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继续教育网址是什么?

作者:饶鸿浩时间:2023-07-28 17:40:16

导读:" 2020-2021继续教育网址是什么?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许多人被迫留在家中,无法参加传统的面对面培训和教育活动。因此,许多学校和机构开始提供在线继续教育课程,以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以下是一些提供继续教育的网址,可以帮助您在2020-2021年期间获取更"

2020-2021继续教育网址是什么?

  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许多人被迫留在家中,无法参加传统的面对面培训和教育活动。

  因此,许多学校和机构开始提供在线继续教育课程,以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

  以下是一些提供继续教育的网址,可以帮助您在2020-2021年期间获取更多的教育资源。

  这些网址是2020-2021继续教育的一些资源,可以帮助您在家中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

  无论您是想学习一个新的技能,还是提升自己在职场中的竞争力,这些网址都能提供您所需的课程。

  祝您学习愉快!。

20202021继续教育网址

2020年继续教育网址

1、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培训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基础教育培训

3、国学智慧与人文修养培训让伍

4、信息化2.0能力提升培训(Zhyx@123)

5、思想政治理论培训

6、创新素养培训

7、教师心理健康与家校沟通技能培训

8、语言文字培训

9、教师信息安全与防护培训

10、教师礼仪培训

  各位老师:2021年继续教育仍然需要学习两个网站内容,请赶快和袜学习,留给大家的时间不多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学习网址(公需课唤滑激):

陕西省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平台登录入口在哪?

2022年陕西省中级会计补学信息

  2022年陕西省会计继续教育支持2020-2021年度的学习,碰扮烂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年度进行学习。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2022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笑漏分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缺孝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中级会计成绩公布后多久可以拿证呢?

  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成绩查询后一般两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证书了,考生通过考试后一定要关注证书领取的时间,并且提前了解证书领取的流程,准备好领取的材料。

  中级会计师考试证书也有电子版本,考生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到电子证书,可以查询到证书编号,和纸质证书的左右是一样的,考生可以选择不同形式证书使用。

中级会计师证领取需要带什么?

1、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中级会计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

  2、考生本人具备中级会计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工本费用工本费用(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2021年四川成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成都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都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

  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吵唯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

  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

  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

  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各悉局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升陆培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成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局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

  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缓腊局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

  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扰让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

  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

  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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