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是什么?

作者:巢思浩时间:2023-07-28 17:17:11

导读:"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是什么?1.介绍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背景和作用-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是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一份文件,旨在明确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和范围。-该待遇一览表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费、丧葬补助"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是什么?

1.介绍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背景和作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是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一份文件,旨在明确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和范围。

  -该待遇一览表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费、丧葬补助等,以确保受伤职工及其家属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补偿。

2.详细解读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内容

  -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工伤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支付,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伤残津贴: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工伤保险将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以弥补职工因伤残导致的收入损失。

  -生活费:对于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工伤保险将提供一定的生活费,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丧葬补助:若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将支付一定的丧葬费用,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3.分析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意义和影响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明确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通过明确各项待遇的范围和标准,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提供了一个依据,使受伤职工及其家属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保障。

  -同时,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制定也提醒企业和雇主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工伤保险的支付风险。

4.引用相关数据和观点,加强新闻的客观性

  -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浙江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XX万人,受益人数逐年增加。

  -一位浙江省工伤保险局的负责人表示,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工伤职工的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

  -专家指出,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发布对于加强工伤保险的监管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减少保险纠纷和争议。

  通过以上对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的介绍和解读,我们可以看出,该待遇一览表在细化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受伤职工提供了明确的保障标准和范围。同时,它也提醒企业和雇主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以推动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升。

浙江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手知型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最新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毕猜金的计发基数为农民工因工死亡时初次确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2、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猛李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王资。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3、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4、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

  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

  5、5至6级工伤,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

  6、7级至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1.浙江十级工伤能赔多羡塌李少钱2022浙江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衫陪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医疗费,以实际为准;

4、住院伙食补助,每天50元;

5、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2.十级工伤在浙江的话能赔多少钱2020年最新浙江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医疗费=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

2、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三、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 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 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四、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60元/天,住院期间至出院后定残前;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60/天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45/天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30/天

七、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3.浙江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2022浙江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医疗费,以实际为准;

4、住院伙食补助,每天50元;

5、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上年度平均月兄迟工资;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一、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

  3、鉴定完成后,相关机构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工伤社保报销的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4.浙江十级工伤要赔偿多少钱浙江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两个月。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级至十级)标准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5.浙江省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杭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一级到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二。五级、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

1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

1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2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三。七级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

1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浙江省工伤赔偿一览表

法律主观:

  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盯差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凯御皮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拆态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伍早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乘人数乘天;

  3、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早橘消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陆知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法律主观:

  您好,针对您的浙江省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浙江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主要参考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规章:《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手知型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4、备注:浙江省社会保险实施市级统筹。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

  4、备注:浙江省社会保险实施市级统筹。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毕猜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

法律客观:

  最新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农民工因工死亡时初次确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2、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猛李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王资。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3、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4、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

  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

  5、5至6级工伤,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

  6、7级至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60个月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支付50个月,七级支付20个月,八级支付14个月,九级支付8个月厅判,十级支付4个月。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闷蠢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蚂伏陪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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