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提供哪些信息?

作者:郜泽运时间:2023-07-18 01:38:56

导读:" 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为大连市民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服务。下面是该网站提供的具体信息:1.人口数据与统计信息-提供大连市的人口总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统计数据;-提供大连市各区县的人口分布情况;-提供人口发展趋势和变化趋势的分析报告。2.计划"

  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为大连市民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服务。下面是该网站提供的具体信息:

1.人口数据与统计信息

  -提供大连市的人口总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统计数据;

  -提供大连市各区县的人口分布情况;

  -提供人口发展趋势和变化趋势的分析报告。

2.计划生育政策解读

  -提供大连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包括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细则等;

  -提供婚姻、生育等相关政策的解答和咨询。

3.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提供大连市各计划生育服务站点的地址、联系方式和服务时间;

  -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

4.宣传教育活动

  -提供大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内容;

  -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材料的下载;

  -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方式和报名方式。

解决方案:

  -人口数据与统计信息可以帮助大连市民了解大连市的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计划生育政策解读可以帮助大连市民了解和掌握大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遵守相关规定;

  -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可以帮助大连市民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点,获取相关的服务和咨询;

  -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帮助大连市民增加对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提高计划生育意识和科学素养。

生育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大连

  在大连,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办理。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埋肆操作:

  2.在生育登记网上服务大厅,根据页面指引进行办搜空理。

怎么查询生育登记信息

  法律分析:1、生育登记服务网址太长太复杂,只要在百度搜索栏里输入“某某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字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页就会自动出现。

  2、进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网页,查看网页的里面的政务公开栏,有些省份的“生育登记服务”栏安排在网页左下面。

  3、找到了“生育登记服务”栏目,点击进入“某某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页面。此页面有“首页、申报登记、证件查验、服务指南”等内容。

  4、点击申报登记。

  就会出现“女方信息、男方信息、子女信息、手机号码”等栏目。

  我们就按照要求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入对应肢虚栏目。

  5、在填内容时,一定要真实可信,不能随便乱填,因为提交后,是要通过当地计卫生计生部门审核通过才能办理。

  6、填写完成后,一定要认真检查,看哪些栏目漏填,哪些栏目填错,及时修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点击提交。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审核较快,容易通过。

  7、成功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手机里会收到一条审核结果的短信。就可以知道登记是否成功。

  8、如果成功登记,再次登录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点击“查询打印”,输入查询码(手机短信里有),夫妇一方的姓名,系统提示的验证码,就可以看到成功登记页面,这时候就可以自己打印生育服务证了。

  9、打印出来的生育服务证,不需要再到卫生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生育服务证上面的“二维码”,可以用手机扫一扫,就可以扫出证件的真实性。

  10、如果收到的是登记不成功的短信,短信里会有不成功的提示,如果是填写的信息有误,那么就再次登录平台,改正过后再次提交就可以了。

  注:这只是某些省份在登记过程的步骤,各个省份的要求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燃饥皮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皮差)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人口计生系统六大网络优势是什么

  一是依托信息分析优势,实现科学化决策。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提供的各项人口计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人口计划核心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发出人口形势分析和人口预警通报,增强了县对乡、乡对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评估监控能力,为领导层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是依托信息系统优势,拓宽服务范围。运用管理系统,使管理范围由单纯的育龄妇女扩展为全员人口信息的管理与服务;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加强了流入与流出地的互动管理与服务;和或运用奖励扶助、小康工程、人事管理、政务信息、避孕药具等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计生部门服务内容,规范了服务程序。

  三是依托信息指示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各乡(镇、办事处)利用数据库信息及时把本月应施术、应领(换、发)生育证、应随访、预计唯运出生人员名单、应康检等服务对象进行分村、分类整理,有针对性的开展上门服务,使计生管理服务更加人性化、个性化和指棚梁及时化,人口计生部门形象得到提升。

  四是依托信息网络优势,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将信息系统与日常管理服务结合起来,通过网络引导服务,形成了“县计划、乡指导、村落实反馈”的“一条龙”信息管理服务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五是依托网络服务优势,推动政策落实。

  充分利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准确掌握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2007年以来,共为17553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了每月10元的奖励费,为871名农村计划生育奖扶老人发放了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

  六是依托整合资源优势,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的意见》,建立了以人口计生委为中心,公安、统计、教育、卫生、工商、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在人口统计、户口迁移、优惠政策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新婚登记、劳务输出等方面进行信息交流、信息分析,弥补了各方面信息来源的局限性,使信息掌握更加及时和全面。

大连生育登记服务卡17年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或华侨,需提供护照或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华侨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运拆证明)

3.结婚证

4.妊娠证明或已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夫妻的婚育情况证明

  其中:户籍为大连市(含北三市)的,婚育情况由本人声明即可(可在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或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网站下载《初次生育申请人婚育情况声明》表格,填写内容后,本人亲笔签名,也可以在乡镇、街道办理登记手续时当场领取并填写);户籍为外省市的锋悄雀,提供户籍地乡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属于离婚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离婚调解(判决)书;属于丧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银早同胞或华侨,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机构出具的有关婚育情况的证明或证件。

  6.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生育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签名的《生育手续代办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五、办理地点

子女拟落户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2009年大连市各级机关和参公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09年大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

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社[2009]160号),2009年我市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63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至1991年8月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信息中标明芹滑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是指专门面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设置的招考职位。纳入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报考所在涉农区市县“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日。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

  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9年岩首源中央及全(各)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机关(单位)所在地是大连主城区的外埠考生,除本人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即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其中已婚的外埠考生,其配偶须符合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在主城区有接收单位的条件。

  大连主城区是指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我市各招考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考部门联系。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可按属地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大连设立考区,选择“大连考区”的考生,对考务事宜可电话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粗态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进行初审,并于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至13日。

  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我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1号窗口,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8月10日至11日到我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1号窗口进行审核确认。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1日8时至9月1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需要考务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14日至18日持本人准考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42号窗口领取。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考试范围按《2009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二)面试

    2、专职翻译职位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专职翻译职位专业考试人选;专业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专业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部门会同招考部门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考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网上公告。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专职翻译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注意网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50% 面试成绩×50%;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其中,报考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由招考部门组织实施。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1、咨询、监督电话

  2、政府系统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3、党群、政府(含参公)招录职位信息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

部门

电话

政策咨询

党群系统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11)82758709

政府系统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0411)83610808

考务咨询

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0411)84618662

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

(0411)82758836(0411)827588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5时30分。

附件2

政府系统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一、政府机关

部门

电话

1

市政府办公厅

(0411)83703108

2

市民政局

(0411)84319960

3

市规划局

(0411)83722651

4

市交通局

(0411)84310016

5

市人事局

(0411)83638234

6

市卫生局

(0411)83632241

7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0411)82633408

8

市外事办公室

(0411)83881260

9

市环境保护局

(0411)82738299

10

市财政局

(0411)82816655---7173

11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411)83635161

12

市审计局

(0411)83638611

1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411)84255218

14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0411)88890369

15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0411)83621733

16

市林业局

(0411)84361581

17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0411)83689303

18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11)82750530

19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411)83629800

20

市水务局

(0411)82722906

21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0411)83627727

2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411)84358510

23

市地方税务局

(0411)2332030(0411)82332031

24

中山区人事局

(0411)82565609

25

西岗区人事局

(0411)83627283

部门

电话

26

沙河口区人事局

(0411)84368526

27

甘井子区人事局

(0411)86667674

28

旅顺口区人事局

(0411)86395263

29

普兰店市人事局

(0411)83115740

30

瓦房店市人事局

(0411)85623346

31

庄河市人事局

(0411)89706202

32

长海县人事局

(0411)89891038

二、参公单位

部门

电话

1

市广播电视局

(0411)88111019

2

市地震局

(0411)83682330

3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411)83696781

4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411)83767686

5

市土地储备中心

(0411)83600725

  报考以下参公单位的,请咨询各主管局。

部门

主管局

电话

6

市价格监测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411)83632661

7

市人才服务中心

市人事局

(0411)83638234

8

市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411)83609636

9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10

市救助管理站

市民政局

(0411)84319960

11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12

市渔政监督管理局

市海洋渔业局

(0411)82634681

13

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14

市固体废物管理处

市环境保护局

(0411)82738299

15

辽宁蛇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6

市职业卫生监督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11)83722820

17

市招生工作办公室

市教育局

(0411)84649451

部门

主管局

电话

18

旅顺口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11)82750530

19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411)83635161

20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1

市就业管理中心

22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3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4

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市财政局

(0411)82816655---7173

25

市投资审核中心

26

市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办公室

27

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稽查大队

28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0411)82633408

29

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

30

市住房保障中心

31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市交通局

(0411)84310016

32

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33

市道路客运管理处

34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35

市河道管理处

市水务局

(0411)82722906

36

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市港口与口岸局

(0411)82625809

37

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

38

市船舶修造管理处

39

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5时30分。

  附3:党群、政府(含参公)招录职位信息

  推荐:

  2009年辽宁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网站

  辽宁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

部门

电话

政策咨询

党群系统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11)82758709

政府系统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0411)83610808

考务咨询

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0411)84618662

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

(0411)82758836(0411)827588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5时30分。

附件2

政府系统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一、政府机关

部门

电话

1

市政府办公厅

(0411)83703108

2

市民政局

(0411)84319960

3

市规划局

(0411)83722651

4

市交通局

(0411)84310016

5

市人事局

(0411)83638234

6

市卫生局

(0411)83632241

7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0411)82633408

8

市外事办公室

(0411)83881260

9

市环境保护局

(0411)82738299

10

市财政局

(0411)82816655---7173

11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411)83635161

12

市审计局

(0411)83638611

1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411)84255218

14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0411)88890369

15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0411)83621733

16

市林业局

(0411)84361581

17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0411)83689303

18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11)82750530

19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411)83629800

20

市水务局

(0411)82722906

21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0411)83627727

2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411)84358510

23

市地方税务局

(0411)2332030(0411)82332031

24

中山区人事局

(0411)82565609

25

西岗区人事局

(0411)83627283

部门

电话

26

沙河口区人事局

(0411)84368526

27

甘井子区人事局

(0411)86667674

28

旅顺口区人事局

(0411)86395263

29

普兰店市人事局

(0411)83115740

30

瓦房店市人事局

(0411)85623346

31

庄河市人事局

(0411)89706202

32

长海县人事局

(0411)89891038

二、参公单位

部门

电话

1

市广播电视局

(0411)88111019

2

市地震局

(0411)83682330

3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411)83696781

4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411)83767686

5

市土地储备中心

(0411)83600725

  报考以下参公单位的,请咨询各主管局。

部门

主管局

电话

6

市价格监测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411)83632661

7

市人才服务中心

市人事局

(0411)83638234

8

市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411)83609636

9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10

市救助管理站

市民政局

(0411)84319960

11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12

市渔政监督管理局

市海洋渔业局

(0411)82634681

13

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14

市固体废物管理处

市环境保护局

(0411)82738299

15

辽宁蛇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6

市职业卫生监督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11)83722820

17

市招生工作办公室

市教育局

(0411)84649451

部门

主管局

电话

18

旅顺口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11)82750530

19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411)83635161

20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1

市就业管理中心

22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3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4

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市财政局

(0411)82816655---7173

25

市投资审核中心

26

市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办公室

27

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稽查大队

28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0411)82633408

29

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

30

市住房保障中心

31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市交通局

(0411)84310016

32

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33

市道路客运管理处

34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35

市河道管理处

市水务局

(0411)82722906

36

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市港口与口岸局

(0411)82625809

37

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

38

市船舶修造管理处

39

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5时30分。

附3:党群、政府(含参公)招录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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