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2年副县(局)级领导干部是如何进行公开选拔的?

作者:欧韦浩时间:2023-07-28 18:13:00

导读:" 吉林市2012年副县(局)级领导干部是如何进行公开选拔的?1.公开选拔的背景和意义-公开选拔副县(局)级领导干部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提高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公开选拔,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参与政府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提升。2.选拔程序"

吉林市2012年副县(局)级领导干部是如何进行公开选拔的?

1.公开选拔的背景和意义

  -公开选拔副县(局)级领导干部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提高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公开选拔,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参与政府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提升。

2.选拔程序的设立

  -设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整个选拔过程。

  -制定选拔方案,明确选拔的标准和程序。

  -公布选拔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才。

  -组织资格审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后,确定干部人选。

3.选拔标准的制定

  -根据吉林市的实际情况和干部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选拔标准。

  -选拔标准主要包括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

  -选拔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履职能力和担当精神。

4.选拔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选拔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公开和透明,避免干部选拔中的黑箱操作。

  -选拔公告、考试成绩、面试评价等信息都要及时公布,以便社会监督和评价。

  -选拔结果也要公布,对被选中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评判和监督。

5.选拔成果的评估和总结

  -选拔结束后,要对整个选拔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跟踪评估,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选拔的干部能够胜任工作。

  总之,吉林市2012年副县(局)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是一个注重程序、公正公平的选拔过程。

  通过设立选拔程序、制定选拔标准、公开公示等措施,确保了干部选拔的公开透明和合理性,为吉林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

  同时,这也是一个值得借鉴的经验,可供其他地区在干部选拔中参考和借鉴。

2012年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意见》要求,经吉林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地区公开选拔一批副县(局)级领导干部。

  一、戚虚公选数量、职位

    这次公选共选拔6名副县(局)级领导干部。采取非定向方式,不规定具体职位,全部考生放在一起比较,择优选拔。

  二、选拔范围、方式

    本次公选面向吉林市县(市)区,市直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公选采取“一推双考”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按报名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推荐数量不限。经组织审查合格后,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市委常委会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应不超过50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职务及任职埋州时间要求。

  报考人员需任市直(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处级、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或正副处级、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3年以上。

  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干部。

  市直属企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相当于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3年以上。

  报考人员年龄在46岁以上(含46岁)的,需任正处(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于正处(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任职时间可放宽一年。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弯仔蔽内不能提任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6月3日至6日。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公选资格条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需填写《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在江城党建网下载),打字填写一式三份,连同报考人员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由本单位集中上报市公选办。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步进行。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为一套试卷,包括基本素质测验、领导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60%。

  试题以主观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领导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到及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公选职位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果按面试人选比例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领导能力测验成绩高的人选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通过《江城日报》、江城党建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

  主要测试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三)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最后总成绩。

  按照公选职位数量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当考察对象最后1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人选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江城日报》、江城党建网公布。

  (四)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综合排序,由市委组织部确定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人选。

  市委常委会票决后,拟任人选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公选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由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选工作由吉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

  同时,聘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参与公选工作的监督。

  设立12380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六、其它事宜

    1.市公选办受理报名、咨询等事项。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

  市公选办办公地点:市委2号楼2楼会议室(214室),联系电话:0432—62010393。

    2.报名截止时间:6月6日下午5时。

    3.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8日各单位党委(党组)派人到市公选办统一领取准考证。

仁寿县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仁寿县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28-36201615

(一)招生原则

  1、实行“就近、就便,免试入园,家长自愿”的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2周岁以上(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6周岁以下(201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

  1、托班:2-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有托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方可招收托班)。

  2、小班:3-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中班:4-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4、大班:5-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班额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班班额原则上为:托班不超20人,小班不超25人,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

(四)报名和入园应提供的材料

  1、户悔坦早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入园时提供《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信念印件各一份。

(五)优待政策

1、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

  《眉山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政〔2023〕59号)的文件精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安排。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持市优才I类卡的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定点救治医院)或援外省救治新冠肺炎医护人员子女优先登记注册。

(六)时间安排

1、制定招生方案(4月7日-5月10日)

  各幼儿园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2、发布招生公告(5月15日前)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招生公告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收费标准、报名程序、报名日期、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3、报名登记(5月30日前)

  符合条件的幼儿在监护人带领下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4、入园前体检(8月1日-8月30日前)

  适龄碧雀幼儿监护人自行携幼儿前往具有儿童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入园体检,入园时将体检表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

5、报名、学籍注册

  各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8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吉林省公选网的网站相关内容

  省委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关于吉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方案等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省市县联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我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性举措,是开创发展局面、推动吉林振兴的一项关键性的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公选顺利进行,确保公选质量和效果。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

  公开选拔干部是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之一,是改革的重要方向,顺应了干部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这次公选在方式方法设计上做了全面创新,出发点就是要有利于适应岗位需要的人才考进来、选得上。

  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正确看待这次公选,正确看待这次公选的数量,正确看待这次公选的方式,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对这次公选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

  二要确保选出一批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的优秀领导人才。

  这次公开选拔,目的就是要以更加开阔的眼界、从更大范围内选拔一批适应振兴发展需要、有能力、能干事的优秀领导人才,努力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为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和人才支撑。

  要注重增强考试考察的科学性。

  坚持人岗相适,注重检验干部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领导能力,聘请有实际经验的高水平命题专家,科学命制笔试、面试和测试试题。

  要切实改进考察的方式方法,真正把干部考准、考实,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把最合适的干部选拔到最需要的岗位上来。

  要强化组织实施。

  把公开选拔中的创新举措落实好、实施好,逐项具体研究,拿出更加科学具体的办法。

  要加强制度建设。

  对这次公选工作中创造的成功做法、新鲜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提炼,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公开选拔干部的长效机制。

  三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要务求周密细致。

  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提前预判,做好应对准备,使这次公开选拔真正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探索和生动实践。

  要务求成效最大化。

  善于统筹兼顾,敢于在综合运用、集成创新方面作出新的探索,推动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再上一个新台阶。

  要务求搞好宣传引导。

  紧紧围绕公选的关键环节和创新举措,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为保障公选的顺利进行、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要通过开展公选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要公开到位。

  把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种信息,客观地展现公选工作,回应社会和群众的关切,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公选、支持公选、对公选结果满意。

  要监督到位。

  不仅党内的监督要贯穿公选的全过程,而且要让党外有代表性的人士和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到公选中来。

  要严肃纪律,在这次公竖滑吵选中有舞弊行为的干部,今后不再提拔使用,有舞弊行为的组织部门干部,坚决调离原岗位并作出处理,充分体让敬现公选的公平、公正,提高公选的公信力。

  发布公选招考公告是吉林省公选网的重要职能之一,该网站是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信息官方发布网站,网站内容权威、及时、准确,是报考公选考生必须时刻关注的网站。

  吉林省公选网招考公告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中共吉林省委决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余侍。

  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其中,省、市(州)、县(市、区)管职位,省、市(州)直属部门管职位。

  省、市(州)、县(市、区)管职位中,省管职位,市(州)管职位,县(市、区)管职位。具体职位见附表或登陆吉林省公选网查询。

  省、市(州)直属部门管职位,具体职位、选拔时间、程序和办法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报考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正职职位和企业管理人员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岗位具体情况确定,其他职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年龄要求。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需要,既注重配备年轻干部,又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针对岗位需求,合理设定年龄界限。

  2.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报考省管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党政机关副巡视员以上职务;正处级(副省级城市要求为副局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副处级(副省级城市要求为正处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正副处级领导职务任职累计3年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相当于正副处级领导职务任职累计3年以上;中省直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中层正职或下一级企业正职管理人员任职1年以上;海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归国人员,从事报考职位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报考市(州)管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党政机关副调研员以上职务;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累计3年以上;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的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干部,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相当于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累计3年以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具有相当经历的管理人员。

  报考县(市、区)管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党政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任科员满3年或任县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中层职务与科员累计满2年;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当经历的人员。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满2年的,可报考乡镇副职;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满2年的,可报考街道副职。

  3.学历要求。

  报考省管职位的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放宽任职时间1年。

  报考市(州)管、县(市、区)管职位的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市(州)管职位的放宽任职时间1年,报考县(市、区)管职位的放宽任职时间2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县(市、区)管职位的放宽任职时间1年。

  报考乡镇和街道副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或高中。

  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和长春市管职位、长春市市辖区管职位资格条件见附表或登陆吉林省公选网查询。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吉林省公选网进行。

1.报名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2.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对资格审查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3.准考证打印

  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选拔程序

  1.笔试。

  笔试包括基本素质测验、领导能力测验、专业素养测验,分别占笔试成绩的20%、30%、50%。

  省管职位在长春市设考点;市(州)管、县(市、区)管职位分别在9个市(州)设置考点,县(市、区)不设考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笔试结束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一般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通过吉林省公选网向社会公布。

  3.面试。面试包括半结构化面试、领导实践模拟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40%、30%。

  4.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一般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通过吉林省公选网向社会公布。

  5.测试。

  在考察人选中进行。

  省管职位包括领导经验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岗位适应度测评,成绩作为考察量化指标之一。

  市(州)、县(市、区)管职位的测试可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

  6.组织考察。

  按职位管理权限,考察工作分别由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进行。

  考察前,考察人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7.研究决定。按职位管理权限,对考试总分第一和考察排名第一(二者为同一人时,由考察排名第二的递补)的人选进行差额票决。

  8.任前公示。拟任人选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9.正式任命。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通过吉林省公选网向社会公布。

  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不实行试用期制的,任职满一年后也要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

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由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聘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

2012年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2年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主要职责是:承担或参与中央编办、省编办布置和交办的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课题的研究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建设和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承担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选聘)计划

  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确定招聘(选聘)文字综合岗位4名(九级职员)。

三、招聘(选聘)范围

  面向户口及单位在长春市区(含双阳区)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机构编制工作,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埋搜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8:30—13日16:00。

  2.报名地点: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510室(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

  3.联系方式:0431—85611139、85611197。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近3年本人独立撰写的型和文章或材料3篇以上。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省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聘(选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选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卜液盯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611139(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事局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共考试录用公务员177名。具体情况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3年4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颂隐埋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须知

  今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携敏《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9日16:30。

  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并要在考生报名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生可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在4月28日前向报考职位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接受申请的第二个工作日向考生作出答复。

(三)缴费确认

  5月4日8:30至5月9日16:30,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报名结束。未按时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野蚂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4月28日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8:30至5月24日16:30,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

  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

  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和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或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432-2010304

市人事局:0432-2048882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市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

  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

  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

  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合格线另行确定)。

  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5)。

  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报考公安基层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时,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于6月12日至6月13日组织报考同类职位考生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依据二次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面试在专业考试之后进行。报考市直机关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和报考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报考部门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乡镇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考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在市江城党建网站和市人事局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七、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录用人员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签发录用通知书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2008年吉林市招录公务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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