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年终奖发放规定有哪些?

作者:贾徐良时间:2023-07-18 20:52:09

导读:" 离职员工年终奖发放规定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离职员工年终奖的发放问题备受关注。雇主应该遵循哪些规定来发放离职员工的年终奖呢?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的概述:1.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

离职员工年终奖发放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离职员工年终奖的发放问题备受关注。雇主应该遵循哪些规定来发放离职员工的年终奖呢?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的概述:

  1.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明确规定双方对于年终奖的权益和义务。离职员工的年终奖发放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2.公司规章制度:许多公司都有针对年终奖的具体规定,包括发放时间、发放条件、发放标准等。离职员工应当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来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年终奖。

  3.工龄规定:有些公司的年终奖发放与员工的工龄有关。

  根据公司制定的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越长,获得年终奖的可能性就越大。

  离职员工如果符合工龄规定,通常也有资格获得年终奖。

  4.业绩评估:许多公司将年终奖的发放与员工的绩效评估挂钩。

  只有在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后,员工才有资格获得年终奖。

  离职员工的绩效评估通常是基于其在离职前的工作表现来进行。

  5.合法权益保障: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员工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包括年终奖。

  雇主应当依法履行年终奖的支付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如果离职员工的年终奖未按规定支付,他们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6.税务规定:离职员工获得的年终奖通常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离职员工的年终奖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税。

  具体的税务政策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离职员工应当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以确保合规缴税。

  总结起来,离职员工年终奖的发放规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工龄规定、业绩评估、合法权益保障和税务规定等。

  离职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在合法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雇主也应当依法履行年终奖的支付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离职还有年终奖发放吗

  法律分析:要看劳动者和公司在合同中对年终奖是的约定,年终奖属于鼓励和激励员工认真工作的一种企业管理方式,也是对长期表现好的员工的一种认可。

  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年终奖的好陪发放。

  年终奖的发放是完全由公司的经济效益来决定的。

  年底辞职有没有年终奖,要看劳动者和公司在合同中对年终奖是的约定,或者由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规定。

  如果有年终奖领取的依据,辞职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年终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肆袜桥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裂猛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员工离职年终奖发放问题

  奖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性待遇,是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由单位自行发放的。

  是否存在奖金是需要根据单位的管理制度来进行判定的。

  1、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在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对年终奖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离职员工上年度工作满一年,则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其完全具备参与年终绩效考核、领取奖金的条件。

  用人单位仅以奖金发放时员工已离职而拒绝支付奖金的,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

  如果离职员工上年度工作未满一年,可否也援用“同工同酬”原则猜袭姿主张大半年、半年甚至几个月的相应比例的年终奖呢?从司法实践看,相关判例认为,由于员工离职时该年度尚未终结,时间上还不具备年终考核的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年终奖。

  2、劳动合同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情况在劳动合同已有约定,或单位已穗绝有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当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执行。

  总体上,奖金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奖金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禅激制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奖金属于公司特殊福利,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额度需要考虑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表现,不纳入员工工资的范围,并规定在奖金发放前员工离职不得享受单位上年度京津的,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离职员工奖金,是可以得到司法支持的。

辞职后年终奖还有吗?

  辞职后是否有年终奖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年终奖的规定而定。

  比如用人单位是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年终奖,那么年终奖的性质就是工资,不发放年终奖就等于不发放工资。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年终奖,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有道一年年底,关于年终奖的问题在又变成好了大家热门的话题,那么在年底前辞职能不能拿到年终奖呢?我对于这个问题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辞职后年终奖还有吗?

  辞职后是否有年终奖需碧陪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年终奖的规定而定。

  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约定或规定,综合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工作业绩的综合表现情况而发放的奖金。

  年终奖如何发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年终奖

  用人单位将每月工资按悔仿蠢一定比例扣除一部分,到年终时再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的结果发放相应的年终奖。

  这其实不是年终奖,本身就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不发放年终奖就等于不发放工资。

  对于减少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拿出证据证明为什么不发放年终奖,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有约定

  又可分为:对于年终奖的发放形式、金额、时间等有明确的约定;只是简单约定年终奖是否发放由用人单位决定;虽然约定有年终奖,但对于具体的发放形式、金额、时间等约定不明。如果有明确约定或由用人单位决定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见下面第三项内容。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有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发放有相关规定,对于发放形式、金额、时间等明确的,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规定不明确的,见下面第三项内容。另外,规章制度也可能涉及到效力的问题,不合理不合法的规定可能会无效。

4、口头承诺

  劳动合同中无年终奖的约定,规章制度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只是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这不是年终奖有无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举证的问题。

5、没有约定或规定,也没有口头承诺,按照每年的惯例发放一定的年终奖

  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年终奖必须发放,如果没有相应的约定或规定,不能依惯例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

二、年终奖在实务中的问题

1、年终奖的法律性质

  如果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的性质有明确界定,那么按约定或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形下,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关于工资总额大巧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三)奖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年终奖属于奖金的范围,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也即年终奖的法律性质是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是否必须要支付年终奖

  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年终奖。

  这是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或是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依据单位的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规定。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个体劳动者,规章制度中规定的适用于全体或部分劳动者。

3、年终奖的举证责任

  年终奖的举证责任适用一般举证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由劳动者举证是否有年终奖的约定或规定。

  在实务中更多的是证据方面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有年终奖的约定和数额,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反之,则不会得到支持。

4、年终奖是否计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基数

  按照江苏省的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应得工资,而年终奖为工资的一部分,所以年终奖应该计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基数,但应当按照月份来分摊各个月的数额。

5、年终奖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劳动者主张年终奖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会丧失胜诉权。

6、中途离职员工能否获得年终奖

  年终奖是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发放的奖励,既有对员工一年工作的肯定,也有对员工来年工作的鼓励。

  因此,中途离职员工能否获得年终奖应根据工作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判断。

  如果仅工作一两个月即离职,不应该获得相应该比例月份的年终奖;如果已经工作半年以上,甚至是到十二月份,这时应当获得一定比例的年终奖,但不是按月份比例分摊计算,应当比月份比例分摊计算的更少一些。

7、可否约定或规定发放年终奖时必须是在职人员才能享受

  有些用人单位年终奖的发放并不在年末,可能会是第二年某个时间,此时劳动者可能离开了用人单位。

  如果约定或规定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的员工没有年终奖,这样的约定或规定应当是无效的。

  因为前一年的年终奖已经确定,已经属于劳动者所有,只是还未发放而已。

  这样的约定或规定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因此这样的约定或规定无效。

员工中途离职年终奖怎么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

  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等。

  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不得陪茄克扣。

  另外《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

  综上所述,中途离职的劳动者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当然,劳动者也得对用人单位存在发放年终奖的实际行为或者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进行举证。

  年终奖作为企业对劳动者的一种物质激励手段在各地都很常见,但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不少。由于我国劳动立法层面对年终奖并无特别具体细致的规定,且广大劳动者应聘工作时一般只谈月薪多少,对于年终奖几何也不一定强蠢世烈关注。

  如果该企业固定劳动合同文本或规章芦档察制度里有明确约定则还好,事实上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十分详尽的规章制度,所以麻烦就来了。

年底离职,年终奖怎么办?

  要说打工人的年底重点关注,除了年休假,便是年终奖了。

  年终奖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范围,但其在工资类别中是否属于必须发放的项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年终奖是否发放、发多少、什么时候发,与单位经营状况及员工表现密切相关,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饥改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就有权按照约定或规定享受年终奖。

  另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米、面、油等实物抵发。

如果员工提前离职,当年能拿到年终奖吗?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表现、出勤情况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以及发放标准,但公司制定的年终奖发放制度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如果公司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员工的表现、考指旦核等符合当年年终奖的享受条件,无论离职与否公司都不得克扣年终奖。

  实际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则唯肢扰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金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发放年终奖的话,并不违法。

  所以,年终奖金的发放一般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在没有约定时,也可以援引“同工同酬”原则,公司不得无故克扣。

年终奖与十三薪

  另外,很多人容易混淆年终奖与十三薪。

  十三薪顾名思义就是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一般来说是劳动者和单位约定好的固定薪水;只要员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约定来发放,不少大公司也会发放十四薪,十五薪的福利,道理都一样。

  年终奖是指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一次性的奖金;年终奖的多少是根据公司对个人考核标准而定的,除了员工个人因素,还会受到公司层面的影响。

  十三薪与年终奖两者并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都享受,主要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或制度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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