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作者:席云鸿时间:2023-07-28 17:17:03

导读:" 浙江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一种赔偿制度,用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浙江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1.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住院医疗"

浙江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事故。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一种赔偿制度,用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浙江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进行赔偿,但不超过当地职工医疗费用补偿标准的5倍。

  -门诊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进行赔偿,但不超过当地职工医疗费用补偿标准的3倍。

2.职工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二级伤残及以下: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3.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死亡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丧葬费:根据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4.职工工伤误工补助标准:

  -在伤病期间,职工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助,具体比例根据伤病程度和治疗效果进行确定。

5.职工工伤康复费用的赔偿标准:

  -职工根据工伤程度,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康复费用赔偿,包括康复器械、康复治疗等。

6.职工工伤津贴标准:

  -职工在伤病期间,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津贴,具体比例根据伤病程度和治疗效果进行确定。

  以上是浙江工伤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职工在遭受工伤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工伤赔偿手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工伤赔偿标准的宣传和监督,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浙江2022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浙江的工伤赔偿标准:1、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历磨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其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肢御斗定的标准从拆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

法律主观:

浙江工伤赔偿标准:

  1、按伤残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具体数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3、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赔偿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答租

法律客观: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桥敏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敏举枝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浙江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浙江工伤认定赔偿主要有以下:(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人工资(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山西省标绝腊准为依据)。

  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枯宏罩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浙江省工伤8级伤残赔偿标准还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没闹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浙江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浙江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有: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三、交通费、食宿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且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报销。

  五、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级至十级伤残,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七、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间生改键咐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八、生活护理费。

  一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四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九、伤残待遇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亮李伤残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40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核纯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法律主观:

  您好,针对您的浙江省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浙江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主要参考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规章:《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手知型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4、备注:浙江省社会保险实施市级统筹。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

  4、备注:浙江省社会保险实施市级统筹。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毕猜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

法律客观:

  最新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农民工因工死亡时初次确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2、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猛李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王资。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3、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4、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

  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

  5、5至6级工伤,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

  6、7级至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

一、浙江工伤赔偿标准2022

1、2022浙江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轮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腊颂岩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悄扰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陆备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樱码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视同工伤是工伤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视同工伤并不是真正因工作原因受伤。

  视同工伤,即视启悉旦为工伤对待。

  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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