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铜版纸反补贴与反倾销案例有关吗?

作者:弓宝轩时间:2023-07-23 13:02:14

导读:" 中国铜版纸反补贴与反倾销案例有关吗?1.案例背景-铜版纸是一种用于印刷和包装行业的特殊纸张,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和印刷效果,广泛应用于图书、杂志、包装盒等领域。-近年来,中国铜版纸产业发展迅猛,但同时也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和竞争压力。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铜版纸产品发起"

中国铜版纸反补贴与反倾销案例有关吗?

1.案例背景

  -铜版纸是一种用于印刷和包装行业的特殊纸张,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和印刷效果,广泛应用于图书、杂志、包装盒等领域。

  -近年来,中国铜版纸产业发展迅猛,但同时也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和竞争压力。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铜版纸产品发起了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

2.反补贴调查

  -反补贴调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进口产品是否受到补贴的调查。如果发现进口产品受到补贴,可能会对其征收反补贴税。

  -在中国铜版纸的反补贴调查中,调查机构会对中国铜版纸产业进行调查,包括政府补贴政策、企业补贴情况等。调查结果将影响是否对进口铜版纸征收反补贴税。

3.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行为的调查。如果发现进口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可能会对其征收反倾销税。

  -在中国铜版纸的反倾销调查中,调查机构会对中国铜版纸的出口价格、市场份额等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调查结果将影响是否对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

4.案例关联

  -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通常是同时进行的,目的是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

  -对于中国铜版纸而言,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密切相关。如果中国铜版纸在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为受到补贴,可能会引发反倾销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

  -反之,如果中国铜版纸在反倾销调查中被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可能会引发反补贴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补贴行为。

5.影响与展望

  -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对中国铜版纸产业的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可能会导致中国铜版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上涨,竞争力下降。

  -另一方面,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也提醒了中国铜版纸产业需要加强自身竞争力和质量管理,以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

  -展望未来,中国铜版纸产业需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以维护自身利益和行业形象。

6.结论

  -中国铜版纸反补贴和反倾销案例与中国铜版纸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中国铜版纸产品的出口情况和竞争力。

  -中国铜版纸产业应积极应对,提升自身竞争力,加强国际合作,以保护自身利益并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反补贴的案例

中国案例

  中国在极短时间里骤然成为世界头号反补贴调查目标国,到2009年,中国共遭遇反补贴调查22起,其中加拿大7起,美国13起,澳大利亚和南非各1起。

  2004年4月,加拿大对中国烧烤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先例。随后,加拿大又对中国紧固件、复合木地板、铜制管件和无缝石油套管等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2006年11月,美国首次对中国出口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美国第一次使用此类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反游哗倾销是美国惯用的贸易壁垒,如今美国又将反补贴与之捆绑,反补贴和反倾销同时适用,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2007年6月27日,美国12家钢管企业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诉书,要求对中国、墨西哥、韩国和土耳其输美薄壁矩形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湖北省一家企业涉案。这是该省首次遭遇外国反补贴调查。

  2008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薄壁矩形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

  7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本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美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8月5日,美商务部发布对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税率为2.17%-200.58%,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最新案例

  2009年9月13日,商务部依照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启动了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据了解,近期商务部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反映上述产品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有亩敬关负责人指出,中国一贯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以自己迅磨慎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中国愿继续与世界各国共同行动,推动世界经济尽快复苏。

  商务部2011年12月14日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两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铜版纸等征“双反”关税?

    2009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铜版纸、从中国进口的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即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的声明,该委员会6日就“双反”问题对一些涉华产品案件进行了初步裁定,这些产品包括铜版纸、焦磷酸钾、钠三聚磷酸盐、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等。

  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对铜版纸、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

  此外,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钠三聚磷酸盐等产品未构成反补贴和反倾销,即此类进口产品未对美国市场造成影响。

    近来,美国频频使用贸易保护措施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引发国际社会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担忧。

  美国商务部5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6日就美国对中国油井管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发表声明,表示“坚决反对这种滥用保护主义的做法,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对于初裁结果,中国造纸协会秘书长赵伟表示“意料之中”。

  “造纸协会将联合涉案企业和中国商务部,继续积极应诉。

  ”赵伟说。

    对于此次“双反”调查,分析人士认为,长远来看,此案对于造纸业的影响,将不只涉及市场,还牵涉到政策层面。

    据介绍,我国在总产量上已经成为造纸第一大国。

  近年来,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大,国内市场已经开始饱和。

  “保持一定的出口量,对消化过剩产能是很必要的。

  若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征收“双反”关税,那就意味着美国市场对我们基本关闭。

  到时,积压的货量将不得不转为内销,国内市场压力会很大。

  ”中笑谨国造纸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朴芳说。

    我国的铜版纸市场已连续两年供大于求。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全国铜版纸产量为460万吨,消费量401万吨。

  其中,出口97万吨,占比超过20%。

  而目前又有晨鸣、华泰、日本王子、金海浆等一批大型铜版纸生产项目落实在建。

  业内预计,到2010年上马投产后,国内铜版纸产能将达到700万吨。

    除了产能过剩压力,分析人士表示,造纸行业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可能受到触动。

    中国的铜版纸产业在2000年前后方才开始发展,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

  因此,我国曾实施过相关的扶持政策。

  “若美国最终裁定"双反"成立,这些政策的继续执行就可能受到影响。

  届时波及的就可能是整个行业。

  ”该人士表示。

    目前,我国在出口价格上优势较大的纸种主要是铜版纸、高级白卡和生活用纸。虽然面临产能过剩以及可能的出口压力,铜版纸价格仍在近期频频上调。

    此次美国制定的强制应诉方为金东纸业、晨鸣纸业和太阳纸业。

  大多数企业表示,由于出口量不大,目前对公司影响不明显。

  其中,太阳纸业证券代表庞福成认为,风险客观存在,但今年看来,铜版纸的形势依然良好。

    但另一家应诉企业则表示,目前他们最担心的是,若美国“双反案”成立,欧盟会马上跟进。

    按照流程,美国商务部将在今年12月作出初步的反补贴税决定。到碰或基2010年3月,美国商务部将对此反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决。

    2006年,美国企业曾对中国、韩国和印尼铜版纸商提起“双反”调查申请。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样通过了损害初裁,但该项申诉最终于2007年被否决记者秦菲菲朱宇琛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铜版纸、从中国进口的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即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的声明,该委员会6日就“双反”问题对一些涉华产品案件进行了初步裁定,这些产品包括铜团察版纸、焦磷酸钾、钠三聚磷酸盐、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等。

  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对铜版纸、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

  此外,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钠三聚磷酸盐等产品未构成反补贴和反倾销,即此类进口产品未对美国市场造成影响。

    近来,美国频频使用贸易保护措施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引发国际社会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担忧。

  美国商务部5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6日就美国对中国油井管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发表声明,表示“坚决反对这种滥用保护主义的做法,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对于初裁结果,中国造纸协会秘书长赵伟表示“意料之中”。

  “造纸协会将联合涉案企业和中国商务部,继续积极应诉。

  ”赵伟说。

    对于此次“双反”调查,分析人士认为,长远来看,此案对于造纸业的影响,将不只涉及市场,还牵涉到政策层面。

    据介绍,我国在总产量上已经成为造纸第一大国。

  近年来,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大,国内市场已经开始饱和。

  “保持一定的出口量,对消化过剩产能是很必要的。

  若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征收“双反”关税,那就意味着美国市场对我们基本关闭。

  到时,积压的货量将不得不转为内销,国内市场压力会很大。

  ”中国造纸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朴芳说。

    我国的铜版纸市场已连续两年供大于求。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全国铜版纸产量为460万吨,消费量401万吨。

  其中,出口97万吨,占比超过20%。

  而目前又有晨鸣、华泰、日本王子、金海浆等一批大型铜版纸生产项目落实在建。

  业内预计,到2010年上马投产后,国内铜版纸产能将达到700万吨。

    除了产能过剩压力,分析人士表示,造纸行业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可能受到触动。

    中国的铜版纸产业在2000年前后方才开始发展,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

  因此,我国曾实施过相关的扶持政策。

  “若美国最终裁定"双反"成立,这些政策的继续执行就可能受到影响。

  届时波及的就可能是整个行业。

  ”该人士表示。

    目前,我国在出口价格上优势较大的纸种主要是铜版纸、高级白卡和生活用纸。虽然面临产能过剩以及可能的出口压力,铜版纸价格仍在近期频频上调。

    此次美国制定的强制应诉方为金东纸业、晨鸣纸业和太阳纸业。

  大多数企业表示,由于出口量不大,目前对公司影响不明显。

  其中,太阳纸业证券代表庞福成认为,风险客观存在,但今年看来,铜版纸的形势依然良好。

    但另一家应诉企业则表示,目前他们最担心的是,若美国“双反案”成立,欧盟会马上跟进。

    按照流程,美国商务部将在今年12月作出初步的反补贴税决定。到2010年3月,美国商务部将对此反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决。

    2006年,美国企业曾对中国、韩国和印尼铜版纸商提起“双反”调查申请。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样通过了损害初裁,但该项申诉最终于2007年被否决

反补贴措施与反倾销措施的联系与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

  反倾销针对的是倾销,倾销是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反倾销针对的是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存在倾销行为产品进行对抗措施;

  反补首行贴针对补贴行为,是针对某种由一成员方境内政府或任一公共机构给予的财政支持的产品;

  而保障措施仅针对特定产品,而不针对具体国家、地区和公司;

向左转|向右转

第二,适用条件不同:

  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条件:以低价倾销,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

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条件:因政府补贴而具有价格

  竞争优辩伏势,对携芹携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不能延长)。

  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而挤占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并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适用对象:公平条件下数量猛增。

  具体实施形式:加征关税、实施配额数量限制或者最终征收关税或实行关税配额。

  实施期限:临时保障措施不超过200天,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可延至10年。

向左转|向右转

第三,依据的国际规则不同:

  反倾销制度:1994GATT第6条WTlO《反倾销协议》;

  反补贴制度:1994GATT第6条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

  保障措施制度:1994GATT第19条WTO《保障措施协议》;

第四,实施范围不同:

  反倾销制度:属于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反倾销;

  反补贴制度:发球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反补贴;

  保障措施制度:属于非歧视性的,应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保障;

第五,发起调查不同:

  反倾销制度:必须有国内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的;

  反补贴制度:申请必须有国内企业和企业联合体的;

  保障措施制度:申请可以有企事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

反倾销案例帮忙找几个

  2008年,欧盟只单一地对华使用了反倾销一种贸易救济手段。

  其6起对华反倾销立案调查与其2007年的对华反倾销立案数相同。

  其中一个较为有趣的现象是,自2008年2月1日对冷轧不锈钢平板启动反倾销调查以来,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至7月12日的铝箔案后便嘎然而止,再无任何案件。

  而这一情况与2007正相反。

  2007年1~9月,欧盟对华反倾销一片沉寂,没有一起案件,但进入9月后情况突变,欧手局盟连续对华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最终以3个月6起案件收官,立案频率之高相当少见。

  如果从跨年度的角度看,2007年9月4日~2008年7月12日是欧盟对华反倾销的集中发案期,由此可见近两年欧盟对华反倾销呈现出一种集中式爆发与阶段式停滞并存的局面。

焦点案例

  2008年,有两起欧盟对华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鞋类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和紧固件反倾销案。

  两起案件均处于调查阶段,分别有各自的特点。

  其中,鞋类产品案自立案之初就饱受争议,在欧盟委员会“力排众议”作出肯定性终裁后,其2008年的这次日落复审激化了此前尚未解决的矛盾。

  而紧固件案则涉及到1700多家中国企业,且欧盟委员会在晌洞调查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公正的做法,由此中国紧固件企业也针对从欧盟进口的紧固件提出反倾销申诉,并且中国商务部也已经于2008年12月29日进行立案。

  这种针锋相对的诉讼,在中国贸易救济历史上也是相当少见的。

  现将两起案件作逐一介绍。

聚乙烯醇案

  3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中国和中国台湾进口的聚乙烯醇存在倾销,但并未对成员国内市场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取消反倾销调查。

  本案为欧盟于2006年12月19日启动的调查。

  2007年9月,欧盟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10%。

  聚乙烯醇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广泛应用于涂料、建材、农业、冶金等20多个行业。

  中国是世界上聚乙烯醇生产原料路线最全的国家,同时也是聚乙烯醇生产工厂最多的国家。

  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弱势仍明显存在。

  主要表现在:行业研发力量薄弱,扩大再生产基本处于单纯生产线的重复建设中,新领域、新用途品种开发力度不强,品质不高,品种较少,国际竞争力不强。

  尽管如此,我国聚乙烯醇产品出口仍饱受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限制。

  除欧盟外,在美国、土耳其、韩国都先后遇到了出口受阻的情况。

  (1)1995年3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启动反倾销调查。

  1996年5月4日,终裁认定:四川维尼纶厂0.00%;广西捷达实业进出口公司税率为116.76%;普遍税率116.76%;(2)1997年5月3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1998年5月29日,终裁认定倾销幅度为59.971%,但倾销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终止对案件的调查;(3)2002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的聚乙烯醇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3年8月11日,终裁认定,四川维尼纶厂税率为7.40%,普遍税率97.86%;(4)2006年2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6年12月12日,终裁认定:四川维尼纶厂税率为35.17%,山西三维集团11.11%,普遍税率33.44%。

  从上述案件可知,自1995年以来,美国、土耳其、韩国和欧盟轮番上阵,我国聚乙烯醇产品出口一直受到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宴薯枯影响,但这些并未打消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积极性。

  以四川维尼纶厂为例,该厂曾多次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本次应诉欧盟聚乙烯醇反倾销案中,四川维尼纶厂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的指导下,全厂通力协作,精心组织拟写损害抗辩书和填写调查问卷,并且积极配合外贸部门组织实施聚乙烯醇产品出口应对策略。

  最终,欧盟委员会取消了反倾销调查,该厂保住了欧盟市场,也为新项目建成扩产后占领市场赢得了先机。

为什么反补贴案件少于反倾销案件?

  首先,倾销是企业行为,而补贴是政府行为,前者比后者更为常滑喊见;

  其次,反倾销针对的只是外国企橡让码业,而反补贴针对的是外国政府和经济体梁哪制,可能会引起两国政府之间的摩擦;

  第三,补贴调查相对困难,而且一般相对于企业的总营业额来说数量较小,所以征税难度大,即使征税也很难给本国产业提供足够保护;

  由于以上几个原因,反补贴数量较少,即使有也往往是和反倾销一起构成“双反”调查。

2007年 全球发生了哪些反倾销案例

  2007年五大反倾销案件盘点

  TOP1:

  欧盟对中国实施钢铁反倾销调查

    今年外贸的热点和纠纷莫过于钢铁行业了。

  针对欧盟对中国实施钢铁反倾销的案件中国国际招标网也对其进行了跟踪评论。

  《钢铁业遭遇欧盟反倾销尚有回旋余地》一文,评析了各方对该案的见解及分析该案的可能出路。

  欧盟从今年7月开始就拟对中国钢铁业采取反倾销诉讼。

  10月29日,欧洲钢铁联盟向欧委会提起两起针激巧判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申请,涉案产品分别为热浸镀锌板、不锈钢冷轧薄板。

  欧洲钢铁联盟还将在数周内对中国产盘条和厚钢板提起反倾销申请。

    尽管欧洲钢铁联盟已就两类产品提起反倾销申请,但中方对中欧政府间、行业间对话仍持开放态度,希望能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中方也愿意看到双方业界能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中欧钢铁业的共同发展。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今年1月至9月累计出口到欧盟25国的钢材数量为907.24万吨,约占出口到各国总额的20%。

    中国钢铁出口何去何从?仍需耐心等待该案件的后续发展。

  TOP2:

  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案

    欧委会于2007年11月9日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部分钢铁紧固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参考欧盟税号为:73181290、73181491、73181499、73181559、73181569、73181581、73181589、73181590、73182100、73182200。

    据我国海关统计,2006年我钢铁紧固件对欧出口5.32亿美元,案件调查期(2006.10-2007.9)内出口额约7.6亿美元,该案涉及我1700多家企业,涉案金额高达近5亿美元。

  其中宁波占到20%,是宁波企业遭遇的历史上最大的反倾销案件。

  本次案件中一旦欧盟委员会裁定我国紧固件产品倾销,那就可能导致宁波的紧固件生产企业彻底退出欧盟市场。

  欧盟的这次反倾销案件对宁波厂商来说无疑是一次极大的考验。

  本次反倾销调查牵涉企业非常多,在全国范围内涉案企业有1000余家。

  各省市正积极组织召开讨论会应对该反倾销案件。

  TOP3:

  中国节能灯遭连番追杀

    2006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应少数照明器材制造商的要求,又对产自中国的节能灯泡展开为期15个月的调查。

  以欧司朗和GE照明为代表的2CFLi成为目前主张延续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的主导力量。

  主张取消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的一方阵营主要由中国企业所组成,目前已经有几十家中国节能灯企业决定参与欧盟反倾销调查抗辩。

  这一阵营的力量与5年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1年仅有6家中国企业应诉。

  而这次中国企业显得空前团结,没有一家表示反对抗辩。

  究其原因,在于大家都已经意识到,只有抱团才能撬开沉封已久的欧盟市场。

    10月15日通过决定,对产自中国、巴基斯坦和越南的节能灯泡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

  今年8月印度商工部拟对中国产节能灯发起反倾销调查,在150天内将出台临时税率,而税率一旦确定就将施行5年,如果征收高税率,中国节能灯企业则可能失去印度市场。

  中国节能灯的海外市场扑朔迷离。

    欧盟企业界和环保人士曾对欧盟委员会的建议表示强烈不满。

  他们认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会损害欧盟企业的利益。

  而且,由于反倾销税的大幅提高,导致了欧盟市场上节能灯泡价格的不断上涨,此外,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也坚决主张取消反倾销税,但都遭到了欧盟委员会负责企业和工业事务的委员京特·费尔霍伊根的反对。

  TOP4:

  美国对中国铜版纸征反倾销税

    铜版纸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彩色画报、画册、书刊封面、精美的商品广告和商品包装装潢图案等方面,属于高档纸品。

    今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并开始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铜版纸产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这意味着,美国将立即对从中国进口的铜明改版纸产品征收10.9%至20.35%的惩罚性关税。

  这是美国第一次对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如果商务部认定这些产品属于倾销,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还必须在12月份就美国生产商是否受到实质利益侵害作出再次确认。

  一旦美宽型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认美国企业因此蒙受损失,中国产铜版纸将面临最高达99.65%的反倾销关税。

    本案最令人担忧的就是其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

  据他透露,目前,美国很多产业均在暗自观察和积极备战,准备伺机而动。

  比如,美国硬木地板行业极有可能于今年内对华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

  TOP5:

  中美聚酯短纤反倾销案终裁揭晓

    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扶持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之一,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最早进入国际产业链条的产业之一,纺织业也成为目前遭遇反倾销等贸易争端最大最多的产业。WTO近日发布的今年上半年全球反倾销的产品中,纺织品居第二位。

    4月12日凌晨,中美聚酯短纤反倾销案终裁揭晓,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美贸易在反倾销诉讼中,中国企业首次获得零税率。宁波江南化纤有限公司获零税率,大发化纤有限公司获4.86%的税率,其他中国应诉企业获得的税率平均为4.44%,未应诉企业税率高达44.3%。

    聚酯短纤反倾销案被称为我国入世后中美纺织品反倾销第一大案,美方于2006年7月正式立案,涉及中国20家企业,金额达5000余万美元,其中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和宁波江南化纤有限公司为两家最大的涉案企业,涉案值分别为1900余万美元和1400余万美元。

    聚酯短纤是纺织业的重要原料,用于制造纺织品的基本原料——涤纶面料。

  此次涉案的聚酯短纤为再生聚酯短纤,主要用于睡袋、枕芯的填充之用,相对来说价值较低,也是目前中国出口聚酯短纤的主要品种。

  此案的成败影响到中国纺织业其他品种的出口,即可能陆续面临类似的反倾销调查,意味着中国纺织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已经不仅局限于下游的服装等产品,已延伸至整个产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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