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教育局电话号码到底是多少?

作者:池凯博时间:2023-07-24 15:53:22

导读:" 宣城市教育局是宣城市教育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宣城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对于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来说,了解宣城市教育局的联系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及时向教育局反映问题、咨询相关政策和获取教育信息。那么,宣城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到底是多少呢?以下"

  宣城市教育局是宣城市教育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宣城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对于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来说,了解宣城市教育局的联系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及时向教育局反映问题、咨询相关政策和获取教育信息。

那么,宣城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到底是多少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咨询宣城市政府或市教育局的办公电话。

  每个城市都有一个市政府,负责宣城市的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

  通过致电宣城市政府或市教育局的办公电话,可以获取到宣城市教育局的联系方式。

  2.在宣城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上查找。

  宣城市教育局往往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邮件地址和办公地点等。

  通过访问官网,可以方便地获取到宣城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

  3.咨询学校或教师。

  学校和教师是宣城市教育局的直接联系对象,他们通常会了解到教育局的联系方式。

  可以向就读学校的办公室、班主任或教师咨询,他们可能会提供宣城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

  4.向教育局相关部门咨询。

  宣城市教育局下设多个部门,如教育综合处、教育科研处、教育培训处等。

  可以致电这些部门,询问宣城市教育局的联系方式。

  总之,无论是通过咨询官方机构、查找官网、询问学校和教师,还是向教育局相关部门咨询,我们都有可能找到宣城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希望以上解决方案对于大家了解宣城市教育局的联系方式有所帮助。

安徽省宣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8月13日前

  报名时间与地点:2008年8月10日—8月13日到宣城中学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市教育局:0563—3033021;宣城中学:0563—3033050、3033052)。

宣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专职教师,现猛孙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人数岗位人数

语文13语文23

数学14数学24

英语14英语24

物理3化学5

生物3政治1

历史1地理1

信息1美术1

体育2合计4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2、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拟招专业一致;

  3、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政府特贴享受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市级拔尖人才、市级第一、二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到四十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08年8月10日—8月13日到宣城中学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市教育局:0563—3033021;宣城中学:0563—3033050、3033052)。

  2、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在编教师报考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90元/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发放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若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与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占15%)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占85%)。

笔试时间:2008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测试内容分为试讲和答辩。

  集中备课,临时抽签确定教学能力测试顺序,依次试讲和答辩。

  试讲时间2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评委根据课题内容提出2—3个问题),教学数桥能力测试费80元/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因素:

  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政府特贴享受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市级拔尖人才、市级第一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加5分;市级第二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加3分;有在省级示范高中任教二年以上经历者加2分(1人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以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分)。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加分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

  1、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若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教学能力测试人员中依枝毕链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内容为本人师德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若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教学能力测试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过程每个环节的结果,将通过宣城人事编制网站、宣城市教育局网站、宣城中学网站公示3天,其中,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占编聘用手续,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四、监督电话:市监察局:0563-3027470

市人事局:0563-3026400

市教育局:0563-3033005

宣城市人事局、宣城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详细内容见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

  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12391,12391,是教育部用于教育事业服务的专用电话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

  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1985年至1998年教育部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亩桐弯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迅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轮缺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教育局电话号码列举如下携滚:

  1、举报电话1:010-66093315。

  2、举报电话2:010-66092315。

  3、联系电话:010-66096114。

教育局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辩辩余,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灶族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

    教育局热线虽然是24小时服务,但不是全天24小时有人工接听的,一般就是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可以打,上午的八点半到中午的十一点半,下午的一点半到五点半。

  一般休息日以及放假期间最好不要打电话,因为容易有打不通的情况出现,教育局的电话经常会占线,所以可以多尝试几念蚂唤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无忧。

  ~[拥抱]。

  

安徽教育局举报电话多少?

  安徽教育局举报电话根据禅晌燃各县市、区域的不同,举报电话也不同。贺虚具体内容如下:

1、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局:0551-63505166

瑶海区教体局:0551-64490503

庐阳区教体局:0551-65699998

蜀山区教体局:0551-65774308

包河区教体局:0551-63351523

高新区社事局:0551-65860530

经开区社发局:0551-63886153

新站高新区社事局:0551-65777150

肥东县谨李教体局:0551-67730

巢湖市教体局:0551-82621344

2、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0561-3880100

濉溪县教育局:0561-6070271

相山区教育局:0561-2257675

杜集区教育局:0561-5209399

烈山区教育局:0561-4087961

3、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0558-5125299

涡阳县教育局:0558-7211207

蒙城县教育局:0558-7627013

利辛县教育局:0558-8807060

谯城区教育局:0558-5522894

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010―66096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局上班时间是这样:8:30——11:30,下午14:00——18:00(有的单位下午15:00上班)。

  政府机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到5点半(夏季:3点到6点)。

  建议上午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政府部门一般上午开会,工作人员比较齐;下午有可能外出办事而找不到办事的人。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渗搭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运差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旁喊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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