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是什么?

作者:咸爵鸿时间:2023-07-28 18:43:42

导读:" 山东济南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是什么?1.山东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该公告详细说明了考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条件和程序等相关信息。2.根据公告,2015年公务员考试将于X月X日在济南市举行,考试地点为X。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

山东济南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是什么?

  1.山东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该公告详细说明了考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条件和程序等相关信息。

  2.根据公告,2015年公务员考试将于X月X日在济南市举行,考试地点为X。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

  3.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包括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和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可以在公告中找到,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而面试则注重考生的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根据公告,考试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通过考试的考生将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职位进行面试,最终录用的人员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6.公告还明确了录用后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录用的公务员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7.对于考生来说,2015年公务员考试是一个重要的机会,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工作和待遇,还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考生需要认真准备,提前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以便顺利通过考试。

  总之,山东济南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为考生提供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通过仔细阅读公告,考生可以了解考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条件和程序等重要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参加公务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择,考生需要充分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以便取得好的成绩并顺利通过考试。

山东公务员面试的资格审查是政审吗?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您好!面试之前的资格审查不是政审,只有面试体检通过了才开始政审。

以济南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携带材料为例:

进入面试差或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饥扰:

1、笔试准考证;

2、《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注明手机号码);

3、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1寸近期免冠正烂庆旦面照片3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6、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请参见《2015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2015济南铁路公安处公务员什么时候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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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面试专岗专训课程

  根据2015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铁路公安机关公务员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参加面试的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有本人签名的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喊或尘参加×××铁路公安局××××职位面试”。

  二、考生邮寄的有关材料

  (一)请考生于2月12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报考的铁路公安局(不接受本人递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郑禅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团首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二)邮寄地址

序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1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74号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1500010451-864296982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

沈阳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110001024-620235383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6号

北京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100006010-518321284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迎春街1号

太原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0300130351-26292205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22号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0100500471-22428886郑州市永安东街52号

郑州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4500520371-683206187西安市西五路1号

西安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710004029-831981088武汉市武昌区静安路191号

武汉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430064027-883161109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

济南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2500010531-8242289810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东路80号

上海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200071021-6356250711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

广州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510088020-6132348812南宁市衡阳西路南六巷5号

南宁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5300010771-272574813成都市北站东一路12号

成都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610081028-8643492814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火车站

昆明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6500110871-6615986815南昌市站前路26号

南昌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3300020791-8610833016兰州市火车站南路159号

兰州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7300000931-495833617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199号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8300110991-792251818西宁市城东开发区昆仑东路23号

青藏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8100070971-7165019

    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时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和资格确认。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逾期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铁路公安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面试拟安排在3月7-3月11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考前一周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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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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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野纳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稿脊弯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键闷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14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4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具体安排为:。

11月3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30日下午14:00-17:00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

  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

  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5年1月10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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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您好,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根据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时间的安排,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预计将于5月底启动,6月下旬考试。

  更多考试信息,可以多关注山东人事考试网。

以下为2014年的报考条件,手衫可供参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饥薯老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烂升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更多考试资料,可到一品公考论坛进行下载和学习。

  如果是备考方面的疑惑,行测可到中政行测进行系统的咨询和学习,申论可到中政申论进行系统的咨询和学习,获取老师的专业指导和点评。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2015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招聘的基本程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2)执行。

    2.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携睁,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统一考试。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仔隐芹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

  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

  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5年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1.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念毕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

  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汇总表》,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面试人选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

  其中,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2.面试

    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科学、规范、有序进行,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

  招聘单位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工作流程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6日

2015东营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慎基条件要求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烂旁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从我省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4.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一)报名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宽历谨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二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予以减免相关考务费用。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2015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除需要现场目测的公安职位以外)。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

  除每个面试考场设置1名考场监督员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七、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转任手续,并由用人部门办理任职手续。被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其离开用人单位。

  八、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

  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东营市公务员局(0546)8381726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8381630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8326611

  5.监督电话:东营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8385501

  附件:1.2015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2015年东营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2015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8日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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