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是什么?

作者:容鸿远时间:2023-07-22 11:07:33

导读:"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气瓶的生产、使用、运输和存储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气瓶的安全性,防止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和意外。以下是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解决方案:1.气瓶生产管理规定:-制定严格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气瓶的制造"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气瓶的生产、使用、运输和存储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气瓶的安全性,防止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和意外。

以下是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解决方案:

1.气瓶生产管理规定:

  -制定严格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气瓶的制造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建立气瓶生产企业的许可制度,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认证和监督。

2.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使用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正确使用、检查和保养气瓶的方法。

  -对使用气瓶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定期检查和维护气瓶,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气瓶运输管理规定:

  -制定气瓶运输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和装运方式等。

  -对从事气瓶运输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运输安全意识和技能。

  -加强对气瓶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

4.气瓶存储管理规定:

  -规定气瓶的存放位置和环境条件,避免存放地点过热、潮湿等有害因素。

  -加强对气瓶存放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存放环境的安全性。

  -定期检查和维护存放的气瓶,确保其在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通过以上的有序列表,读者可以逐一了解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解决方案,从而了解如何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同时,这些规定也提醒了相关部门和个人在气瓶生产、使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从而减少事故和意外的发生。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了什么

  法律分析: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从事充装活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移动式压力橡隐游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携厅、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梁销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法律分析春携卖: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氧气、乙炔、液化气(丙烷)等气体的安全使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气瓶颜色标志》(GB7114-1999)、《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氧气、乙炔、液化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购买、使用和维护保养。

  .第二章气瓶入厂前的检查第三条购买前供应部应对厂商资质进行评审,向厂商索要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以及气瓶检验报告,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购买;物资仓储处应对入厂前的气瓶进行检查扒逗验收,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隐弊。

  .产品交接验收单见附录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

  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灭安全隐患,杜绝气瓶在使用、储存、运输中的习惯性违章,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下

  1使用

    1.1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和碰撞。

    1.2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1.3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不许靠近热源。

    1.4盛装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5米,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5不准使用电磁起重机械吊运、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

    1.6各种成品气瓶,严禁曝晒。

    1.7各种气瓶的阀门应关严,使用终了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1.8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1.9有毒气瓶,瓶阀必须严密,并配带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时管路一定要严密,开启阀门或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

    1.10不准在人口稠密区或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气瓶。

   改渣搜 1.11盛装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气体的气瓶严禁超装。

  2运输

    2.1运输前进行安全检查,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2装车时要横放,头向一个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串动。装车高度不准超过三层,带防栏的不准超过五层。

    2.3装运气瓶的车辆要严禁烟火。装运有毒、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时,必须有防毒面具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2.4运输盛装氧气或强氧化剂气瓶时,不准带有易燃、可燃物质梁指。

    2.5运输气瓶的车辆严禁同时装运性质相反的物资,各种油桶化学用品不得与气瓶混装。

    2.6运输气瓶的车辆时速不准超过40公里,禁止急转弯,禁止超越同种车辆和紧急制动,防止车辆急剧颠波。

    2.7运输气瓶的车辆,必须选派二年以上或安全行车三万公里以上驾驶经历、技术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3气瓶的储存

    3.1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2入库的气瓶、瓶帽、防震圈必须齐全,放置要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卧放的气核历瓶头向一个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五层。

    3.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3.4性质相反的气瓶不准同库储存。

    3.5入库前必须将运输过程中沾有油污或易燃物资的气瓶清洗干净。

  3.6库内严禁烟火

    3.7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易燃气瓶的库内,电气装置要防爆。

  4安全附件

    4.1各种气瓶的安全帽、防震圈必须齐全。

    4.2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的瓶帽、防震圈由该单位负责配齐。

  5组织措施

    5.1使用、储存、运输气瓶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懂安全规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5.2使用、储存、运输气瓶的单位和安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3对违反运输、使用、储存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根据经济责任制严格进行考核。

    5.4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而导致作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外观、标签、气瓶种类、气压、纯度等。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做好台账管理。

  2、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避免曝晒和剧烈震动。

  3、易燃易爆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气猜弊斗瓶不得混放。实验室内不允许放置氢气等易燃气体穗磨。

  4、存放易燃卜渣易爆、有毒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5、大量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存放在有限空间内时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

  6、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7、可能造成回流的管路,压力气瓶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

  8、搬动气瓶时,应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轻装轻卸,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头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9、调换气瓶时,应按规定保留一定量气体,切不可完全用尽瓶内气体,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10、如果使用气体管路,须连接正确、有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并定期进行气体泄漏检查。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需张贴了详细的管路图。

气瓶安全使用规定是什么

  气瓶安全使用规定是要严格按照下列措施进行管理:(1)防爆晒:夏季要搭棚遮阳,防止阳光直接照射到瓶体上;(2)防雨:存放点应设在高处,防雨淋和地面积水而导致瓶体锈;(旅埋键3)防雷击:存放点应远离避雷针和高大建筑屋的避雷接地装置,应与其保持在10米以上的距离;(4)防油脂污染:存放点要与储油罐,桶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5)防静电:存放点应远离架空高压线和地下电缆液兆,防止电缆在故障状态时而引发更大的事故;(6)防热源:存放点应远离暖气管、片,防止热源辐射;(7)防房室倒塌:存放点不能建在危房拆巧或临时房附近,更不能在危房内储存压缩气瓶;(8)防火灾:存放点应与可燃物存放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9)防腐蚀:压缩气瓶的存放点应远离具有强烈氧化和腐蚀性质的物质,并在存放点3-5米处设置消防器材。

液化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法律分析: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必须到已输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冲巧伍三年,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15年,应避免液化气瓶超期“服役”。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7、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9、气瓶连接加热装置的软管,应在工作面自然下垂,液化气瓶应与加热装置保持3米以上距离。

  10、使用液化气时,先检查附近是否有火源,安全检查后打开气瓶阀门,再开加热装置开关,用毕,亦要先关气瓶阀门,待火熄,再关闭加热装置开关,防止因关一个阀门,易致气体泄漏发生安全事故。

  11、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库房,严禁将气并瓶留在工作现场。

  12、库房液化气实瓶与空瓶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放。

  13、安全员应每天对液化气瓶库房进行安全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法散或律依据:《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6.1钢瓶库建筑应符合GBJ16和GB50183的规定。

  6.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库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液化石油气钢瓶库总贮量不宜超过10m3。

  6.4钢瓶库内地面应为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导除静电。

  6.5钢瓶库必须装设可燃气体宽巧浓度泄漏报警器,所有电气设备一律采用防爆型,电器开关的熔断器应装在室外。

  6.6钢瓶摆放时,实瓶单层,空瓶不得超过两层,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的通道。

  6.7局厂两级安全部门要加强对钢瓶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钢瓶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6.8所购钢瓶应是国家定点厂产品,购新钢瓶时应征得局级安全部门同意。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钢瓶的各项资料台帐,并负责安排定期检验。

6.9钢瓶贮存站和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天然气流量计,燃气流量计,液化气流量计,煤气流量计,沼气流量计,甲烷流量计,乙烷流量计,丙烷流量计

  a.不得用火源试漏,如发现漏气,应及时通知供气单位(或直接送到供气单位)检查处理;

  b.严禁私自修理角阀和调压阀;

  c.严禁私自倒出瓶内液化石油气和处理残液;

  d.钢瓶应放在阴凉处,夏季防止爆晒;

  e.严禁敲击、碰撞及在地面上拖拉;

  f.严禁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钢瓶加热;

  g.钢瓶与灶具、燃气取暖炉等用气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m;

  h.禁止将钢瓶倒置使用,严禁钢瓶互相导气;

  I.钢瓶应保持清洁完好,所有附件保持完整。

  6.10运输钢瓶的车辆应固定,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安全部门对司机和押运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6.11运输车辆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

  6.12车装YSP型和YSP型钢瓶应正置竖放,且不应超过两层,层间应有非金属隔板。YSP型钢瓶只准单层码放,钢瓶露出车箱高度部分不应大于瓶高的1/3。

  6.13运输钢瓶车辆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车内严禁吸烟。

  6.14钢瓶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6.15所有客运车辆,一律不准捎带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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