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中hplc法系统适用性实验有哪些内容?

作者:暴钊风时间:2023-07-23 12:42:36

导读:" 中国药典是我国药品质量标准的基础,其中的HPLC法是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为了确保HPLC法在药品分析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中国药典对HPLC法的系统适用性进行了实验验证。下面是《中国药典》中HPLC法系统适用性实验的内容:。1.实验目的:验证HPLC法在药品分析中的可靠性和准"

  中国药典是我国药品质量标准的基础,其中的HPLC法是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

  为了确保HPLC法在药品分析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中国药典对HPLC法的系统适用性进行了实验验证。

  下面是《中国药典》中HPLC法系统适用性实验的内容:。

  1.实验目的:验证HPLC法在药品分析中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评估其适用范围。

  2.实验样品:选择具有不同特性的药品作为样品,包括不同种类、不同来源和不同剂型的药品。

  3.实验条件:确定HPLC法的分析条件,包括流动相、柱温、检测波长等参数。

4.系统适用性实验内容:

  a.保留时间重复性:重复测定同一样品的保留时间,计算相对标准偏差(RSD)。

  b.峰面积重复性:重复测定同一样品的峰面积,计算RSD。

  c.峰形态重复性:观察峰形态是否一致,评估HPLC法的分离效果。

  d.线性范围:通过制备一系列浓度不同的标准品溶液,构建药品浓度与峰面积的线性关系曲线。

  e.精密度:重复测定同一样品的多个平行样品,计算RSD。

  f.准确度:添加已知浓度的标准品到样品中,测定回收率。

  g.特异性:检测同样品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成分,评估HPLC法的选择性。

  h.检出限和定量限:通过测定标准品的低浓度溶液,计算检出限和定量限。

  5.结果分析:根据实验数据,评估HPLC法的适用性和可靠性,并对实验结果进行解释和讨论。

  通过以上实验内容,可以全面评估HPLC法在药品分析中的适用性。

  这些内容既可以确保药品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可以提供科学依据和标准,进一步推动我国药品质量控制的发展和提高。

  同时,这些实验内容也为药品生产和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中国药典》中hplc法系统适用性实验内容有哪些

1、色谱柱的理论塔板数

2、分离度

3、重复性

4、拖尾因子

  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系统适用性试验中,有常用的四个参数:分离度、柱效、重复性和拖尾因子。

  其中分离度和柱效是二个最重要、也更具有实用意义的参数。

  分离度是判断两物质在一个方法中分离的程度,虽然与柱效相关,但在衡量系统适用性时,首先强调的应该是分离度,只有当色谱图中仅有一个色谱峰或测定微量成分时,规定柱效才有其特殊重要性。

  重复性和拖尾因子,分别对重现性和色谱峰的峰形做出拦悉绝了要求。重现性保证了方法的可重复性,对柱效能提出了要求,柱子老化、塌陷,拖尾因子则难以达到要求

  高效液相色谱法又称“高压液相色谱”、“高速液相色谱”、“高分离度液相色谱”、“近代柱色谱”等。

  高效液相色谱是色谱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以液体为流动相,采用高压输液系统,将具有不同极性的单一溶剂或不同比例的混合溶剂、简姿缓冲液等流动相泵入装有固定相的色谱柱,在柱内各成分被分离后,进入检测器进行检测,从而实现对试样的分析。

  该方法已成为化学、医学、工业、农学、商检和法检等学科领域中重要的分离分析技术应用。

扩展资料:

建国以来我国共颁布了8版《中国药典》

中国药典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

  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

  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

  1953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531种,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药典出版后,于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版第一增补本。

  1955年卫生部成立第二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49人,通讯委员68人,但这届委员会因故未能进行工作。1957年成立第三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80人,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这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设通讯委员)。

  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卫生部李德全部长作了药典工作报告,特别指出第一版中国药典没有收载广大人民习用的中药,是个很大的缺陷。会议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了制订药典的原则,讨论了药典的性质和作用,并修改了委员会章程。

  会议一致认为应把合乎条件的中药收载到药典中。8月27日卫生部批准委员会分设药理与医学、化学药品、药剂、生化药品、生药、生物制品六个专门委员会及名词小组,药典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改称秘书室。

  1958年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并经卫生部批准,增聘中医专家8人、中药专家3人组成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省市的中医药专家,根据传统中医药的理论和经验,起草中药材和中药成方(即中成药)的标准。

  1959年6月25日至7月5日在北京召开这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主要审议新版药典草稿,并确定收载品种。草稿经修订补充陆判后,分别由各专门委员会审定,于1962年完成送审稿,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付印,1965年1月26日卫生部公布《中国药典》1963年版。

  1963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310种,分一、二两部,各有凡例和有关的附录。

  一部收载中医常用的中药材446种和中药成方制剂197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667种。

  此外,一部记载药品的“功能与主治”,二部增加了药品的“作用与用途”。

  1966年由于“文革”动乱影响,药典委员会工作陷于停顿。1972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复卫生部“同意恢复药典委员会,四部(卫生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商业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参加,胜生部牵头”。

  据此,同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编制国家新药典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检验、药政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代表共88人。这次会议着重讨论了编制药典的指导思想、方法、任务和要求,交流了工作经验,

  确定了编制新药典的方案,并分工落实起草任务。

  1973年4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药典工作会议,讨论制订药典的一些原则要求,以及中西药品的标准样稿和起草说明书,并根据药材主产地和药品生产情况,调整了起草任务。1979年10月4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77年版自1980年1月1日起执行。

  1977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925种。一部收载中草药材(包括少数民族药材)、中草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一些单味药材制剂等882种,成方制剂(包括少数民族药成方)270种,共1152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3种。

  1979年,由卫生部聘请委员112人组建第四届药典委员会,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兼任主任委员。同年11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这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讨论修改了委员会章程、药品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

  委员会分设:中医、中药、医学与药理、化学药、生化药、药剂、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及名词10个专业组。由有关专业组分别推荐新药典收载的品种,中医专业组负责审查拟定一部收载的品种范围;医学与药理专业组负责审查拟定二部收载的品种范围;

  由主产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和有关单位负责起草标准,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交叉复核,有些项目组成专题协作组通过实验研究后起草,标准草案经有关专业组委员并邀请有关药品检验所和药厂的代表讨论审议后报卫生部审批。

  《中国药典》1985年版于1985年9月出版。

  1986年4月1日起执行。

  该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489种。

  一部收载中药材、植物油脂及单味制剂506种,中药成方207种,共713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6种。

  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执行,该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确定了药品标准的法定性质和药典委员会的任务。

  1986年卫生部根据药典委员会章程聘请委员150人组建第五届药典委员会,由卫生部崔月犁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常设办事机构改为秘书长制。同年5月5日至8日召开第五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修订了委员会章程,通过了“七五”期间标准工作设想。

  确定编制《中国药典》1990年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分别举行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及药理等专业会议,安排起草和科研任务。

  1987年11月出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增补本,新增品种23种,修订品种172种,附录21项。

  同年12月在北京举行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各专业组长扩大会议进行审议,报卫生部批准后付印。1990年12月3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0年版自1991年7月1日起执行。

  这版药典分一、二两部,共收载品种1751种。

  一部收载784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09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275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967种。与198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相比,一部新增80种,二部新增213种(含1985年版药典一部移人5种);删去25种(一部3种,二部22种)。

  对药品名称,根据实际情况作了适当修订。

  药典二部品种项下规定的“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量”,分别改为“类别”和“剂量”,另组织编著《临床用药须知》一书,以指导临床用药。

  有关品种的红外光吸收图谱,收人《药品红外光谱集》另行出版,该版药典附录内不再刊印。

  1991年组建第六届药典委员会,由卫生部聘请委员共16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同年5月16日至18日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委员会的章程和编制《中国药典》1995年版设计方案,并成立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分设13个专业组,即:中医专业组、中药材专业组、中成药专业组、西医专业组、药理专业组、化学药专业一组、化学药专业二组、化学药专业三组、抗生素专业组、生化药品专业组、生物制品专业组、放射性药品专业组、药品名词专业组。

  会后,各专业组分别召开专业组委员扩大会议,安排落实全会提出的任务。

  1993年《中国药典》1995年版、附录初稿发往各地作为起草、修订正文标准的依据。1994年7月各地基本完成了标准的起草任务,由药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组织审稿工作。

  1994年11月29日提交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审议,获得原则通过,报请卫生部审批付印。卫生部批准颁布《中国药典》1995年版自1996年4月l日起执行。

  这版药典收载品种共计2375种。

  一部收载920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22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398种;二部收载1455种,包括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及辅料等。

  一部新增品种142种,二部新增品种4”种。

  二部药品外文名称改用英文名,取消拉丁名;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编制出版《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一卷(1995年版)。

  《临床用药须知》一书经修订,随《中国药典》1995年版同时出版,经卫生部批准,其中的“适应证”和“剂量”部分作为药政和生产部门宣传使用和管理药品的依据。

  这届药典委员会除完成1995年版药典的编制外,还于1992年、1993年先后编制出版《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一、第二增补本,二部注释和一部注释选编,《中药彩色图集》和《中药薄层色谱彩色图集》以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等标准方面的配套丛书。

  《中国药典》1990年版英文版亦于1993年7月出版发行。

  为加强国家药品标准工作,1993年5月21日卫生部决定将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离出来,作为卫生部的直属单位,这是药典委员会机构史上一次重大的改革。

  1996年5月经卫生部批准,第七届药典委员会成立,由卫生部聘请204位委员组成,其中名誉委员1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1998年9月,根据中编办(1998)32号文: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因管理体制的变化及1999年3月陈敏章部长逝世,在征得有关领导部门同意后,按照第七届药典委员会章程精神,经1999年12月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一致同意调整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这届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共16个。

分别为:中医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一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二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三专业委员会、中药第四专业委员会、医学专业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委员会、附录专业委员会、制剂专业委员会、药理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一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二专业委员会

  抗生素专业委员会、生化药品专业委员会、放射性药品专业委员会、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

1996年召开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这届药典委员会提出的“《中国药典》2000年版设计方案”,一部确立了“突出特色,立足提高”

  二部确立了“赶超与国情相结合,先进与特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

  根据这届委员会提出的设计方案,1996年10月起,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落实设计方案提出的任务并分工进行工作。

  1997年底,首先完成了附录与制剂通则的修改,并下发各起草单位征求意见。

  1998年底药典初稿完成,经进一步征求全国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至1999年10月底,先后召开了16个专业委员会审定稿会议。《中国药典》2000年版于1999年12月经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于2000年1月出版发行,

  2002年10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9月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第八届药典委员会成立。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聘请312位委员组成,不再设立名誉委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英兼任主任委员。

  原常务委员会更名为执行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大会授权审定《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的重大事项。

  本届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共24个。

  在上一届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了民族药专业委员会(筹)、微生物专业委员会、。

  药品包装材料与辅料专业委员会;原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扩增为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病毒制品专业委员会、细菌制品专业委员会、体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专业委员会、重组制品专业委员会和体外诊断用生物试剂专业委员会。

  2002年10月召开第八届药典委员会全体大会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本届药典委员会提出的“《中国药典》2005年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明确了坚持继承与发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确定了“科学、实用、规范”等药典编纂原则;

  决定将《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并人药典,设为药典三部;并编制首部中成药《临床用药须知》。

  2002年11月起,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安排设计方案提出的任务并分别进行工作。2003年7月,首先完成了附录草案,并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2004年初药典附录与品种初稿基本完成,增修订内容陆续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上公示3个月,征求全国各有关方面的意见。6月至8月,各专业委员会相继召开了审定稿会议。

  9月,《中国药典》2005年版经过第八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12月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于2005年1月出版发行,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共收载3214种,其中新增525种。

  药典一部收载品种1146种,其中新增154种、修订453种;药典二部收载1967种,其中新增327种、修订522种;药典三部收载101种,其中新增44种、修订57种。

  《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而本版药典未收载的品种共有9种。

  2000年版《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及2002年增补本收载而未收载人药典的品种共有123种。

  本版药典收载的附录,药典一部为98个,其中新增12个、修订48个,删除1个;

  药典二部为137个,其中新增13个、修订65个、删除1个;药典三部为140个,其中新增62个、修订78个,删除1个。一、二、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进行了协调统一。

《中国药典》中hplc法系统适用性实验内容有哪些

《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高效液相色谱法色谱系统适用性试验应包括:A.色谱柱的理论塔搜锋板数B.分离度激虚C.重复性D.拖尾因子

  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系统适用性试验中,有常用的四个参数:分离度、柱效、重复性和拖尾因子。

  其中分离度和柱效是二个最重要、也更具有实用意义的参数。

  分离度是判断两物质在一个方法中分离的程度,虽然与柱效相关,但在衡量系统适用性时,首先强调的应该是分离度,只有当色谱图中仅有一个色谱峰或测定微量成分时,规定柱效才有其特殊重要性。

  重复性和拖尾因子,分别对重现性和色谱峰的峰形做出了要求。重现性保证了方法的可重复性,对柱效能提出了要求,柱子老化、塌陷,拖尾因子则难以达到要求

  高效液相色谱法又称“高压液相色谱”、“高速液相色谱”、“高分离度液相色谱”、“近代柱色谱”等。

  高效液相色谱是色谱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以液体为流动相,采用高压输液系统,将具有不同极性的单一溶剂或不同比例的混合溶剂、缓冲液等流动相泵入装有固定相的色谱柱,在柱内各成分被分离后,进入检测器进行检测,从而实现对试样的分析。

该方法已成为化学、医学、工业、农学、商检和法检等学科领域中重要的分离分析技术应用

扩展资料:

高效液相色谱法有“四高一广”的特点:

  ①高压:流动相为液体,流经色谱柱时,受到的阻力较大,为了能迅速通过色谱柱,必须对载液加高压。

  ②高速:分析速度快、载液流速快,较经典液体色谱法速度快得多,通常分析一个样品在15~30分钟,有些样品甚至在5分钟内即可完成,一般小于1小时。

  ③高效:分离效能高。可选择固定相和流动相以达到最佳分离效果,比工业精馏塔和气相色谱的分离效能高出许多倍。

  ④高灵敏度:紫外检测器可达0.01ng,进样量在μL数量级。

  ⑤应用范围广: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有机化合物可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特别是高沸点、大分子、强极性、热稳定性差化合物的分离分析,显示出优势。

⑥柱子可反复使用:用一根柱子可分离不同化合物

  ⑦样品量少、容易回收:样品经过色谱柱后不被破坏,可以收集单一组分或做制备。

  此外高效液相色谱还有色谱柱可反复使用、样品不被破坏、易回收等优点,但也有缺点,与气相色谱相比各有所长明漏燃,相互补充。高效液相色谱的缺点是有“柱外效应”。

  在从进样到检测器之间,除了柱子以外的任何死空间(进样器、柱接头、连接管和检测池等)中,如果流动相的流型有变化,被分离物质的任何扩散和滞留都会显著地导致色谱峰的加宽,柱效率降低。高效液相色谱检测器的灵敏度不及气相色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效液相色谱

高效液相色谱(HPLC)系统适用性试验是指哪些内容?进行该试验的目的是什么...

  一、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系统适用性试验中,有常用的四个内容:分离度、柱效、重复尺做渗性和拖尾因子。

  1、分离度(resolution,R)——相邻两峰的保留时间之差与平均峰宽的比值。

  也叫分辨率,表示相邻两峰的分离程度。

  R≥1.5称为完全分离。

  2、柱效:色谱柱是色谱仪最重要的部件(心脏)。

  柱子内径一般为1~6mm。

  常用的标准柱型是内径为4.6或3.9mm,长度为15~30cm的直形不锈钢柱。

  填料颗粒度5~10μm,柱效以理论塔板数计大约7000~10000。

  减小填料粒度和柱径以提高柱效。

  3、拖尾因子(tailingfactor,T),用以衡量色谱峰的对称性。也称为对称因子或不对称因子。

  二、目的:按各品种项下要求对仪器进行适用性试验,即用规定的对照品对仪器进行试验和调整,胡举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规定分析状态下色谱柱的最小理论板数、分离度和拖尾因子。

扩展资料

  高效液相色谱法(HighPerformanceLiquidChromatography\HPLC)又称“高压液相色谱”、“高速液相色谱”、“高分离度液相色谱”、“近代柱色谱”等。

  LLPC与GPC有相似之处,即分离的顺序取决于K,K大的组分保留值大;但也有不同之处,GPC中,流动相对K影响不大,LLPC流动相对K影响较大陵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效液相色谱法

色谱分析中的系统适用性实验包括哪些?

  色谱系统的适用性试验通常包括理论板数、分裂度、重复性和拖尾因子等四个指标。其中,分裂度和重复性是系统适用性试验中更重大的参数。

  按各品种项下要求对色谱系统进行适用性试验,即用规定的对照品溶液或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对色谱系统进行试验,必要时,可对色谱系统进行适当调整,应适合要求。。

  (1)色谱柱的理论板数(n)用肆胡于评价色谱柱的效用。由于不同物资在同一色谱柱上的色谱行径不同,采用理论板数作为衡量柱效用的指标时,应指明测定物资,一般为待测组分或内裂磨拦标物资的理论板数。

  在规定的色谱条件下,注入供试品溶液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内标物资溶液,记录色谱图,量出供试品主成分峰或内标物资峰的保留时间tR(以分钟或长度计,下同,但应取相同单位)和峰宽(W)或半高峰宽(Wh/2),按n=16(tR/W)2或n=5.54(tR/Wh/2)2计算色谱柱的理游州论板数。

  (2)分裂度(R)用于评价待测组分与相邻共存物或难分裂物资之间的分裂水平,是衡量色谱系统效用的主要指标。杂质检验的方法选择时,可以通过测定待测物资与已知杂质的分裂度,也可以通过测定待测组分与某一添加的指标性成分(内标物资或其余难分裂物资)的分裂度,还可以将供试品用适当的方法降解,通过测定待测组分与某一降解产物的分裂度,对树立的色谱系统进行评价与节制。

  无论是定性鉴别还是定量剖析,均要求待测峰与其余峰、内标峰或特定的杂质对照峰之间有较好的分裂度。

  除另有规定外,待测组分与相邻共存物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5;或通过验证,待测组分与指标性成分之间的分裂度应大于某一规定值。

  分裂度的计算公式为:。

R=2(tR2-tR1)/(W1 W2)或R=2(tR2-tR1)/1.70(W1,h/2 W2,h/2)

  式中tR2为相邻两峰中后一峰的保留时间;

  tR1为相邻两峰中前一峰的保留时间;

  W1及W2为此相邻两峰的峰宽(如图)。

  当对测定结果有歧义时,色谱柱的理论塔板数(n)和分裂度(R)均以峰宽(W)的计算结果为准。

  (3)重复性用于评价连续进样后,色谱系统响应值的重复性能。

  采用外标法时,通常取各品种项下的对照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除另有规定外,其峰面积测量值的相对尺度错误应不大于2.0%;采用内标法时,通常配制相当于80%、100%和120%的对照品溶液,加入规定量的内标溶液,配成3种不同浓度的溶液,离别至少进样2次,计算平均校正因子。

  其相对尺度错误应不大于2.0%。

  (4)拖尾因子(T)用于评价色谱峰的对称性。

  为保障分裂效果和测量精度,应检验待测峰的拖尾因子是否适合各品种项下的规定。

  拖尾因子计算公式为:。

T=W0.05h/2d1

  式中W0.05h为5%峰高处的峰宽;d1为峰顶点至峰前沿之间的距离。

  除另有规定外,峰高法定量时T应在0.95~1.05之间。

  峰面积法测定时,若拖尾严重,将影响峰面积的准确测量。

  必要时,可依据情况对拖尾因子作出规定。

高效液相中系统适用性试验包括哪里部分? 耐用性试验包括在内吗?

据《中国药典》2005版规定,枝拍色谱系统的系统适用性实验通常包猛大羡括四个指标:理论板数、分离度、仿雹重复性和拖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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