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否已发布公告?

作者:费荣濡时间:2023-07-27 14:05:53

导读:" 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否已发布公告?1.目前,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尚未发布。根据相关消息,该县计划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尚未确定。2.据了解,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通常会在县"

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否已发布公告?

  1.目前,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尚未发布。根据相关消息,该县计划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尚未确定。

  2.据了解,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通常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一般情况下,招聘公告会详细列出招聘岗位、岗位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以及面试和录用的程序等内容。

  3.阜宁县作为江苏省的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活动。公开招聘的目的是通过公平竞争,选拔优秀人才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支持。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举措旨在提高公务员招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招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同时,这也是一种开放、包容的招聘模式,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5.对于有意参加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求职者来说,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发布是非常重要的。此外,还可以关注本地媒体或相关社交媒体平台,以获取最新招聘信息。

  6.在等待公告发布的过程中,求职者可以积极准备,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并准备相关的应聘材料,以便在公告发布后能够迅速报名参加招聘。

  7.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一旦发布,求职者应仔细阅读公告中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还需要准备好个人简历、成绩单、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在后续的面试环节中展示自己的优势。

总结:

  尽管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尚未发布,但该县计划近期开展招聘工作。

  求职者应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发布,准备相关材料,提升竞争力,以便在公告发布后能够迅速报名参加招聘。

  公开招聘是一种公平竞争的机会,对于事业单位和求职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54名(具体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未就业的阜宁籍2008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未就业的阜宁籍2008届及往届专科毕业生可报考紧缺专业岗位;

  3、国悉袜拍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2008届未就业的非阜宁籍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紧缺专业岗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6、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8月5日至8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地址:阜城大街45号,县党政大楼后面二楼)。

  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缴纳报名费98元,填写《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者符合多个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报名时可以填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三个以内的岗位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资格审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

    ⑴考试。

  考试内容为:近年来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历史知识、时事政治等知识,考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卷面分按100分计。

  如具体招聘岗位的志愿人数低于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考试成绩必须要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

    ⑵考核。主要依据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证件材料和个人档案,按照考核项目积分标准(详见附表二),逐人逐项进行量化积分。

    按照考试成绩占80%、考核积分占20%的权重,确定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

    4、确定拟聘对象:(1)依据考生岗位志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2)确定拟聘对象体现高分优先的原则,首先根据岗位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检索,高分考生优先确定,检索从考生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再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3)如岗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也相同的,则按困难家庭(以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为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优先;(4)因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未招满出现空缺的,对考生填报服从志愿,并符合空缺岗位资格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对象。

    5、体检:组织好或拟聘对象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计划缺额的,依据岗位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政审:全面审查考生档案,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事、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

  四、具体事项说明

    1、夫妻一方为阜宁籍睁羡而另一方为非阜宁籍的毕业生,如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可凭《户口簿》、《结婚证》准予报名考试。

    2、报考紧缺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计划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其他招聘岗位的专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通用规定)》为依据,按本公告备注栏内的要求进行报名。

    3、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以2009年8月8日下午6:00时为截止时限,逾期的一概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档案须在政审前转递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报到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列编计划,其责任自负。

    4、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来(回)阜就业,对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对考核考察并体检合格的,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报批聘用。

    5、涉及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县编委2008年第3期《会议纪要》精神,聘用后不具备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508)。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附表一: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表二: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项目及积分标准.xls

2023年盐城阜宁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阜宁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阜宁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通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阜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 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皮乎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B和C类高校。

(二)引进名额

  县事业单位、县属一档国有企业本次共招聘10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阜宁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阜宁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阜宁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李好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阜宁购房的,哪握铅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

  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阜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

  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阜宁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阜宁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通告发布网址: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监督电话:0515-87398926(阜宁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中共阜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高校分类名单

3.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附件2:高校分类名单.pdf

附件3:江苏省阜宁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裤漏》(苏办发〔2020〕9号)精岁困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胡雀烂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政策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5-890297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515-80500736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3年江苏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少量部属驻苏事业单位,下同)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

  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

  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

  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裂磨芦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游数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肆带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

  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5日-3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5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5日9∶00-3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

  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6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230723、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5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

2018年江苏盐城阜宁县教师招聘公告(180人)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8年7月底前毕业和2017年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应聘音乐、体育的无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可解聘;

  5.志愿在阜宁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中国阜宁、阜宁教育网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3室,联系人:倪老师,咨询电话:0515-89716203)。

    注意事项: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高中、初中、实小、附小)一个学科岗位。

    2017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2018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歼液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组织考试

    ①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报名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所报学科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高中初中岗位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3比例、小学岗位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可在阜宁教育网上查询。

    ③资格复核。

  面试前,由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④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各占5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加答辩方式,其中微型课70分,答辩30分。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5.体检、考察

    ①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升败员中,按招聘学校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末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吵改颤检人员名单将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发布。

    ③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④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⑤网上公示。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2018年8月2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考试费,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教育系统从教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9716809。

  6.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9716203(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公告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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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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