德修正案》,美国海关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配给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诉的美国生产者。这意味着,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诉的美国公司不仅受益于对竞争对手的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增强自己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而且可以直接从美国政府得到已经收缴的税款,补偿自己由于诉讼预先支付的成本。

    2.美国对华产品反倾销税的征收情况

      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2005年1月公布的数据,2004财政年度,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未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达2.6亿美元,其中,2.24亿美元是中国进口产品欠缴的反倾销税。

  而2003年财政年度,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未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达1.30亿美元的,其中,1.03亿元是中国产品欠缴的反倾销税。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04年,美国未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与2003年相比增加了1倍,仅中国未缴的反倾销税就增加了1倍多。

  因此,在对中国产品申请贸易救济诉讼中获胜的美国产业并没有得到反倾销诉讼所应获得的全部利益。

    美方认为,大量的反倾销税未能完全征收的原因主要包括:

      (1)进口商在产品进入美国边境时没有缴足保证金;

      (2)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允许进口商缴纳“连续多次入境保证金”,而未要求进口商缴纳单次入境保证金(即进口商仅缴纳一次保证金,便可以多次把自己的商品带入美国境内);

      (3)进口商缴纳的多次入境保证金太低,不能满足最后承担的倾销责任的要求;

      (4)进口商没有完全支付欠缴的反倾销税。当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开始征收进口商欠缴的超过现金保证金部分的反倾销税时,由于进口商的破产或消失,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则不能收取现金保证金与终裁反倾销税的差额(预先缴纳的现金保证金低于最后裁决的反倾销税);

      (5)新出口商正在利用保证金特权逃避支付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根据美国贸易法,美国在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时,给予新出口商一定的特权,即在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新出口商的货物作出最终评估前,新出口商只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担保。

  而事实上,许多出口商正在利用保证金特权来逃避支付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一旦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确定了需缴纳的进口关税,许多出口商就通过注销公司来逃避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国产业虽然在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诉讼中获胜,但却并没有得到反倾销诉讼所应获得的全部利益,提起反倾销诉讼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六)钢铁产品无品种进行反倾销立案

      在美国贸易救济调查中,钢铁产品成为主要受调查产品之一。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美国对进口钢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最早可追溯到1921年。

  1921年,美国对原产于德国和法国等国家(地区)的钢铁及钢铁制品提起了5起反倾销调查。

  1921~1979年的59年内,美国共对进口钢铁产品提起了100多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立案数约为1.7起/年,在其年均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总数中所占比重不足10%;1980~2001年,美国对进口钢铁产品提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立案数为538件,约为25件/年,在其年均反倾销和反补贴总立案中所占比重约为42%;而1995~2001年的短短7年内,对进口钢铁产品提起的贸易救济措施立案数(含3起保障措施立案)就高达201起,约为29件/年,在其年均贸易保护措施总立案中所占比重高达66%。

  2002年,包括对10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在内,美国对钢铁产品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79起,在所有贸易救济措施中所占比重为58%。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美国对钢铁产品进行的贸易救济调查数量在所有调查中是最高的,遭受调查的钢铁产品品种逐渐增多,而未受过调查的钢铁产品的品种则越来越少,这导致目前美国对钢铁产品发起新的反倾销调查变得较困难。(未完待续)

    二、目前发展的趋势

    (一)美国公司一旦利润下降就会有新一轮反倾销发起

      在美国经济增长缓慢、经济环境不景气时,公司利润会随之下降,失业率将升高;与此同时,中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工业制成品出口不断上升,若大量的中国产品涌入美国市场,必将给美国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

  在此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必将抬头。

  美国政府为了缓解国内市场压力,必将运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来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外国产品的大量涌入必将挑战美国本土产业的发展,为了避免遭受更多的损害,美国企业也会以反倾销作为武器来打击国外生产同类产品的竞争者。

  由于目前对中国不适用反补贴,贸易救济措施用武之地也比较有限,转而求助于反倾销就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二)纺织品和特定产品保障措施运用得不成功,转而求助于反倾销

    1.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

2007年 全球发生了哪些反倾销案例

  2007年五大反倾销案件盘点

  TOP1:

  欧盟对中国实施钢铁反倾销调查

    今年外贸的热点和纠纷莫过于钢铁行业了。

  针对欧盟对中国实施钢铁反倾销的案件中国国际招标网也对其进行了跟踪评论。

  《钢铁业遭遇欧盟反倾销尚有回旋余地》一文,评析了各方对该案的见解及分析该案的可能出路。

  欧盟从今年7月开始就拟对中国钢铁业采取反倾销诉讼。

  10月29日,欧洲钢铁联盟向欧委会提起两起针激巧判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申请,涉案产品分别为热浸镀锌板、不锈钢冷轧薄板。

  欧洲钢铁联盟还将在数周内对中国产盘条和厚钢板提起反倾销申请。

    尽管欧洲钢铁联盟已就两类产品提起反倾销申请,但中方对中欧政府间、行业间对话仍持开放态度,希望能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中方也愿意看到双方业界能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中欧钢铁业的共同发展。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今年1月至9月累计出口到欧盟25国的钢材数量为907.24万吨,约占出口到各国总额的20%。

    中国钢铁出口何去何从?仍需耐心等待该案件的后续发展。

  TOP2:

  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案

    欧委会于2007年11月9日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部分钢铁紧固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参考欧盟税号为:73181290、73181491、73181499、73181559、73181569、73181581、73181589、73181590、73182100、73182200。

    据我国海关统计,2006年我钢铁紧固件对欧出口5.32亿美元,案件调查期(2006.10-2007.9)内出口额约7.6亿美元,该案涉及我1700多家企业,涉案金额高达近5亿美元。

  其中宁波占到20%,是宁波企业遭遇的历史上最大的反倾销案件。

  本次案件中一旦欧盟委员会裁定我国紧固件产品倾销,那就可能导致宁波的紧固件生产企业彻底退出欧盟市场。

  欧盟的这次反倾销案件对宁波厂商来说无疑是一次极大的考验。

  本次反倾销调查牵涉企业非常多,在全国范围内涉案企业有1000余家。

  各省市正积极组织召开讨论会应对该反倾销案件。

  TOP3:

  中国节能灯遭连番追杀

    2006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应少数照明器材制造商的要求,又对产自中国的节能灯泡展开为期15个月的调查。

  以欧司朗和GE照明为代表的2CFLi成为目前主张延续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的主导力量。

  主张取消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的一方阵营主要由中国企业所组成,目前已经有几十家中国节能灯企业决定参与欧盟反倾销调查抗辩。

  这一阵营的力量与5年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1年仅有6家中国企业应诉。

  而这次中国企业显得空前团结,没有一家表示反对抗辩。

  究其原因,在于大家都已经意识到,只有抱团才能撬开沉封已久的欧盟市场。

    10月15日通过决定,对产自中国、巴基斯坦和越南的节能灯泡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

  今年8月印度商工部拟对中国产节能灯发起反倾销调查,在150天内将出台临时税率,而税率一旦确定就将施行5年,如果征收高税率,中国节能灯企业则可能失去印度市场。

  中国节能灯的海外市场扑朔迷离。

    欧盟企业界和环保人士曾对欧盟委员会的建议表示强烈不满。

  他们认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会损害欧盟企业的利益。

  而且,由于反倾销税的大幅提高,导致了欧盟市场上节能灯泡价格的不断上涨,此外,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也坚决主张取消反倾销税,但都遭到了欧盟委员会负责企业和工业事务的委员京特·费尔霍伊根的反对。

  TOP4:

  美国对中国铜版纸征反倾销税

    铜版纸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彩色画报、画册、书刊封面、精美的商品广告和商品包装装潢图案等方面,属于高档纸品。

    今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并开始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铜版纸产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这意味着,美国将立即对从中国进口的铜明改版纸产品征收10.9%至20.35%的惩罚性关税。

  这是美国第一次对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如果商务部认定这些产品属于倾销,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还必须在12月份就美国生产商是否受到实质利益侵害作出再次确认。

  一旦美宽型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认美国企业因此蒙受损失,中国产铜版纸将面临最高达99.65%的反倾销关税。

    本案最令人担忧的就是其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

  据他透露,目前,美国很多产业均在暗自观察和积极备战,准备伺机而动。

  比如,美国硬木地板行业极有可能于今年内对华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

  TOP5:

  中美聚酯短纤反倾销案终裁揭晓

    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扶持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之一,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最早进入国际产业链条的产业之一,纺织业也成为目前遭遇反倾销等贸易争端最大最多的产业。WTO近日发布的今年上半年全球反倾销的产品中,纺织品居第二位。

    4月12日凌晨,中美聚酯短纤反倾销案终裁揭晓,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美贸易在反倾销诉讼中,中国企业首次获得零税率。宁波江南化纤有限公司获零税率,大发化纤有限公司获4.86%的税率,其他中国应诉企业获得的税率平均为4.44%,未应诉企业税率高达44.3%。

    聚酯短纤反倾销案被称为我国入世后中美纺织品反倾销第一大案,美方于2006年7月正式立案,涉及中国20家企业,金额达5000余万美元,其中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和宁波江南化纤有限公司为两家最大的涉案企业,涉案值分别为1900余万美元和1400余万美元。

    聚酯短纤是纺织业的重要原料,用于制造纺织品的基本原料——涤纶面料。

  此次涉案的聚酯短纤为再生聚酯短纤,主要用于睡袋、枕芯的填充之用,相对来说价值较低,也是目前中国出口聚酯短纤的主要品种。

  此案的成败影响到中国纺织业其他品种的出口,即可能陆续面临类似的反倾销调查,意味着中国纺织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已经不仅局限于下游的服装等产品,已延伸至整个产业链条。

入世后,中美主要有哪些贸易摩擦?发生了些什么

    (一)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

  中国加入WTO后,中美两国的贸易达到了相当规模。

  对美贸易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构成,对拉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由于对美国的贸易顺差逐年递增以及美国经济衰退导致其制造业就业人数在过去三年内下降了270万,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

  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用经济模型证明,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的经常项目收支逆差如果超过GNP的1.5%,两国之间就会发生“激烈摩擦”;要是超过2%就会引起报复措施吵液;如果对一国的贸易顺差超过该国贸易额的25%~30%,那就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成为政治问题。

  2003年中国贸易顺差达到中美贸易额的46.39%,就中美贸易不平衡规模而言,这个问题已经演变成美国国内的政治问题。

    (二)美国对华“反倾销”问题。

  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是世界上对华“反倾销”起诉最多的国家。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从1980年到2003年,美国反倾销立案指控的中国产品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已近百种产品,在已经结案的产品种类中有80%左右被美国加征反倾销税。

  2003年美国对华“反倾销”力度因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再次加剧,先后裁决中国彩电、可锻铸铁管件等产品对美构成倾销,宣布针对中国的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同时裁定中国的家具企业对美构成倾销损害,这也是中国迄今为止遭遇的最大金额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价值高达10亿美元。

  中国入世后美国可以采用的对其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的合法手段越来越少,反倾销便成为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一门“重炮”。

    (三)中美农产品贸易之争问题。

  农产品贸易在中美经贸关系中一直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中美双边贸易摩擦的焦点之一。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美国农产品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30%,主要有粮食、大豆、棉花等。

  1999年4月中美签订《农业合作协议》,解决了中国从美国进口柑橘、小麦及其检疫等问题,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拓宽了道路。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2003年的前9个月,中国从美国进口的农产品总额已经高达25.5亿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猛增了123%;而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仅为9.3亿美元,贸易顺差高达16.2亿美元,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前景不容乐观。

    (四)中美纺织品贸易之争问题。

  纺织品及服装是中美贸易中贸易量最大的商品,也是中国对美出口最主纳碰蚂要的商品。

  由于纺织品一向被视为敏感性商品,收入弹性和变化幅度较大,洞埋因此中美两国纺织品贸易的历程十分坎坷。

  2001年中国入世后,中美纺织品贸易发展进入相对平静期。

  但是由于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增长加快,使得美国纺织品制造商协会不断加大对布什政府的压力,指责中国操纵人民币汇率,削弱了美国纺织品的竞争能力,最终迫使美国商务部启用《中美入世协议》的“进口潮”机制条款,于2003年正式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实施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结果遭到中方的强烈抗议。

  美方此举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根本宗旨和精神,与世界纺织服装贸易自由化的大势背道而驰,对中美纺织品贸易关系乃至国际纺织服装贸易造成了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中国也取消了原定赴美的农产品采购之行,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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