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是什么?

作者:何歌珧时间:2023-07-18 01:19:31

导读:" 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1.考务通知内容概述-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选拔合格的房地产估价师人才。-该考务通知是为了明确考试的相关事项,包括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

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1.考务通知内容概述

  -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选拔合格的房地产估价师人才。

  -该考务通知是为了明确考试的相关事项,包括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

2.报名时间和方式

  -通知中会明确报名时间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报名。

  -报名方式一般是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的报名平台进行,考生需按照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

3.考试科目和内容

  -通知中将明确考试科目,包括房地产估价基础理论、估价方法与技术、法律法规等内容。

  -考试科目的设置旨在考察考生对于房地产估价领域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4.考试时间和地点

  -通知中将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一般会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考生。

  -考试时间一般会安排在工作日,并按照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点,以方便考生参加考试。

5.考试方式和要求

  -考试方式一般为笔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考生需准时到达考点,并按照规定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准考证等材料。

  -通知中会明确考试要求,如考试时间限制、答题方式、阅卷方式等。

6.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通知中将公布成绩发布时间,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公布。

  -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7.注意事项和联系方式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需仔细阅读通知中的注意事项,包括考试纪律、违纪处罚等相关内容。

  -通知中会提供相关联系方式,供考生在遇到问题或有疑问时进行咨询和反馈。

8.相关政策和发展趋势

  -在新闻报道中,可以提及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与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的关系,以及相关政策对该行业人才的需求和培养等方面的观点。

总结:

  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是为了明确考试的相关事项,包括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

  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并根据通知进行备考和参加考试。

  通知还包含了考试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的安排,以及注意事项和联系方式等。

  该考试与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政策的关系也值得关注。

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房地产评估师#导语】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乎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塌顷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

  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报名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及材料要求。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均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具体人工核查材料要求见附件。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7:30。

  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复核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

  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

  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复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

  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六、考试方式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五)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1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科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元)。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五)疫情防控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精神,所有应试人员必须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有部分涉疫情况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在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告知书”。

  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附件:考后人工核查提交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进行考后人工核查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除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学信网账号、密码并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资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等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凡考生提交虚假资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资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批次设置

  二、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渣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7.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为拟申报参评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考试成绩划定有效期,报考人员报考前自行掌握把关。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野世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如脊宴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湖南省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省内考生原则上应按照“就地就近参加考试”选择所报考区。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相关要求,诚信报考。

  各考区将按规定加强对报考人员工作地或居住地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核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一)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1.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报名时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

  撤回后,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

  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的人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信息核验核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区分以下两类情况:

    1.在线自动核查通过。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作出完成报名的,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2.在线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作出进行报名的,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按照人工核查要求(附件1)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名期间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能继续报名。

    (三)不适用告知制人员。

  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

  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五)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

  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此项考试推行报考告知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

  报考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

  报考初、中级的成绩合格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制的;

    4.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时间及要求。

  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考后60天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

  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高级)2022年4月15日9:00--4月24日17:00。

  (一)网上报考流程

    2.已注册报考人员完善信息。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按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报考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第四条“报名事项告知制”第一项。

    5.确认信息和及时缴费。

  报考人员再次对填报的信息认真检查,确保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完整准确。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高级)2022年4月25日17:00。

  (初、中级)2022年8月2日17:00。

  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在线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一般要24小时),待核查结果明确后报名系统才允许继续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务必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3)

  七、考试设置及要求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或全省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四)本次所有级别的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六)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2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设置考区,具体考点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三)收费

    按照《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高级每人每科99元,初中级每人每科91元。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辅导教材

  (五)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所有应试人员必须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的,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考前规定时间内有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考前规定时间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等相关情形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组织部门将在考前根据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发布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请考生慎重报名,并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同时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附件:

  1.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3.咨询电话及网站

  4.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考试部分科目的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2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高级为2022年6月18日(不含),初级和中级为2022年11月12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

  工作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全日制学历算起。

  如:2017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22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7年—2022年共6年。

  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如甲2016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7年—2019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22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7年—2022年共6年;乙2016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8年—2020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22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7年1年、2021年—2022年2年,累计共3年。

  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附件2

  附件3

  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四、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2023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时间

  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将在11月11日、12日举行。

房地产估价师复习技巧

  1、合理规划复习时间。要分阶段复习,做好复习工作,经常自我测试,监督自己,集中注意力学习,用心复习知识点。

  2、有技巧地复习。梳理好知识点,形成知识结构,可加深对考点的记忆和理解,根据脊斗考点间的关联进行知识点的回顾,也方便考前冲刺再次记忆。

  3、有针对性地做练习题。

  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有选择的做练习姿巧题。

  对做过的题目做简短的小结,可以帮助回顾知识点。

  同时要劳逸结合,设定每日学习的时间段,间歇性复习,学习时间内专心复习,学习时间外就好好放松。

  不要搞题海战术,导致身心疲惫,效果适得其反。

  4、多做多练,整理错题。通过做题加深理解知识和强化记忆,同时也更多发掘知识薄弱点,一般错题是知识没掌握好,知识点比较薄弱,可以整理一个错题本,有针对性的复习,加深理解知识点,加强巩固知识,强化记忆。

报考条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樱册磨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2021年湖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哪滑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差缓氏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二)符合(一)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虚散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的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

    (一)报名办理和信息核验。

  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将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

    1.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在线核查通过无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在线核查不通过或无法核查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此类报考人员,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修改为“不采用告知制方式”。

  撤回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

  一旦操作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修改为“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

  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

  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四)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

  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此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报考告知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的人员以外都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二)时间及要求。

  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底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附件3)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

  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附件1)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特别提醒:2005年6月前取得的学信网无法查验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考后人工核查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2日17:00。

  (一)网上报考流程

    2.已注册报考人员完善信息。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按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报考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第四条“报名事项告知制”第一项。

    5.确认信息和及时缴费。

  报考人员再次对填报的信息认真检查,确保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完整准确。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7:30。

  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在线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一般要24小时),待核查结果明确后报名系统才允许继续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务必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如果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

  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如密保答案无法找回,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就近市级或省级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密保答案找回。

  5.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考试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3)。

  七、考试方式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相关信息;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1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三)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标准为:客观题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元);主客观混合题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1.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3.咨询电话及网站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2日睁携笑、13日。

  人社部悉含通知: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1月12日、13日。根据《住房和城建乡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安排,202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隐乱将于11月12日、13日举行。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2022

一、报名时间:

  2022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10月24日-10月31日(海南省),缴费时间:考生报名穗薯确认后进行缴费,准考证打印碧清时间是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考试时间是11月12日、13日。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

(二)部分科目免考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悔族前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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