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作者:乜荣浩时间:2023-07-24 15:55:42

导读:" 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23年,我国将有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实施,下面是关于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一些重要信息。1.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背景-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人身"

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23年,我国将有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实施,下面是关于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一些重要信息。

1.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人身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更新和完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成为必要举措。

  -2023年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更好地保护人身权益,提高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主要变化

  -2023年新标准将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损害后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对赔偿金额进行细分。

  -相较于过去的标准,新的标准将更加精确地对不同程度的伤残进行分类,并据此确定不同的赔偿数额。

  -在新标准中,还将加大对伤残赔偿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要求,确保赔偿数额的公平和合理。

3.新标准对于不同伤残程度的赔偿金额

  -对于一级伤残,即伤残程度达到10%以下的受害人,将按照一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二级伤残,也就是伤残程度在10%至20%之间的受害人,将获得比一级伤残更高的赔偿金额。

  -对于三级及以上伤残的受害人,赔偿金额将根据伤残程度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更好地反映对生活的影响程度。

4.公众的不同观点和意见

  -一些人表示,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细化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提高赔偿的公正性。

  -然而,也有人担忧,新标准的制定可能会导致赔偿金额的上涨,给保险公司和社会经济带来一定的负担。

5.专家的观点和建议

  -专家们普遍认为,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在制定时应兼顾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可承受能力,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

  -此外,专家们还建议,新标准的实施应加强对赔偿金额的监管和管理,以防止不合理的索赔和赔偿。

  总结起来,随着2023年新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实施,受害人将获得更加精确和合理的赔偿金额。

  这一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提高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然而,公众对于新标准的意见不一,有人支持其细化的赔偿金额,也有人担忧可能带来的负担。

  专家们建议应在制定新标准时平衡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可承受能力,并加强对赔偿金额的监管和管理。

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扩展资料: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磨做睁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胡庆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

  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瞎岁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3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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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

  1、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

  医药治疗埋稿肢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弯世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敬拦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

  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金。

  9、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11、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

  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

  12、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

  13、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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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前情提示:人身损害案件包含:交通事故、健康权、医疗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等案件,因此下文写裤正的赔偿标准适用于所有人身损害案件。

2023年1月20日,上海市统计局发布了《2022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

一、居民收入情况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10元,同比增长2.0%,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034元,增长1.9%;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29元,增长3.1%。

二、数据应用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上海市审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关于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将作出相应的调整。

(一)残疾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和计算公式

  根据2022年5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现了人身损害案件在全国层面统一了农村和城镇的计算标准,至此,2022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人身损害案件,无论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其在当地的计算标准都是一样的,实现了各省市区域内的同命同价。

  根据解释“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因此,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上海市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实务

上海市人身损害案件根据案件事故发生时间不同,其计算标准各不相同,可分为三个时间段:

1、案件事故发生在2020年1月1日以前的人身损害案件,其还是区分农村和城镇标准:

  (1)如果是城镇标准的话其残疾赔或液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的数据就是84034元,十级的残疾赔偿金为84034×0.1×20=168068元,死亡赔偿金为84034×1×20=1680680元;

  (2)如果是农村标准的话,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的数据就是39729元,十级的残疾赔偿金为39729×0.1×20=79458元,死亡赔偿金为39729×1×20=794580元;

  2、案件事故发生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的数据就是79610元,十级的残疾赔偿金为79610×0.1×20=159220元,死亡赔偿金为79610×1×20=1592200元;

  3、案件事故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的人身损害案件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的数据就是84034元,十衫纯物级的残疾赔偿金为84034×0.1×20=168068元,死亡赔偿金为84034×1×20=1680680元。

由此,各个等级的残疾赔偿金标准也有所调整,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尚待更新

2023年安徽省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

2023年安徽省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野埋弊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颂族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具体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法律一般要求当事人在三年之内行权;

  2、诉讼时效从被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人身权益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不同项目有不同的标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液岩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023年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人身损害赔偿8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客观: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

  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其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的生活补且费不得重复计算。

  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生活补助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年度赔偿标准笔者认为,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年度赔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及侵害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这三个要素来确定。

  首先,残疾是指受害人身体遭受严重侵害,导致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甚至完全丧失。

  侵害他人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赔偿损失,使受害人获得补偿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目的之一。

  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的规定,则受害人因致残丧失昌桥全部劳动能力又无收入的,侵害人应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赔偿;受害人仍有收入的,但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的,由侵害人补足到这一标准;受害人的收入相当于或者高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侵害人则可以不予补偿。

  诚然,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者与部分正常人相比较,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掌握劳动技能等因素的差异,残疾者致残后的收入可能仍然高于部分正常人的收入。

  但受害人致残所造成的身体上伤害和精神上损害,必然影响可得利益和期待收入。

  受害人的收入相当于或者高于当地居梁迅局民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侵害人则可以不予补偿,显然与法相悖。

  另外,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通常被理解为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明显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再者,受害人致残后的收入可能千差万别,当事人举证难,法官认证更难。

  因此,笔者主张,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年度赔偿标准,应当参照《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作为确定赔偿标准的基础。

  而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亦应当以统计部门上一年度的统计报告为依据。

  其次,侵害人之所以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因为残疾者的身体遭受侵害人的伤害,部分机体丧失功能,从而丧失了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

  对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者而言,仍然可以从事与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具有一定的自食其力能力,侵害人应承担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由于残橡让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因此,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是确定赔偿标准的又一关键因素。

  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法定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参照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在审判实践中,可将残疾等级界定为赔偿标准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系数分别为1至0.1。

  再次,在损害赔偿诉讼中,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是一种常见现象。

  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受害人的行为诱发了损害的发生。

  如由于受害人恶语伤人,使侵害人情绪激动而动手致伤受害人。

  如果没有受害人的诱发因素,损害就不会发生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

  二是受害人的行为与侵害人的行为合致产生了损害的发生。

  如受害人突然横穿公路,使司机来不及刹车或判断失误,造成损害发生。

  三是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的扩大,致使其损害的扩大。

  如受害人及其亲属放弃治疗、拒绝就医等。

  在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侵害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因此,侵害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也是确定赔偿标准的另一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笔者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年度赔偿标准概括为: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一至十级所对应的赔偿系数分别为1至0.1。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以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为基础,根据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系数和侵害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赔偿比例计算。

  计算公式为: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年度赔偿标准=当地居民年度平均生活费×被害人伤残等级对应系数×侵害人责任%。

交通事故人损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法律主观: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为十级,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10%(残疾赔偿系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轿岩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闭袜御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好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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