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作者:云言乾时间:2023-07-24 15:15:45

导读:" 什么是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原理、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的学科。与法学不同,法理学更加关注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探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推理方式。因此,法理学试题是考察学生对法律原理和逻辑推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的问题。答案解析则是对试题答"

什么是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原理、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的学科。

  与法学不同,法理学更加关注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探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推理方式。

  因此,法理学试题是考察学生对法律原理和逻辑推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的问题。

  答案解析则是对试题答案的解释和讲解,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理学知识。

下面是对于什么是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的解答:

1.法理学试题的类型:

  -定义和概念类:要求学生理解和解释法律概念和定义的含义和内涵。

  -原理和理论类:要求学生掌握和运用法律原理和理论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推理和判断类:要求学生通过法律逻辑推理和判断,得出正确的结论和答案。

  -案例分析类:要求学生通过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探讨其中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

2.法理学试题的特点:

  -抽象性:法理学试题通常涉及一些抽象的概念和原理,学生需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理解和掌握其具体含义和适用规则。

  -理论性:法理学试题要求学生对法律的理论基础和逻辑推理进行深入思考和理解,不能简单地依靠记忆和死记硬背。

  -综合性:法理学试题能够综合运用多个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要求学生具备广泛的学科背景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法理学答案解析的方法:

  -解读试题:首先要对试题进行仔细解读,理解试题的要求和背景,确定解答的范围和方向。

  -分析问题:对试题中涉及的法律原理和概念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关键点和逻辑关系。

  -提供解答:根据分析的结果,提供准确和全面的解答,结合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进行论证和说明。

  -引导思考:在解答过程中,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的不同角度和解决方法,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总结归纳:对答案进行总结和归纳,概括法律原理和规则的核心要点,帮助学生记忆和理解。

  通过以上的解答,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什么是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以及如何进行相关的分析和解答。这对于学习和掌握法理学知识,提高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试题解析4

2003年)

81.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答案及解析:ABD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B、D项不属于法律规则,而属于法律原则。

82.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答案及解析:ACD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已经不是法律意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实践层次的问题,故B选项不应选。

83.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A.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B.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

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

D.权利是义务,义务侍雹也是权利

  答案及解析:AB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含义也不同,故B正确。

  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故A正确。

  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但具体到某个人时,他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一定相等。

  故D错误。

  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

  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故C错误。

  84.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

  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

  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

  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A.甲的观点①和②

B.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C.甲的观点③和乙的观点①

D.甲的观点②和乙的观点②

  答案及解析:B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该在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上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所谓“像律师一样思考”。

  故甲①对。

  法律思维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故甲②③错,乙①错。

  特别是法律推理困灶,由于其演绎、归纳和辩证等推理方法的运用以及受到的现行法律的约束,更能体现法律思维的特点。

  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

  故乙②对。

85.下列有关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的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A.美国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

B.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赎刑制度

C.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D.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答案及解析:B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具体体现在:①美国创造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并对整个近代时期的宪法实践发生了深刻影响。

  故A正确。

  ②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其运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

  故C正确。

  ③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而非赎刑制度。

  赎刑制老尺帆度,在中国古代就早已存在,并不是美国首创的制度。

  故B错误。

  ④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故D正确。

(2004年)

  81.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

  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

  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

  韦伯将历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

  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

  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

A.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

B.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1

C.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1

D.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2

  答案及解析:AD司法考试已连续两年以这种出题形式来考查考生的法理和法制史知识。

  做这种类型的题目,考生使用排除法。

  比如本题中,丙的观点1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其适用范围的是原始社会规范,而不是法。

  有了这一正确的判断,即可轻易排除BC项。

  至于AD,甲、乙的观点均是正确的,故均入选。

  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考生受思维定式的影响,在用“排除法”确定了A项正确以后,便不再考虑D项,考试中一定要细心,不可草率行事。

82.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B.“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

  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

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

  答案及解析:ABD本题考查考生的法理功底。

  BCD三项很容易处理,本题难点在于A项。

  乍一看,由于受我国文化传统的影响,考生很容易把A项后半句中的“宗教”与“法律至上”规定对立开来,从而排除A项、而司法考试最忌“想当然”。

  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

  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既有观念层面,也有制度层面。

  较明显地体现在立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上。

  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都表达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

  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

  《圣经》、《古兰经》、《摩奴法典》等宗教经典,分别对西方两大法系、伊斯兰法、古印度法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

  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

  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

  在西欧中世纪,教会独立行使司法权,世俗政权则负责执行教会的命令,如给教徒开除教籍处分者,在法律上就成为放逐法外之人。

  中世纪教会司法权不但及于教徒而且及于俗人,对教会执事提起的民事诉讼、执事向俗人提起之民事诉讼未获公正解决者,等等,均由宗教法庭管辖。

  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

  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

  同时,宗教宣扬的公正观念、诚实观念、容忍、爱心等对司法也有影响;宗教容忍观有利于减少诉讼。

  又知,国家首脑即位、法官公正执法以及证人出庭作证,都必须首先进行宣誓。

  再次,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宗教提倡与人为善、容忍精神等,公民习惯于循规蹈矩,不为损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宗教超自然的崇拜、各种精神祭祀等等,均使法律蒙上神秘的、超自然的色彩,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

  有了以上知识,考生会毫不扰豫地确定A项的正确性。

  83.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

  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

  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

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

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

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答案及解析:C先来分析A项,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因此本题事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不限于甲剧团和乙剧院,演员曾某、潘某、廖某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是法律关系主体。

  故A错误;至于B项,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

  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

  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等。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

  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

  因此B项错误;C项是关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正确表述;D项,在本事例中,法律权利主体与法律义务主体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因而D项错误。

四、案例分析题:

(2003年)

  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

  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

  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

  如秩序与自由,维持秩序与限制自由关系的处理,是否考虑了价值排序原则、比例原则;如正义与效率,提高行政效率与实现社会正义关系的处理,是否实现多数人的利益。

  (2)法律与道德。

  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规定与社会常理的一致,善法与恶法的判断。

  (3)法治社会的权利保障。

  法治的目的、意义。

  从这些方面考虑,交通管理部门的这一做法缺乏合理性根据。

法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社会对象B.法律书籍C.法律条文D.法律现象

  2.下列不属于封建制法的有()。

A.萨利克法典B.唐律C.教会法大全D.法国民法典

  3.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

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4.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

A.法律的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胡带肆法

C.法律的制定主体D.法律的效力

  5.大陆法系是以古代()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印行锋度法D.中国法

  6.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

A.法律B.政策C.习惯D.命令

  7.法律规范属于()。

A.技术规范B.社会规范C.道德规范D.团体规范

  8.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单行条例D.行政规章

  9.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是依据()来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A.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B.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

C.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D.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

  10.下列哪项不属于法的正式解释。()。

A.任意解释B.立法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错选、多选、漏选、不选都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15分)

  1.法律事实分为()。

A.法律后果B.法律动机

C.法律行为D.法律事件

  2.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

A.法的实现B.法的创制C.法学研究D.法律现实

  3.法的适用的法律文件包括()。

A.契约B.判决书

C.裁定书D.决定书

  4.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

A.法律规范的制定B.法律继承

C.法律移植D.法律规范的认可

  5.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

A.假定B.处理C.制定D.制裁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2.法律制裁

3.法律寂的权利

4.法系

5.法的创制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法的产生的标志。

  2.简述法律规范裤轿的概念和特征。

  3.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

  4.简述违法构成的概念及要件。

五、论述题

  试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法理学》参考答案

一、1.D2.D3.B4.A5.A6.C7.B8.D9.B10.A

二、1.CD2.A3.BCD4.AD5.ABD

  三、1.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

  3.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4.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5.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四、1.简述法的产生的标志。

  答:法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标志主要有两点:

  (1)国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

  (2)只有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才意味着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

  2.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特征:(1)国家意志性;(2)规范性;(3)同一性;(4)逻辑性。

  3.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四)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4.简述违法构成的概念及要件。

  答:违法的构成,是指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和。这些要件包括:

  违法的客体,这是指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违法的客观方面,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违法的主体,这是指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国家机关。

  (4)违法的主观方面,这是指违反主体对自己实施的违反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抱的故意或过失的心里状态。

  五、1.试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公考:法律常识法理学常见考点讲解 (4)

1.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从狭义上讲,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人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其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具有普遍约束力。

  行政解释,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一样,都属于正式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

    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

  文法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销培法律的涵义。

  (祖华公务员发表,转载请注明作者)。

    【例题】: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

  ”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

  B.文法解释

  C.目的解释

  D.历史解释

  答案及解析:C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答案及解析:答案:C

    【例题】: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脊尺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答案及解析:C

    【例题】: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答案及解析:C

    详解: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辩证推理方法,而非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因此选项A错误。

    而本案中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针对的对象是特定,而且是一次适用,因此选项B错误。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判断的取向上不同。

  价值判断,以主体(人)为取向尺度;而事实判断,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断的取向。

  在本案,交警并没有以法律为判断取向,而是以人为取向。

  因此,选项C正确。

    此事件反映出交通规则所体现的秩序价值与孕妇的身体健康的利益价值之间的冲突,因此选项D错误。

    评论:做对本题难度不大(排除法),但选项C有一定难度。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列并汇编成册。

  这种汇编并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因此,它并不是制定法律而仅是一项技术性整理和归类活动。

  法律汇编的种类很多,亏野唯有官方的和非官方的。

  官方的法律汇编主要是由各级法的创制机关汇编的法律;非官方的法律汇编通常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大学、研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学习或教学科研的需要而汇编的。

  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或某类法律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加以整理、补充、修改,或者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的法律。

  因此,法典编纂不同于法律汇编,它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制定法律的活动。

    【例题】: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答案及解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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