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教处负责哪些工作?

作者:巴海达时间:2023-07-28 16:46:12

导读:" 吉林省高等教育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省高等教育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工作,从高等教育的规划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都有相关的工作任务。下面是吉林省高等教育厅负责的一些主要工作内容和解决方案:1.制"

  吉林省高等教育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省高等教育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工作,从高等教育的规划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都有相关的工作任务。

下面是吉林省高等教育厅负责的一些主要工作内容和解决方案:

1.制定和实施吉林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组织编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和措施,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2.统筹协调各高校的发展

-对各高校进行综合评估,指导高校发展

-协调解决高校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组织开展高校间的协作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动发展

3.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4.推动高等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

-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

5.加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留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

-推动高校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项目,提升国际化水平

-组织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研讨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6.维护高等教育秩序和质量监控

-加强高校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加强对高校学位授权、学科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吉林省高等教育厅作为高等教育的管理机构,承担着多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通过制定政策、协调各高校的发展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努力促进吉林省高等教育的全面发展。

  同时,加强教育质量监控和维护高等教育秩序,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教育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教育事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省教育行政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省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意见;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办法;承担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督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纤者汪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五)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指导高校党的建设。

  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正、副职;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在吉林省的直属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指导全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

  负责高校干部培训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管理各项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处

  指导基础教育工作。

  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

  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指导中小学德育教育、幼儿教育、校外教育、安全管理、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以及工读教育等项工作。

  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工作。

(八)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承担职嫌胡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处室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

(九)高等教育处

  承担高毁仔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

  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拟订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文件。

  指导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十)民族教育处

  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承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订地方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督导指标体系,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省政府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十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工委宣传部)

  承担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师资培训及学科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省高校的理论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工作;负责高校统战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新闻电视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四)高校学生处

  承担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省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十五)学校安全处(高校工委群工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负责高等学校稳定工作和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指导高校群团工作;指导高等学校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及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211工程”、“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办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九)省高校纪工委

  负责检查、监督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检查、处理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重大案件;指导高等学校党组织开展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高校纪委工作;承担高校纪检干部培训工作;协助省高校工委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向省纪委和省高校工委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二十)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高等学校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学校教务处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教务处是校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统乱宏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订并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各项规章制度。审阅教研组、教师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三、组织日常教学活动,搞好教学常规管理。

  四、安排好全校排课、调课、代课等工作;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培改等;会同总务处做好教室及其他教辅场地调度工作。

  五、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报到注册、升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肄业、奖励、处分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生总名册、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存根、学生证等学籍档案工作。

  六、做好全校师生的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簿本等的征订工作,审批教学补充材料;审批各年级试卷及做哗中册好试卷、学生成绩,教学计划、总结等资料归档和统计报表工作。

  七、抓好实验室、信息技术中心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中的作用。

  八、与人事外事处配合组织教师进修,安排好教师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培养各科教学骨干;加强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指导,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九、搞好校际间的教育、教学交流,观摩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学校里的教务处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发展、质量工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其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棚渗,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三、负责全校新专业申报及调整工作。

  四、做好全校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校课程安排、全国大学生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教学公共资源使用与调配及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五、负责各专业教材的征订、采购、入库、发放。

  六、负责教学网络管理、网络教学平台、多媒体教学等系统的规划建设。

  七、负责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研究,负责组织各级各类“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级教研项目的立项、结题和推广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组织各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九、负责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籍、成绩和考务工作,发放普通本、专科生学历证书。

  负责教学、教研、学籍、成绩等相关数据及档案的管理。

  负责处理转学、休学、留级、退学等工作;负责发放学生证、校徽等。

  十、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郑册量的核算工链丛脊作。

  十一、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竞赛以及教学成果评比,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教学名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学术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学骨干的评审与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高校工委是什么

  省高校工委是省委高等学校教育工作委员会。

  省委高等学校教育工作委员会,是省委负责指导全省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一般设在省教育厅,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有些省份的省委高教工委书记由省教育厅厅长兼任,有些则是副书记由省教育厅厅长兼任。

省委高教工委主要职责(陕西省):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全省高等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及相关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和指导全省高等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校园媒体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全省高等学校的稳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冲弊或突发事件。

  5.代省委管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协助中央有关部委管理部委在陕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做好省属普通高校和有关成人高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监督等具体工作。指导高等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高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高等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扩展资料:

省高校工委常设部门:

  1、办公室。

  主要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

  2、法规卜并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散伍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教育事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发展规划处。

  主要工作: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省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意见;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人事处。

  主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5、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主要工作:指导高校党的建设。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正、副职;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在吉林省的直属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指导全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负责高校干部培训工作。

教务处是负责什么工作

  1.负责日常教学工作运行和备绝管理。负责全校教学调度。

  2.拟订全校教学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校历。

  3.协调全校课程安排,编排课表,编制学期教学进度激滚洞表。

  4.及时了解专业教学部的教学情况,落实学校的教学督导制度。

  5.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6.印制各种教学用表,汇总统计教学方面的各项报表。

  7.负责全校教室的调配使用,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的统一管理。

  8.与兄弟院校进行业务与资料交流。

二、考务与成绩管理

  1.负责全校考试、考核及补考的组织与安排。

  2.负责考试试卷的印制和试卷归档工作。

  3.组织考场巡视,及时处理考场违纪事件。

  4.负责成绩管理及相关统计。负责学生成绩登记表的汇总、存档,负责成绩查询。

  6.负责提提供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学生成绩证明。

三、教材管理

  1.组织实施教材建设规划,编制教材年度计划。

  2.组织教材研究和教材质量评估。

  3.教材的选用与采购。

  4.组织进行校本教材建设,负责教学讲义的印制。

  5.负责库存教材管理。

四、专业和课程建设

  1.组织进行专业设置论证、申明枯报、评估及管理。

  2.组织进行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检查。

  3.组织进行课程建设与评估。

  4.组织进行教学信息化管理。

  5.开展教学评估及评价。

高教处是什么

高教处在各市教育局和各省教纯弯育厅中都有设置,主要是分管大学大专等高纳皮等教育工洞裤差作和高校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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