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通知中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郜浩越时间:2023-07-22 11:01:51

导读:" 甘肃武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通知介绍:甘肃武威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重点职业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将于2021年进行新一轮的招生工作。以下是关于招生工作的通知。解决方案:1.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

甘肃武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通知

介绍:

  甘肃武威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重点职业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将于2021年进行新一轮的招生工作。

  以下是关于招生工作的通知。

解决方案:

1.招生计划

  -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目标和任务。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2.招生政策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制定招生政策。

  -设定报名条件和要求,确保招生标准的公平公正。

3.招生宣传

  -制定招生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包括校园宣传、媒体宣传等。

  -制作招生宣传资料,包括招生简章、宣传海报等,充分展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

4.招生流程

  -设立报名时间和地点,方便学生报名。

  -设立招生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招生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5.录取工作

  -发布录取名单,通知被录取的学生。

  -设立报到时间和地点,方便学生报到。

  -完成新生入学手续,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招生管理

  -设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建立招生档案,做好招生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定期评估招生工作的效果,及时调整招生策略。

  通过以上的解决方案,甘肃武威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有效地开展2021年的招生工作,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加入学校,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职业技术人才。

2021年甘肃武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中考#导语】从武威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甘肃武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迅兄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

    3.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4.在我市境内务工的外省籍人员及其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亦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中职学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办法

    ⑴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8月10日。

    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资格由招生学校审查,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认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时由市教育考试院严格复查,严禁招生学校虚假招生。

  2.报名程序

    (2)实名注册。考生按照页面提示,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实名注册。

    (3)重新登录系统。考生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4)填报志愿。

  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志愿。

  填写完成后,保存志愿。

    (5)资格认定。报考“五年一贯制”高职、“3 2”高职、联合办学、普通中专的考陪链生,在信息提交之后到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认定,凡不进行认定者,所填报志愿无效。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招生录取之前对考生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后自行组织。

    (二)招生学校因专业要求,在录取之前确需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的,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体检。

    (三)学校组织体检时要认真执行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教职〔199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

  四、考试

    (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初中毕业中考结合进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直接用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

    (二)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及甘肃省艺术学校等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由芦昌孙学校单独组织进行。

  五、招生来源计划

    (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

  招生学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规模。

  招生资格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备案文件为准,于5月30日前将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的计划将刊登在《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将实际招生数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招生学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要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和上年新生质量及生源情况,合理分配计划,避免招生录取中生源不足或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同时,在分配招生计划过程中应对民族和边远地区给予适当倾斜。

    (三)市招委会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根据生源实际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五年一贯制”高职、“3 2”高职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与普通中专同时进行。在2021年7月5日至8月10日报名时填报志愿,录取时优先保证“五年一贯制”高职、“3 2”高职及“联合办学”生源。

    (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市教育教试院审核、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

    市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网上招录平台网报系统操作流程和要求,对招生学校进行生源投档、学校录取情况审核,并办理录取有关手续,切实履行好录取工作监督职责,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招生学校要严格遵照录取工作规定,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及时下载考生信息,上传录取考生信息,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原则与办法

    1.录取新生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新生时按照考生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若生源不足,可从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中予以调剂录取。

    3.对于生源充足的省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若师资、校舍等软硬件条件允许,在取得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追加计划录取。

    4.在划定生源较好学校分数线时要充分考虑其组织的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一律不得低于公布的分数线。

    5.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不得划分男女生比例。

    6.报考海关、旅游等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委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协助招生学校进行。

    7.在甘招生的省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刊登在《2021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学校,一律不准在甘招生。

    8.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册,省内生源须经市招生委员会审核盖章,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省外生源以省外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审核盖章或经双方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跨省招生计划审批单为准。

  招生学校凭市招生委员会审批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户籍迁转等手续,当录取新生名册生源地与原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可根据学生个人意向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已被录取的学生凭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报到等手续。

  (四)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采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主录取、集中录取和补录的方式进行。

  1.自主录取

  2.集中录取

    2021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场所设在甘肃省委党校(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6号)读书楼。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2日至8月24日进行。

  3.补录

    为提高招生计划的完成率,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允许缺额学校进行补录,但不进行集中补录。补录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补录工作的时间延迟到2021年11月下旬结束。

  七、单独招生

    (一)普通中等艺术学校的招生,按原国家教委和文化部《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招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文教发〔1995〕58号)执行。

    (二)普通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按原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的规定执行。

    (三)凡进行单独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艺术类学校及体育运动类学校,其招生简章需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方可向社会公布。

    (四)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的招生,除年龄不超过16周岁外,其他条件均与报考普通中专相同。

    (五)对于特殊类学校招生(如: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等),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同等学力审核资格,协调办理录取手续。

    (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八、招生经费

    (一)市、县(区)招生经费应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二)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和收费事项目录的通知》(武政发〔2013〕61号)精神,我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

  九、新生入学复查

    (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冒名顶替上学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情况报告相关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

  十、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切实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要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使教育规模、结构更加适应我市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管理,完善制度,积极推进中职招生“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秩序,精心组织好各阶段录取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声誉,努力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

  各招生学校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工作人员参加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做好政策宣传

    各县(区)要加大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做好资格审查

    市、县(区)要加强对招生学校的招生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招生机构和招生行为,未经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不得与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联合办学组织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或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严禁初中在校生报考,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各中专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专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五)依法开展招生

    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采取虚假宣传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健康开展。

  (六)杜绝地方保护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出台相关扶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时,要杜绝地方生源保护,要全面兼顾各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努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平等和谐发展。

  (七)做好疫情防控

    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8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在现场组考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顺利完成普通中专招生工作保驾护航。

  附件:2021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武威市招生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2021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甘肃:武威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8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及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3518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武威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综合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三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1.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2.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雀脊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武威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成绩答茄优先,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顷举渗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合格且成绩上线考生方能录取,我院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中职生”按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录取线录取。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1.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执行);2.每生每学年住宿费500元。

    第二十四条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3.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院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武威市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975188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武威职业穗数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武威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一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

  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哗族宴,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文件规定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语文乱银、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逐次比对,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违规处理办法:

  1.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和帮助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的奖励资助政策,还设立了一些学校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取学生可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申请额度最高为12000元/年。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一次性学业资助8000元。

  7.学校资助项目: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助学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学费减免、分期交学费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和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1.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

  2.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500元。

  第二十四条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975188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邮编:733000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1年甘肃武威中考工作实施意见

【#中考#导语】从武威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甘肃武威中考工作实施意见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省上教育改革文件精神为依托,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落实“五育并举”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学业考试

  (一)考试、考查科目设置

    族如学业考试分考试和考查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1.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注: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体育课程考试。

  体育课程考试以5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考试内容由必考和选考项目组成。

  男生必考项目:引体向上、1000米、足球运球;女生必考项目:仰卧起坐、800米、足球运球。

  男、女生选考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等(由县区或考生任选两项),考生共测试5项,每项10分,共计50分,测试成绩以实分计入考生总分。

  对丧失运动能力并符合残兆差启疾标准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要实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教学内容及目标命题考试,总分50分,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因临时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内容、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

  对于仍然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以零分计分。

  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武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15〕19号)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县区体育测试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测试方案、测试程序要及时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当场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测试学校公示。

  各县区体育测试工作方案在5月20日前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各县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二)命题制卷

    学业考试的试题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制。

  试题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收获,重点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的考试内容涵盖7-9年级的课程基本内容,地理、生物的考试内容涵盖7—8年级的课程内容,在物理、化学考试中设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书面考试题目各一道,分值各10分。

  试题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难、中、易比例原则上为1︰2︰7。

  各县区教育局务于5月15日前将本县区九门统考课(体育课除外)试卷、答题卡计划及英语听力测试所需光盘数量报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务工作全市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县区中考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和凉州区教育局成立凉州考区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各县区要将中考考场设置在普通高考标准化考场进行,插花随机编排考场,考试时要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和录像;监考工作全部由各县区小学教师承担,监考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各县区均采用机读卡阅卷,阅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卷人员从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任课教师中抽调。

  市上对各县区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质量分析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组织教研人员和骨干教师,对各科学生答卷认真进行抽样(不少于300份)分析庆虚,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对初中各科教学提出指导意见,并于7月20日前将分析报告上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2010〕39号)要求执行,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照顾政策

    (一)计划生育照顾政策。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户子女,户子女,录取时加10分

    (二)地方烈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司法民警、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司法民警子女照顾政策。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精神,地方烈士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20分。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因公牺牲的司法民警、一至四级残疾司法民警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

    (三)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照顾政策。驻武部队及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予以录取。

    (四)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烈士、模范、伤残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精神,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予以录取。

    (五)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根据《武威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援鄂医务人员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有关优待政策规定,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录取。

    (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照顾政策。

  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按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市组发〔2010〕200号)要求和《武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办理。

  以上照顾政策,考生只享受一项,不得累计享受。

  享受照顾政策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所需证件,经所在学校审核并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报县区教育局复核确认。

  加分项在考生考试成绩“照顾加分”栏目呈现,并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各县区教育局务于6月10日前将照顾学生花名册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普通高中招生

    学业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中考学业成绩、学生填报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学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20〕5号)精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切实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的《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2020〕2号)要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区、超计划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政策、同平台、同步招生,同一考区实行“零择校、零转学、零借读”政策,按下达计划一次性录取招生,按录取名册报到,不再补录。

  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并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一)招生计划

    按照省上高中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各县区和普通高中。

  2021年继续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并严格实行“零借读”政策。

  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招收借读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因超计划招生或招收借读生,引发的一切社会矛盾和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严肃追究有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二)招生办法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人数,按学业考试总分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高到低,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等级及录取程序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2.继续对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乡镇初中毕业生实行特殊招生政策。

  凡是具有上述四乡镇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可选择报考武威城区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或天祝县普通高中学校。

  凡报考武威城区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四乡镇考生,录取人数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和省上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确定,其中录取人数的60%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1︰1︰1︰1的比例,下达武威一中、二中、六中、十八中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由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批次中进行录取;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后剩余考生,由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二批次中进行录取。

  录取到武威城区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学生按实际录取人数占用天祝县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方案规定,一律按考生填报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次录满为止,不再补录,不得借读。

    4.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校可以提出申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各考区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凡无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招考特长生。

  招考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制定周密的特长成绩测试方案,由学校主管部门监督,学校严格组织实施。

  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成绩按参加高中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方式采用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特长成绩高低依次在提前批次录取。

    5.“英华班”招生办法。

  武威一中“英华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50名,其中凉州区20名,其他三县30名(民勤县8名、古浪县15名、天祝县7名)。

  凉州区内招收的“英华班”学生,在武威一中正常录取的学生中产生,其他三县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由武威一中择优录取,并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英华班”招生采取学生自愿原则,录取成绩以全市组织的2021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准,不得提前单独组织考试。

    6.“民族班”招生办法。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甘政发〔2003〕110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的通知》(甘政发〔2018〕2号)要求,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武威一中民族班继续招收天祝藏族自治县初三应届毕业民族生30名。

  武威一中招收的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生占用天祝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7.“志行班”招生办法。

  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8),支持武威六中设立“志行班”。

  2021年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50名,其中凉州区20名,其他三县30名(民勤县5名、古浪县20名、天祝县5名)。

  凉州区内招收的“志行班”学生,在武威六中正常录取的学生中产生,其他三县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由武威六中择优录取,并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志行班”招生采取学生自愿原则,录取成绩以全市组织的2021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准,不得提前单独组织考试。

    8.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县区中考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下发执行。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必须在6月28日下午4:00准时公布,成绩到原毕业学校公示查询。

  录取工作在7月上旬进行。

  各县区务于7月底前将本县区高中录取花名册和中考工作总结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的宣传工作。

  各中职学校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省教育厅要求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平台统一进行录取。

  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允许和支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和招生,市县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组织和干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各县区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各县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武威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全面负责全市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协调推进等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强力推动落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完善工作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确保全市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完善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2021年中考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诚信制度,要加强对考务、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逐步完善诚信机制。

  教育并引导学生和家长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完善培训制度,做好对考务、评卷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监督制度,市、县区教育局监察室对中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考工作进行监督。

  切实按照严格程序、严明考纪、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突出考纪考风治理,确保考试风清气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大对中考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招生考试方案、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名额分配、体育课测试、特长生测试政策等学生和家长较为关注的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专栏、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考试安排、志愿填报、录取的原则和程序,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考工作的支持,为高中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参加考试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考试期间的安全责任,特别要加强师生的饮食、交通安全教育,制定考试期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做好疫情防控。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各县区和各学校进行体育课程考试时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在文化课考试时也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生信息核查、体温检测、疏导分流、考场通风消毒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

  附件:2021年武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023年甘肃武威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中考#导语】2023年甘肃武威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2023年甘肃武威中考总分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历年甘肃武威中考总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1.2023年甘肃武威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语文手腊、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合卷15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2.中考成绩出来后应该做什么

    1.比较分数寻找正确的定位。

    中考成绩查询之后,最重要的就是给自己一个合理、比较准确的定位。根据自己的成绩查询结果和区域排名,找出对应自己分数的学校,给自己定位。

    2、多渠道了解今年的招聘信息。

    考试结束后,考生和家长开始研究自己感兴趣的学校招生简章吧。现在应该做的是尽量面对意愿学校:参加中考招生咨询会,或者直芦咐接打高中招生电话咨询。

3.中考填志愿注意事项

  1、填报时间及地点

    填报中考志愿学校一般会统一通知并安排,然后由我们自己在网上填报,具体网址学校会告知家长与学生。

  2、关于账号密码

    注册好账号后,我们就要牢牢记住自己的登录号码以及密码,直到自己进入高中或者其它学校。万一忘记密码,那么带来的麻烦可不是修改那么简单,又要班主任帮助才能重新换新密码。

  3、三个投档志愿

    填报志愿的时候,我们有三个投档,第一志愿我们可以填写自己心仪的学校。

  或者填报自己很有可能考到的学校。

  第二志愿就要填写自己最有把握考到的学校。

  第三志愿可填写自己发挥不正常的情况下可以考到的学校。

  总之,填报的各个志愿要合理的拉开差距,以免高不成低不就。

  4、了解学校和专业是选报的基础

    高中阶段招生的学校有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类学校。

  普通高中从办学层次来分,有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重点中学、区重点中学;从办学体制来分,又分为公办高中、公立转制高中和民办高中。

  综合高中是近几年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在普通教育中适当地渗透职业技术教育。

  中等职业技术类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主要是培养从事生产、服务、管理等第一线工作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5、定好自己的位、排好学校的序

    其实中考志愿相对于高考比较容易填报,考生只要正确判断自己的学习状况,理清自己想要填报志愿学校的顺序即可。

  简单地说就是要“定好自己的位、排好学校的序”。

  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注意查看《招生简章》、《招生报考指南》、《中考特刊》等相关材料,并认真听取毕业学校召开的报考辅导会,从正规渠道了解报考信息。

  6、排好志愿顺序增加录取机会

    由于中招录取的原则是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因此,第一志愿可报与自己平时的水平相对或稍高一点的学校,下一个志愿要比平时水平报得稍低一点形成一个由高到低的“梯度”。

  这样,考生在考试中一旦超常发挥或出现失常时,不至于因未报自认为不可能去的学校而遗憾。

  考生应当把自己喜欢的学校放在前面,精心排好志愿顺序,做到每一批每一个志愿都有用,以增加录取机会。

4.中考志愿填报规则

  1、如果不把本校或某校填在第一志愿,是否影响录取?

    不影响。

  中招录取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误导或强迫考生必须把本校或某校填报在第一志愿的做法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也是侵害考生权益的。

  (必须填报为第一志愿的学校和专业除外。

  )。

  2、考生志愿信息上交后能否再更改?

    不能更改。

  这是因为考生填报志愿是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在不知道所报学校的报考人数、不知道自己考试分数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每个考生都希望争取到更多的录取机会,实现被最理想的学校录取的愿望。

  如果允许个别考生在得知学校报考人数、考试成绩等招生考试信息后更改志愿信息,则将破坏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招生部门规定,考生志愿信息一旦经确认被采集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5.中考填写志愿者的误区

    1、按去年的分数线推算今年的。

    每年的考试问题难易度不同,各分数段的人数不同,用去年的分数线简单地减少各学校的分数线,考试时会出现很大的录取不确定性。

    2.根据所谓的中学排名参加考试。

    毕哗滑业内专家认为,学校之间的排名完全不存在。

  在相似等级的学校之间,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优势。

  候选人应该准确分析自己,以及他们是否适合申请学校的优势。

    3、志愿者之间不设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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