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什么?
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什么?
1.介绍工资总额组成的概念:工资总额是指雇主支付给员工的所有薪酬金额的总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绩效工资等。
2.解释法律法规对工资总额组成的要求: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工资总额的组成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属行业、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发放;
-奖金和福利: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等进行发放,如年终奖金、绩效奖金、节日福利等;
-加班费和加班补助:根据员工加班工时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规定,雇主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扣款和扣税: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可以根据情况扣除员工的相关费用和税款。
3.对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的意义进行分析:
-保障员工权益:规定工资总额组成,可以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权益,防止雇主恶意压低工资标准;
-激励员工积极性:通过奖金、福利等激励措施,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增强工作积极性;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合理规定工资总额组成,可以维护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稳定,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合理规定工资总额组成,可以促进各行各业的平稳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
4.引用相关数据和案例:列举一些实际案例和数据,说明不合理或违法的工资总额组成可能导致的问题,以及合理的工资总额组成对员工和企业的积极影响。
5.总结:指出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于维护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呼吁雇主和员工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返庆源(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漏态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
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第三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差举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我国现行的工资总额组成一般包括?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各类工资组成部分均有其特定的含义。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森厅数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伏带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此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
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三)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四)津贴和洞局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李敬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哪颤慎;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有什么法律规定
工资总额构成法律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特者余瞎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其他。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毁迅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首空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解释
法律分析:
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茄笑袭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法律依据:
《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颤兄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升碰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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