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阜宁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

作者:朱铭程时间:2023-07-28 16:47:50

导读:" 2023年盐城阜宁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介绍:为了进一步推动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阜宁县决定在2023年开展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解决方案:1.明确引进目标:根据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

2023年盐城阜宁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

介绍:

  为了进一步推动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阜宁县决定在2023年开展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解决方案:

  1.明确引进目标:根据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明确所需引进的青年人才的专业背景、技能要求等。

  2.制定引进政策:根据阜宁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引进政策,包括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空间、人才培养计划等。

  3.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阜宁县的发展优势和引进青年人才的机会,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关注和投身阜宁县的发展。

  4.建立引进渠道: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建立起青年人才的引进渠道,通过招聘会、校园宣讲、网络招聘等方式将优秀青年人才引进阜宁县。

  5.加强选拔评定:建立科学、公正的选拔评定制度,通过专业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选拔出适合企事业单位需求的优秀青年人才。

  6.提供培训机会:针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岗位培训等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发展。

  7.营造良好环境:为引进的青年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包括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提高他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8.加强引进后管理:建立健全引进后的管理机制,包括定期评估、激励机制等,确保引进的青年人才能够持续发挥其才能和创造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阜宁县将能够吸引更多优秀的青年人才加入到企事业单位,为阜宁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阜宁县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2023年盐城阜宁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阜宁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阜宁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阜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 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皮乎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B和C类高校。

(二)引进名额

  县事业单位、县属一档国有企业本次共招聘10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阜宁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阜宁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阜宁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李好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阜宁购房的,哪握铅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

  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阜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

  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阜宁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阜宁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通告发布网址: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监督电话:0515-87398926(阜宁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中共阜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高校分类名单

3.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附件2:高校分类名单.pdf

附件3: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2023年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

  (1)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境外高校

  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二)引进名额

  本次共招聘22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答镇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

  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

  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公告发布网址:红色盐阜网()。

  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橘判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2.全国22所重点高校名单.doc

3.最新一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高校名册.doc

4.圆举改引进单位报名渠道及联系方式.doc

亭湖区23年人才引进报名时间延迟了吗

  亭湖区23年人才启笑引进报名时间延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决定延长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时间,网上毁源报名截止时间由2023年3月15日18:00延长至2023年3月30日18:00,补报名时间由2023年3月17日9:00-16:00延期至2023年4月1日9:00-16:悄余含00。

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1、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800元、600元的租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生分别享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非盐城籍普通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盐城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盐城就业创业的,3年内每月享受500元的并搏敏留盐补贴;除享受购房补贴外,博士、硕士、本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最高分别可贷120万元、60万元、45万元;

  3、对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租房补贴统一提高到每月1500元,硕士、本科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月2000元、1500元;对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10年内每年给予8万元的科研补贴;对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愿到盐城民营企业工作的名校优生,生活补贴享受期由3年延长至6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

  4、给予技术技能人才专项支持。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全职引进,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对企业全职引进,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高级技师,3年内给予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相关引进人才享受租房、购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其中紧缺急需人才还享受配偶就业服务。

  5.给予驻盐高校人才特别支持。支持驻盐高校引进与地方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对自主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与上述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分别按200万元/名、100万元/名给予所在高校资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50万元/名、30万元/名、15万元/名给予所在高校资助。

  6.实施名校优生“汇盐行动”。

  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前200强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来盐就业。

  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简化招聘程序,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予以引进。

  对引进的相关高校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银握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

  7.实施万千学子“聚盐行动”。

  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对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盐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等配套服务。

  非盐城籍的,3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

  8.实施驻盐高校学子“留盐行动”。鼓励驻盐高校毕业生留盐就业创业,对到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9.实施博士后人才集聚计划。

  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来盐创新创业,博士后在站期间,参照我市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和探亲交绝枝通补贴,政策享受期为2年。

  博士后(不含原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兼职博士后)出站后留盐工作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视同我市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在站2年政策享受期计为在盐服务年限。

法律依据: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预算。

  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对已获市、县(市、区)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其创业创新成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持续资助。

  人才引进资金资助计划一经下达,即向申报单位拨付相应经费,由单位直接拨付给引进人才个人。

  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集聚,持续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42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17)。

(二)引进范围

  “优才计划”主要迹档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1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1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18)全日制本科生;(4)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1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芹首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2023年2月2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2月22日16:00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人员于2023年2月24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嫌州数》,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对报名成功人员,引才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22);(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或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谈、面试由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面谈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

(四)调剂使用

  本次“优才计划”出现岗位空缺的引才单位,可面向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发布调剂安置岗位,符合调剂安置条件的人员可再次报名,通过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双向选择、调剂安置。

  调剂安置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

  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

  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自考察、体检结束后,一般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

  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培养管理

  (一)引进人才正式任职后,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范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二)引进人才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岗位核定范围内,可分别确定为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职员。

五、有关待遇

  (一)对市、县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补贴,并给予20万元人才房票奖励(2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抵扣房款)。

  (二)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市外就业的,根据其工作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本着就近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市财政2年内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助。

六、其他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附件20)上公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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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附件1: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教育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卫生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4:2023年任城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5:2023年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6: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7:2023年泗水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8: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9:2023年微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0:2023年鱼台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1:2023年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2:2023年嘉祥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3:2023年汶上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4: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5:2023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6:2023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7:2023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8: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doc

附件19: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名单.doc

附件20:信息发布网站.xls

附件21:报名须知.doc

附件22: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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